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三点, 雨停了。
风暴让这座城市面目全非,街道上就像废墟一样,堆满了各种垃圾。
餐厅里的气氛很糟糕, 这里的玻璃全部碎了,客人们不愿意在酒窖里继续等待,他们打发仆人或者服务生去酒店前台打听情况。
詹森是唯一坐在窗边的人,他完全不介意那破掉的窗户与乱飞的窗帘, 他身上的衣服已经换成了一件双排扣的黑色晨礼服,长到膝盖, 里面是浅褐色的马甲与一件有蕾丝领巾的象牙白衬衣。
在繁复的蕾丝褶边下面,能看到马甲的两粒纽扣。
纽扣是浅粉色的海螺珠,波浪一般细腻柔和的纹路, 在灯下闪烁着瑰丽的光芒。
打扮成阿拉伯灵媒的盖密尔坐在他对面, 手里拿着一杯琥珀色的酒液。
邪神好像对这种人类气味剂产生了兴趣。
盖密尔抬头看詹森手里的书,通过封面确认这是他们在伦敦第一次碰面的时候詹森买的侦探小说。
“你还没看完?”
“不, 我在回顾其中一个故事。”
詹森把书摊开, 放在桌子上。
在封面碰触到桌面的那瞬间,所有水渍、树叶、灰尘都消失了。
桌面清洁如新。
“狮鬃毛?”盖密尔低头,疑惑地轻声读出章节名。
这个短篇是以福尔摩斯的视角描述的, 而不是最常见的华生医生。
“你想尝试做一位侦探, 探究那位银行家的秘密?”盖密尔好奇地问。
詹森通过这个回答,确认了盖密尔同样读过自己手里的书。
一点都不意外呢。
“……不, 我确认自己没有那种天赋。”詹森重新拿起书,无奈地说, “回到《狮鬃毛》这个故事, 你不觉得它很让你失望吗?”
“你是指人类碰触了水母会死这件事?”
《狮鬃毛》是一个发生在海边的奇案, 扑朔迷离, 死者留下了一句莫名其妙的遗言,“狮鬃毛”。
死者背部是一条条细长鞭子留下的恐怖伤痕,就在警方锁定了嫌疑犯想要逮捕他的时候,结果嫌疑犯也被袭击了,身上有同样的伤势。
最后福尔摩斯发现凶手是一种海里的剧毒水母,它长得很像狮鬃毛。
如果读者是人类,看到最后自然十分惊奇,据说伦敦的沙龙里还引发了一场关于剧毒水母的讨论。
很多人连水母是什么东西,长什么模样都不知道。
生物学在这年头是很时髦的话题。
读者们都很敬佩道尔爵士的学识,邪神也像人类读者那样,从这些侦探小说里学习到了很多人类知识。
唯一例外的就是《狮鬃毛》。
拿詹森的阅读体验来说,他兴致勃勃阅读到最后,发现真凶竟然是自己不屑一顾的水母?
——认真的吗?
詹森简直想要当场拎起一只水母,把它身体里的水都晃掉,然后给道尔爵士展示一下。
这脆了吧唧的东西,爵士你看看啊!
詹森找到伦敦大学的图书馆,翻了好几天书,终于确定水母确实有剧毒——对人类来说。
“我知道人类很容易死,但是没想到人类比水母还要脆。”
这就很离谱!
詹森过了好久才接受了这个知识,倒是盖密尔对这点接受良好,他慢悠悠地说:“不说毒性,有些狮鬃水母大得可以做毯子,足够闷死一个人类了。”
海神不会透露自己曾经翻了七本书才找到图片,以确定某些人类单词就是他认识的生物。
詹森沉思着说:“如果是体积小的狮鬃水母,它应该像一团毛绒球,而不是狮鬃毛,除非它有一头狮子那么大,不过这样的水母靠近陆地会搁浅的,人类不可能在海湾时游泳遇到它。”
盖密尔竖起两根手指说:“我怀疑作案那只水母是某个邪神的眷属,你看,它连续攻击了两个人类。”
詹森:“……”
盖密尔好像至今没有意识到侦探小说与现实的区别。
这也是福尔摩斯系列小说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