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汉考克不是很瞧得上这些和他平起平坐、约为兄弟的人中的一部分。
但是,他也不得不承认,此时这群人,就是波士顿地区、甚至马萨诸塞、乃至于新英格兰的最强的,与政府无关的政治力量。
涵盖了马萨诸塞州除了广泛的自耕农群体外剩余的广泛力量。
比如有极端的宗教成员,如要建设山巅之城的极端公理会牧师。
如新英格兰三角贸易、甚至说新英格兰“发钞行”的奴隶贩子。
他这样的家族广大的走私商人。
印刷书商。
银匠、鞋匠、酿酒师傅。
律师,尤其是律师。
医生,非常受人尊敬的职业。
还有打手,或者叫恶少年头领。
这些人聚在一起,一共万把人的波士顿,他们完全可以一手遮天。
谁敢收税,就弄死谁。
这种事已经出过不止一次了,马里兰州前一阵不就出过类似的事嘛。一个愣头青的的海关人员,居然真的收税而不受贿,不久就死在了家里,而且找不到凶手,从那之后海关人员再也不敢收税只敢受贿了。
干这种事,需要有人出钱、有人提供情报、还得有人执行、有人万一被抓到后还要有律师打官司。最关键的,还是马里兰、马萨诸塞这些州的进出口问题,到底是那些人得益。
站在马萨诸塞的自耕农的角度来看新英格兰与英格兰的冲突,关键问题在于英国的《谷物法》。
换句话说,是新英格兰的自耕农、农场主,与英国地主规则之间的矛盾。好比新英格兰的包米五块钱一斤,而英格兰的包米六块钱一斤,英国的贵族和地主当然反对从新英格兰直接进包米。
当然,英国的工人、市民阶层,手工业者,肯定也反对包米价格高。问题就在于,新英格兰的自耕农,能否在英国的市民阶层于梅诺卡岛失陷后英国闹“米骚动”的时候,去支援英格兰的市民和手工业者以及工人?
站在自耕农的角度来看这件事,北美的这场运动,是否是以盎格鲁萨克逊民族,反抗贵族和地主利益、废除谷物法,争取新英格兰的谷物拥有一个统一的国内市场、争取英格兰雇工和手工业者降低粮食价格生活成本的整体斗争?
显然,不是。
正如此时聚在一起的这些人,没有一个农民,即便在北美地区实际上农民仍旧占据多数、甚至农民依旧是经济体系中的主要生产者的前提下。
而现实是,马塞诸萨州,几年前才和新罕布尔州,打了一场蔓延七八年的关税战;纽约州刚刚和中部州宣了关税战,禁止其余州的小麦和面粉进入纽约州,中部州也以其余商品向纽约州发起了反制报复,当然故事总是相似的,纽约州的面粉价格很快飙升且开始掺杂发芽麦和麸皮;马萨诸塞州对亚麻麻绳和木料,给予4便士的补贴,康涅狄格州立刻就对马萨诸塞州的木料产品和亚麻帆布产品增加15%的反制税……
在马萨诸塞州为首的经历过三次大规模反政教合一大起义的、州政府只能从教会选拔的这种模式遗留下——甚至可以说,是浓厚的封建残余。清教的小资产者和小生产者阶级意识、以及其宗教的烧人传统,在贵族横行、条田制度、农奴制度、行会制度和天主教教会遍布的欧洲,是进步的;但在土地近乎无限、每个劳动者都能获得自己的一份生产资料的北美,是反动的、封建和宗教迷信的温床——不要说联合整个十三州获取一个统一的国内大市场、进而走向一个世界的统一市场,就是十三州各个州之间的关税战争和保护贸易问题都无法解决。
是以,在马萨诸塞州正在和纽约州、新罕布尔州、康涅狄格州大打贸易战和关税保护主义的现实条件下。
共济会,算得上是为数不多的,可以在整个北美十三州、跨域了州与州之间冲突的一股政治力量。
是个“全国”性的组织,而不是各个州之间的乡绅联合会。
至少,此时是的。
大团长、副团长、典狱长、各州小屋负责人、下层会员……这样的纵横整个北美的、上下的组织结构,是唯一能够将北美的各方力量、各州力量联络起来的组织。
这一点,大商人出身和自小跟着叔叔接触商业问题的汉考克,是比这里面的大部分手工业者更能体会的。
尤其是在巴哈马见到了大顺的那批人之后,这种更开阔的的经济视角的认知,更是让他隐约意识到共济会的力量。
之前的奥尔巴尼会议,富兰克林提议十三州联合一致,搞共同大议会的想法,遭到了很多的反对声,很大一部分就是因为各州的利益完全不同。
各州之间的矛盾如此之大、利益冲突如此之多,也就是类似于清教会、共济会之类的可以跨越各州的组织,才能算是将来会有政治影响力潜力的组织。
因为……至少,这个组织,是跨越了县、市、州、乃至于大西洋的。而诸如波士顿律师协会、波士顿商人联合会之类的组织,是无法跨越州的,就是个本地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