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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章 第二碗12(1 / 3)

为什么汤铮总能看出来他真正的心情?

陆词想。

不用心机跟技巧, 而是出于直觉。

大一刚认识的时候,汤铮在他心里也没有多特别。

他对汤铮的初印象比较惊艳,差点误认成体育系肉食大帅哥, 很快汤铮的哈奇士性格暴露出来以后,在陆词眼里, 汤铮就是个好像有点姿色的大傻子。

这里的傻没有贬义。

特指汤铮乐于助人,不求回报。

跟有些基佬专爱喜欢直男不同,陆词找对象首先排除直男, 并不把汤铮放在他的择偶范围内, 只当朋友相处。

这很舒服,是他第一次交到直男朋友。

他认识的直男挺多, 称得上朋友的或许只有汤铮一个。

初三,在跟家里出柜以后, 陆词也没有跟同学刻意隐瞒自己性向。

在私底下,几个男生扎堆对学校的女生品头论足时, 突然有人问了一嘴一直没发表意见的陆词:“你喜欢哪种女生啊?”

陆词说:“我不喜欢女生。”

同学笑哈哈:“那难道你喜欢男生啊?”

陆词坦荡地点头,很平静自然地说:“对, 我喜欢男生。”

连他亲生父母轮番揍他都没办法让他改口,普通同学更不能。

大家都傻眼了。

后来嘛。

班上男生对他的态度就有了变化。

称不上是物理上的霸凌。

不至于殴打他、辱骂他, 只是会取笑他,在他面前故意扮娘娘腔跟他说话,偶尔拿一些比较女性化的东西来说跟他很相称。

还有几个跟他相熟的男同学开始自作多情是不是被他暗恋,一边觉得恶心,一边觉得得意。

会趁他不注意拍一下他的屁股, 又或是想对他搂搂抱抱, 认定他不会介意。

就好像, 一夜之间, 他成了一种新生物。

既不是男生,也不是女生。

是男生们在青春期时,不敢对女孩子动手动脚的第三性别替代品。

用其中一个人的话来说就是:“反正陆词比女孩子还漂亮白嫩。”

陆词厌恶至极,却没有同任何人吵架过,只是自己默默地远离。

于是渐渐变得独来独往,把精力都放在学习和比赛上,要让自己越来越优秀。他也学会了掩藏自己的真实态度,等到发现的时候,他已经跟他最讨厌的父母一样学会待人时带上微笑的假面。

没人能看出来。

只有汤铮。

大二上学期那年的元旦,陆词没回家,一群同学组织了聚会。

人很多,汤铮也去了。

因为有几个傻x喝醉了拿他开玩笑,其实他很不开心,聚会散了以后回学校,汤铮一直跟在他身后。

陆词觉得蛮莫名其妙的,心情就像遇见一只狗跟着自己。

比狗讨厌,汤铮是个男人。

汤铮三五不时地热情地帮他打扫卫生,说不定这也是想泡他的狗男人。

还不肯承认自己喜欢男人的那种。

可看着又不大像,除了精力充沛闲着没事就想帮忙以外,他们基本上也没有别的交集了。

作为男人,他很了解世界上大部分男人是种怎样的生物。

要是有的选的话,他也不想喜欢男人啊。

喜欢香香软软富有爱心的女孩子不好吗?

走到半路还下起雪。

没带伞。

陆词觉得倒霉透顶。

这时,汤铮撑起一把伞,放到他的头顶。

陆词抬头一看,好穷酸的伞,上面还印着xxx银行的文字与logo,估计是办卡送的。

因为伞不大,容不下两个大男生,汤铮没躲进伞下,光给他挡雪用了。

陆词一开始没搭理,觉得汤铮会自觉无趣,走了半条街以后,汤铮沉默地跟在他身后打伞。

到底还是陆词先忍不住,停下脚步,转头过去。

一转头就看到汤铮戴着羽绒服的帽子,拉链拉到最上面,被系绳拉紧的羽绒服帽子边缘把汤铮的脸画出个椭圆,雪花一落到他身上就被透出的热气给融化了,羽绒服边缘的毛都被打湿了,丑不拉几,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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