关系人一开始还是一头雾水。
因为他根本就不认识这位梁总为何许人,又什么时候收过他的好处费呢?
可是当他知道这位梁总跟田立喜同村,而且是他经办的合同工梁惠燕的哥哥,孙树茂的表哥。
他就明白是怎么回事了。
可他仓促之间被局长叫过来,身上哪有那么多钱啊。
局长知道他不可能身上随时随地带着一笔巨款。
但是梁总亲自来了,那笔钱必须要立即归还的。
他指示关系人去找蔡解放,让厂里先给他垫上。
然后等他回去取到钱,再把厂里的账还上。
一会儿蔡解放和关系人拿着钱进来了。
梁惠燕的保证金、培训费和三个月的工资,装在一个信封里。
孙丽红的保证金和培训费,装在另一个信封里。
走过来毕恭毕敬递给梁总,让梁总点一点。
梁进仓接过来,随意丢在茶几上。
万儿八千的,对他来说连九百牛一毛都算不上。
说实话,像他这样的大老板,花上这么长时间来要这万儿八千的,比他耽误的时间的价值差多了。
就像后世有个比方,如果地上有1000块美元,比尔盖茨是不会弯腰去捡的。
因为在他弯腰的这一秒,他创造的价值已经超过1000块了。
捡地上的钱,对普通人来说是赚了,对首富来说却是个亏本生意。
道理是这么个道理。
但是梁进仓不这么认为。
在他心目中,给自己的亲人做事永远比赚钱重要。
为了亲人的幸福付出时间、劳动和金钱,远比自己在单位时间内赚取更多的金钱要重要得多。
然后关系也捧着一万五千块钱,同样毕恭毕敬递给梁总。
梁总看一眼茶几上这两个人递过来的钱,想到这些钱的来龙去脉。
突然之间感慨良多。
买一个合同工就一万多块钱啊!
对于蔡解放之流来说,一万块钱也许让他们随随便便就挥霍掉了。
可是对于拿出这一万多块钱的人来说,这些钱来得就不那么容易了。
而且很明显,但凡受骗上当花钱买这个合同工的,绝大多数都是农村人。
农村人啊,即使像二叔这样的进城农民,暴发户,要想挣到这一万块钱,那得需要他们爷几个补多少轮胎,抡多少下大锤!
至于那些一直在家种地的农民,要想拿出给子女买合同工的钱,可能是他们攒了半辈子的钱。
这得干多少年,打下来多少麻袋粮食,才能换到一万块钱啊!
那句话说的一点没错:兴,百姓苦,亡,百姓苦。
这里的百姓特指农民。
老农民收入少,过得苦累,反而又是最容易被套路的人群。
按照梁进仓此时此刻的愤怒,他真想一怒之下跟蔡解放一流教教真。
举报他们一个违规操作。
也许蔡解放之流做这样的事情还有恃无恐。
以为即使有人举报他们,也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能办得了他们。
因为他们买卖合同工的这个操作,其实就是打着公家的旗号进行“明骗”。
所谓的诈骗,基本上就是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让受害人上当。
虚构事实这一点,是认定诈骗罪的最重要的构成要件。
其次还有两个要件:
那就是受害人因行为人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而陷入错误认知。
其次是受害人基于错误认知自愿处分财产,行为人因此获得其财产。
其实蔡解放的操作,已经具备了后边两个要件。
但是让他们有恃无恐的“明骗”,恰恰在最重要的第一个要件上,比较难以认定。
因为他们没有虚构事实,隐瞒真相。
也就是说,他们招工时所谓的“劳动局备案合同工”一类的描述,是真实存在的。
但是,老农民的可爱之处就在于,他们不但相信了厂里天花乱坠,夸大其词的描述。
还会自动脑补上许多当了合同工的好处。
然后想当然地以为自己的孩子只要成了合同工,那就是拿到了吃一辈子的铁饭碗。
毕竟以前的时候,企业里的合同工确实是很吃香的。
也有合同工干的年岁长了,转成正式工先例。
可是老农民没弄明白的是,以前是以前,现在是现在。
以前的时候,我国的工业还不发达,工业领域的职工,尤其是有一技之长的技术人员,都相当缺乏。
即使某些工人一开始的时候在企业里没有编制,但是因为工龄长,对企业贡献大,是可以获得一个转正名额的。
可是现在呢?
今非昔比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