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大学。
他原先的计划是依然住在工作室,距离大学不远,还方便漫画的连载。
然而,就连他自己也没想到,最后他与一个认识才一个月的人合租了。
这根本没有办法,有时候人们之间的缘分就是突如其来,无法预测。虽然听起来不可思议,像是某种搭讪的恶俗台词。
林成实第一次见到雨宫都志,是在午后的画室。
他本来想去观察一下油画有没有晾干,却发现画室那几扇超级明亮的大窗户难得都被窗帘给挡住了。
几张课桌被拼在一起,雨宫正双手抱胸,翘着腿躺在上面睡觉。
窗户似乎没有关严,一阵风吹过,窗帘如水波般飘动,正午的阳光一瞬笼罩在雨宫的身上。
那时,林成实感到他的心脏跳漏了一拍。那不是爱情上的心动,而是艺术上的灵动。
他那时整个人都变得傻乎乎的,上前拉着雨宫的手叫他缪斯。
后来搞清楚这个看似柔弱的家伙的武力值后,林成实表示谢谢他当时没有给他来上一拳。
雨宫当时躲在那里补觉,午后的太阳晒得他昏昏欲睡。即使林成实在那里团团转,甚至给他画了一幅小像,他都没有在意。
有点像是吃饱喝足的鳄鱼,对在嘴里蹦蹦跳跳的埃及鸻爱答不理。
第二次见到雨宫,他在篮球场上打野球。这回他是个黑肤寸头健气少年,阳光的气质和精湛的球技,让即使是初次见面的队友都毫无芥蒂地将他作为核心。
第三次见雨宫,他在漫画店里打电玩。长长的刘海遮住了他的眼睛,佝偻着身躯,那挺拔的身体显得瘦小。当林成实坐在他旁边时,还会往角落里躲避。
后来又经历了几次偶遇,林成实终于忍不住开口:“既然我们这么有缘分,不如留个联系方式吧?”
“?”这一次的雨宫是个杀马特,嘴里叼着烟头,不耐烦地说,“胡说什么呢,老子根本不认识你。”
林成实若有所思:“好的,那要同居吗?”
“???”
在意识到他的伪装根本没有逃过漫画家的眼睛后,雨宫真的成为了林成实的室友。
人们众说纷纭。
“不知道为什么林会和雨宫做室友?他们两人一点也不搭。”
“林君,你和雨宫是青梅竹马吗?诶?不是?那为什么……”
在众人眼中,除了一起长大,根本无法解释两人的友谊。
与朋友很多的林成实不同,雨宫是学校里的隐形人。即使是同班同学都想不起来他的模样。
唯一的印象可能是:“雨宫吗?他又差点挂科呢。”
“都志君,你实在是太奇妙了。”林成实几乎天天这么说。
在林成实眼中,雨宫都志此人人性组成之复杂,是他一生中前所未见。他在人群里就像怪兽一样显眼,不知为何他人都视若无睹。
只要他愿意,他能成为男人、女人、富人、穷人、老人、孩子,他能如王子一样高贵,又能如乞丐一样低微。今天的他可以不识大字、粗鄙无知,明天他又能绣口锦心、满腹经纶。
他爱好为自己捏造一个虚无的身份,然后扮演这个身份,直到失去兴趣。
很多人认识“雨宫”,却不认识雨宫,这可能就是他在大学里默默无闻的原因。
对林成实而言,雨宫是真正的缪斯。他漫画中的许多人物都有着雨宫的影子。
实话说,对着雨宫创作,是一件极其上瘾的事。
每当林成实想要创造一个新的人物时,只要讲一讲设定,雨宫立刻就能投入这个角色,还能让这个单薄的角色迅速血肉丰满起来。
直到毕业之后,雨宫此人突然人间蒸发,所有联系方式全部作废,仿佛是一个从不存在的幽灵。
林成实突然意识到他从没见过雨宫的任何一个亲人、朋友。
真是奇妙啊,都志君。
林成实没有寻找过他。
既然是雨宫都志的话,肯定在世界上的某一个角落活得很好。
这个世界充满了不可思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