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巳节, 京城的达官显贵、寻常百姓,皆套马装盘,收拾行囊往郊外风景秀丽处踏青登高, 各色毡帐密密麻麻的扎遍山头江畔,更有爱好风雅的显贵搭起绣锦帷幕,圈出一块空地, 摆着屏风、香炉、条案、茶点, 命家中蓄养的伎子弹琵琶唱曲,赏景听曲,好不快哉。
京城里一片迎春踏春的祥和氛围,而在千里之外, 宽广而贫瘠的陇西地界上, 朝廷军队正与叛军激烈厮杀,刀兵相撞,不可开交。
营帐里, 穆云朗牢牢地握住穆三的手,看着军医给他挖去腿上的腐肉, 眼眶酸胀,热意涌动,“老三,你再坚持坚持, 照咱们如今的速度,再拿下定州、平洲, 便可直奔肃州, 掀翻赵雄那狗贼的老窝!到时候哥哥替你断了那狗贼的两条腿!”
穆三外表生的人高马大, 但最是怕痛的一个, 只是今日挖肉包扎, 他始终一声不吭。
等军营给他上好药,提着药箱出去了,穆三才盯着自己的右腿看。
“大哥,我以后是不是就成个瘸子了?”
穆云朗喉头哑涩,沉默片刻,拍了拍他的肩膀,“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京城那么繁华,肯定有好大夫,到时候哥哥给你治。就算治不好,哥哥也养你一辈子,回去就给你娶一个贤惠的媳妇。再说了,咱现在是朝廷的兵,你是保家卫国受的伤,朝廷不会不管你的。”
“我知道,战场上刀剑不长眼,虎子、彪子、二牛……还有那么多兄弟都折了,我能留一条命已是万幸。”穆三挤出一抹笑,又垂下眼,低低道,“就是心里有些难过。”
缓了片刻,他道,“大哥,你去忙你的吧,让我一个人静静。”
穆云朗面色凝重的“嗯”了一声,“你好好休息,我晚些再来看你。”
他掀开帘子走出帐篷,远处是惨淡寡白的天,陇西本就荒僻,三月里这片土地尚未解冻,树木萧疏,满眼枯黄,衬着这灰扑扑的天,愈发显得阴冷。
“赵雄这个杀千刀的老鳖孙。”穆云朗狠狠地往地上啐了一口,心头窝着一团火。
虽说他们胜战连连,但一想到这些胜利后面是无数兄弟的血肉与性命,他这胸口就堵得慌。
他穆家寨八百个弟兄,这一个多月的征战,死了一百多,挂伤的占一半。
当然,西山大营的兵将死的更多。不过人心有偏向,他与西山大营的兵将不算熟悉,所以更心疼自家的弟兄。
说来说去,都怪这赵雄,放着好好的太平日子不过,非得造反。
穆云朗越想越恨不得提刀杀进肃州城,把赵雄给千刀万剐了!
靶场外,陆英见穆云朗拉起长弓,一箭穿心,知道他是心里闷得慌。
第一次上战场都这样,他也不觉得奇怪,只好声好气劝慰着,“老穆,你也别上火。过两日信使会送信回京城,你有啥东西带给你闺女吗?”
硬汉也有块软心肠,一提到女儿,穆云朗面上的阴霾散了许多。
“我想给她写封信,可我识不得几个字。”
“这算什么难事,你带一壶酒,去找卫小兄弟帮忙,他一手字写得可漂亮,我的家书也是叫他替我写的。”
提到卫承昭,穆云朗面露亲近之色,毕竟卫家满门忠烈,谁能不敬佩?而且卫承昭这个少年郎性格温和,待人如一,在军中人缘极好。虽然长得像个白面书生,言行举止也像个书生,但真到了沙场上,那一手卫家枪法可不是吹的,威风凛凛,势不可挡,那是实打实的本事。
若不是桑桑年纪太小,他都想跟卫承昭攀亲家。
这边有了写家书的念头,穆云朗放下弓箭就去找卫承昭。
卫承昭很是和气的应下,一边听穆云朗口述,一边斟酌下笔。
待一封家书写成,穆云朗宝贝的紧,虽然看不懂,但看到那些清隽工整的字,还是翻来覆去的瞧了好几遍。又用草编了一只小蝴蝶,放进了信封里。
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
半月后,这封家书送至昭阳宫。
桑桑一拆开信,那只栩栩如生的小蝴蝶就从信封里掉出来,她郑重的捧起,高兴极了,“是爹爹给我做的!”
福宝见她这么欢喜,凑过脑袋问,“你很喜欢蝴蝶?”
“喜欢呀,我喜欢小蝴蝶,尤其是爹爹做的小蝴蝶!”
“这样……”福宝点点头,心里暗暗记下了,桑桑喜欢蝴蝶。
“小宋姐姐,你快给我念念我爹爹的信吧!”桑桑一脸期待的凑到宋清盈膝头,“我爹爹在外面过得好不好?他每天能吃饱么,会不会冷,会不会很累,他有没有想我?”
“好,我念给你听。”宋清盈弯起眉眼,抽出雪白的信纸,展开看到上面仿若印刷的字时,还愣了下。
转念一想,应当是军队里的文书代写的。
清了清嗓子,她将穆云朗的信念了出来。
密密麻麻的三页纸,都是些细碎的小事和叮嘱,但字里行间却盛满一位父亲对女儿的浓浓思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