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一会儿功夫,瓷盘中的酱骨头就少了一半,穆桂天意犹未尽的吮.了吮手指头,然后把桌子上的一大坛子酒抱了过去。
掀开泥封,一阵扑鼻的清香迎面而来,穆桂天闭上眼,深深吸了一口,一脸陶醉。
聂东来蹙鼻而闻,那是一种淡淡的茉莉花的芬芳,甜而不厌、醇而不腻,刹那间,他有一种错觉,似乎自己置身于一片茉莉花海中央,周围群花竟艳,蝶蜂翩飞。
穆桂天从桌子上取过两只酒碗,小心翼翼地倒了满满两大碗千金醉,他倒的很认真、很小心,生怕溅出来一滴,一大坛子千金醉,到了他手上,仿佛变成了他心仪已久的姑娘,让他眼里充满了怜爱,倒满之后,他把一碗推至聂东来面前,端起另一碗又放在鼻子上嗅了嗅,文绉绉地说了句:“落花踏尽游何处,笑入胡姬酒肆中。”
聂东来低头看着碗中的酒,酒水静静聚于碗中,毫无波澜,就像是一只被束缚在囚笼中的金丝雀,傲而不骄,静而不凡,整碗酒水呈一种高贵素典的琥珀色,既没有鲜血那般艳眼,又不像寻常玉液那般平淡。
“千岁!”
突然,穆桂天双手举碗在胸前,看着聂东来说道。
聂东来犹豫了一下,然后端起了桌上的碗酒,他虽然对腥荤多有抗拒,但是不知道为什么,闻着扑鼻的清香,突然就有一种想尝尝千金醉滋味的冲动,而且这种欲望非常强烈。
穆桂天向前推碗,与聂东来手中的酒碗轻轻碰了一下,随即收回胳膊,举碗至嘴边,仰头一饮而尽。
“好酒,依然是儿时的味道!”
他砸咂舌,挽起酒坛重新给自己倒了一碗,依旧是满满的一碗,那种久违的沁人心脾的味道,顺着他的喉头一直蔓延到了脾胃,心头貌似暖冬星火温热,暖暖酥酥;又如情人撩拨轻触,心痒难耐。
他迷恋这种感觉,这种感觉很上头,让他怀念,一碗下肚,他并没有着急去饮第二碗,而是把碗轻轻放在了桌子上,眯上眼睛仔细体会他垂涎已久的味道。
良久,他才睁开眼睛,看向聂东来,只见聂东来端着酒碗,举在嘴边,并没有喝下一丁点,显然他依旧还在犹豫,穆桂天并没有去催促他,他明白,一个人想要改掉墨守成规的习惯需要一个过程,而这个过程并非一朝一夕,而且想要聂东来舍弃他的素食主义,喝酒吃荤,他完全帮不上什么忙,虽然说从严格意义上来说,聂东来顶多也就算是半个佛门俗家弟子而已,完全没有必要去循规蹈矩佛门那些清规戒律,但是这六年来,聂东来却一直以佛门弟子自居,而且佛门清规戒律早已在他心中根深蒂固,要想摆脱这些教条的束缚,唯有他自己心中认可一途。
很快,穆桂天第二碗千金醉也跟着下肚了,聂东来依旧没什么动静,穆桂天再次给自己满了一碗,轻声问道:“你知道这酒为什么叫做千金醉嘛?”
聂东来抬起头看着他,眼里尽是茫然,问道:“为什么?”
穆桂天放下手中的酒碗,道:“千金醉,顾名思义,便是千金买一醉,或许你会认为,会有人一掷千金,只为买一醉?如果有的话,那这个人脑子一定是有什么问题,当初我也是这么认为的。”
聂东来看着他,微微点头,的确,千金虽然对于大富大贵之人来说,顶多也就是九牛一毛,但是如果放到一般寻常人家,那可是一笔价值不菲的财富,足以让他们安然度日数年时间了,如果真的有人拿出千金,只为买其一醉,那他如果不是富裕商贾,便是脑残傻缺。
穆桂天一只手撑着桌子,把身子往身后椅子的靠背上侧了侧,继续道:“我给你讲个故事吧,从前有一个书生,因为科举落榜,心灰意冷,他自己感觉自己的人生已经失去了意义,所以就想到了自杀了此残生,据说他在路过一家小镇的时候,看到此镇中有一棵秃顶老树,这个老树呢,枝干非常的粗壮,而且根部盘根错节,居然衍生出九根枝干,在老树四周盘延,而且这个小镇的正面正好是一座险峻秀丽的山峰,这个呢山峰十分壮阔,而这颗老树,正好就坐落在小镇前的山脚位置。
书生行至此地之后一看,哇,这是个好地方,风水绮丽,古人信奉九九归一之说,书生看到此景之后,就感觉这便是他的天命,而且那个地方是一个绝佳的魂归之地,他就解下自己薄衫,把它撕成条状以后,又一条一条挽在了一起,最终就绑成了一个上吊用的绳子,一切准备就绪,就在他刚把自己吊在老树上,准备以死谢平生的时候,突然有一道霞光,以山顶暴泄而下,只刹那间便闪电般没入他的身体,而他打的那个绳结也瞬间断裂,书生掉落在地,微微愣神后,便狂笑着转身离去。”
听着穆桂天的描述,聂东来突然皱了皱眉,他总感觉穆桂天口中所描述的那棵老树,自己隐约有点熟悉的味道,但却又想不起来自己到底在哪里见过或者听谁说起过。
“人生往往就是这样,处处充满意外与惊喜,有时候甚至会有一些莫名其妙的就连自己都搞不懂的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
穆桂天笑着问道:“你猜那人后来怎么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