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摊子她就能顶起来。
一个家庭,选好老大媳妇很重要,重要的是要看脾气,看能力,知道不?
不能只盯着人家脸上那俩雀斑。
俺大孙子刚才说了,他也见过那闺女。
他说脸上那几个雀斑不但不难看,人家俊就俊在那几个雀斑上呢!
你们就是眼神不好使,不懂——哎,哎哎,仓啊,你刚才那句话怎么说的来着?
哦哦我想起来了,是不懂欣赏,你们就是不懂欣赏!”
一番教训,老二家两口子唯唯诺诺表示接受批评。
当然,他们还是觉得老爷子说得有道理。
那个孙凤珍高高的个子,身条不错,长得虽然不是很漂亮,也是五官端正,眉清目秀。
相亲的那天都去看了,合家这么多人,也没挑出人家什么毛病。
唯一感觉遗憾的就是脸上有几十粒雀斑,分散到鼻窝两侧,每一侧也就能平均分到十多粒,说起来也不算什么大毛病。
可是他们怎么知道,以大侄子带有后世审美的眼光来看,本身长得不错的女孩,脸上在稀稀疏疏长几十粒雀斑,其实平添几分风情。
显得更有女人味儿。
要不然建东也不会神魂颠倒的样子,要死要活非她不娶。
由于爷爷奶奶很不仗义的叛变,二叔和二婶的思想也转变过来,感觉那几十粒雀斑真的是可以忽略不计的。
大仓娘,那更是豁达之人,儿子回去跟她一说这事,她立即就思想通顺地跑去跟老二两口子统一了意见。
至于三婶,怎么形容她呢?
相亲结束那天,一家人凑在一起讨论“相后感”。
你一言我一语的,也没挑出大毛病,唯一觉得遗憾的就是人家闺女脸上有雀斑。
三婶立即表示附和,大放厥词地历数了雀斑多么难看,怎么抹粉也盖不住一类,种种弊端。
可是现在公婆首先叛变,而且坚决不承认曾经表示过反对雀斑,然后大嫂等人相继叛变。
三婶于是又大放厥词,历数了许多雀斑其实很好看,她就喜欢脸上有雀斑的姑娘,看着就舒服,种种优点。
不管怎么说吧,全家人意见一致,思想统一。
关键是建东跟孙凤珍早就一见钟情,看中了对方。
两家很快就达成一致,给俩人订亲。
过不多日子俩人就结婚了。
刚结婚那时候,孙凤珍还是一如既往地赶集,当她的花媳妇。
当她怀孕之后,就不再赶集。
以后生了孩子,在家看孩子,花媳妇那个买卖,就彻底扔下了。
二叔带着建东去县城开轮胎门市,这是进城做买卖,在村里属于独一无二的存在。
在他们自己,包括村里人看来,进城做买卖,开门市,带有一定的冒险性。
谁知道他们是赔是赚呢?
这次进城也是带有试探性的。
所以只是爷俩去了,家里其他人还是一如既往在家种地。
家是大后方。
在他们看来,不管进城能不能挣到钱,到时候还是要回老家来的——从来没想过有一天要把全家都搬到县城,也变成城里人的一部分。
建东到了县城,以一个常年赶集的小皮匠的身份和眼光去审视城里的一切,给他最大的感受,就是自卑。
看看城里人衣着的光鲜,工作的悠游,可是看看自己和老爹,穿着太老土了,而且新开的门市,根本就没有顾客上门。
每天看着别的门市都忙忙碌碌,光鲜的城里人过来过去,建东羞愧欲死,躲在三间破旧的门面房里面不敢出来。
老爹因为没有生意而着急,开始给人修自行车。
儿子因为没有生意而羞愧欲死,看到父亲在外面给人修自行车让他更加自卑。
父子因为在这方面意见不合,起了争执,而且愈演愈烈。
终至于矛盾激化不可调和。
建东决定回家。
既然你喜欢修车子,你自己在这里修吧,我还是回家种地,赶集当我的小皮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