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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8 告死状(1 / 3)

建刚抓住大仓的肩膀,使劲晃了晃:“对嘛,这才我们兄弟应该说的话,对于坏人,你越老实,越忍着,她们越放肆!”

“对,忍无可忍,再不忍了!”

“那赶紧回去,叫村里人千万不能放了那对狗-男女!”

“已经放了,”大仓说道,“我刚才回村的时候听说,三里庄的村干部和姓王的弟兄们,把那俩人领回去了。”

“怎么能随随便便就放了呢?”建刚又暴跳起来,“放虎归山,这不好弄了!”

“也不是随便放的,他们交了罚款,写了认错,包括村干部都在上面签了字。”

建刚深恨晚回去一步:“那也不行——”

“那都是小事!”大仓说道,“就是没放,咱们也不可能回去把那俩混蛋弄死。”

“那怎么办?”

“那俩人干的事,够枪毙了。”大仓目光坚定地说。

啊!

狗咬和建刚都大吃一惊。

他们从没想到这个茬。

在他们的思想观念当中,冤有头债有主,出了事情,就是凭各人的实力对决。

从来没想到还要动公安局这一层。

“可是——”建刚迟疑道,“咱叔给人家写了欠条,自己都在欠条上承认强奸了,舌头长在他们嘴里,到底怎么回事全凭他们说,这事说不清道不明啊!”

“法盲啊!”大仓戳了戳建刚的肩窝:

“我命令你,回去找法律方面的书给我自学。

没让你当律师,就是让你多明白点事。

就咱叔这事你要从头到尾看好了,好好学学。

那对男女如果不让咱叔写欠条,也许还死不了。

但就是因为那张欠条,就能足够证明他们敲诈勒索一万块钱,这就是证据,是铁证。

现在可是严打,你有没有听说偷一块钱被判死刑,抢了个帽子就判死刑的?

当然那都是刑罚过重,可对于那对男女来说,敲诈勒索一万块,这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还有私设公堂,滥用私刑。

于法于理,他们都该死。”

建刚和狗咬听得都很懵。

不过又感觉好像很有道理的样子。

他们一下子听不懂,这情有可原,毕竟受时代局限,他们还是所见所闻太少了。

大仓却是知道,到了后世,有的敲诈勒索案不好定罪,就是没有最直接的证据。

尤其是数额问题,嫌疑人咬定数额很少,甚至不承认敲诈勒索,单凭受害人的指证很难定罪。

但是,有的“聪明人”,敲诈完了还让受害人写个欠条的,那可就是铁证了。

大概王光棍和周寡妇,就属于那种聪明人吧!

当然,到了后世,只要没出人命,也没有造成特别严重的后果,敲诈勒索即使数额很大,一般也不会判死刑。

可是,对于周寡妇和王光棍来说,在当今社会,这个年头,能一下子敲诈一万块。

别说在农村,就是到了县城,或者说现在整个东昌县,敲诈勒索涉及如此大数额的,那都是绝无仅有。

而且敲诈对象还是一个可怜的老光棍。

只能说,在这个年头,周寡妇和王光棍绝对属于那种利欲熏心,胆大包天,肆意妄为,作恶多端,道德极为败坏的人。

罪大恶极,不死绝对不足以平民愤。

大仓拿起刘媒婆那份口述记录,对狗咬说道:“叔,你明白我的意思了吧?我就是要替你去告周寡妇和她男人。”

狗咬勉强点了点头。

不要说他一个老光棍,就是换了任何一个农民,一旦说到要告状,要摊官司,他们就有一种天然的抵触思想。

何况狗咬给人写了欠条,承认强奸。

在他的认知当中,自己的罪过比周寡妇和王光棍要大得多。

既然大仓说那俩人要枪毙,那自己呢?

不得枪毙五次!

之所以还要勉强点头,是因为他对生死看得不那么重了。

只要能让周寡妇和王光棍得到应有的惩罚,自己被枪毙也无所谓。

有可能砰的一枪更干脆,比喝敌敌畏要好得多。

大仓看出了狗咬的犹疑,又说道:

“叔,我现在就去了。待会儿上边肯定要过来找你问话,你怕不怕?”

“不怕!”狗咬突然义无反顾地说道,“反正我是死定了,怎么死也是死,只要能同归于尽,让我怎么着都行!”

这下大仓放心了,刚才之所以不是自己告诉建刚,而是让狗咬再给建刚叙述一遍,其实就是在锻炼狗咬。

他自己做了亏心事,恨不能那事完全消失,全天下谁也不知道,这种心理任何人都会有。

就像刚穿上一双新鞋遇上下雨,肯定要尽量走好走的地方,绕着水洼和泥泞的地方走。

但是一旦一脚踩进烂泥,从此就再也不用躲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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