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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水晶肴肉,三套鸭(1 / 6)

第二道菜——清炒蒿子杆。

蒿子, 也就是茼蒿,也叫蓬蒿,时常吃茼蒿多见于火锅,若说用茼蒿做菜, 正常人也得想上半天, 茼蒿得炒着吃吧?

这清炒, 还有只有杆,是不是没什么味道?

等金嘉念出了这第二道菜的名字, 导演又是一个抬头, 咳嗽一声, 开始发表演讲了。

“我还真没吃过茼蒿的杆儿,不过《红楼》中就有这道蒿子秆,但是用鸡丝炒的,也不知道这清炒的是什么味道。”

金嘉对于茼蒿不算是讨厌, 以前高中的时候, 老妈陪着她去上艺术班,晚上没时间做饭, 家里就翻一翻冰箱,下个锅子。

在家里下锅子, 如今有些人看来觉得麻烦, 又要弄汤底,又要准备复杂多样的配菜,最主要的是,吃完之后还得刷锅,谁也不爱干。

但自家吃的锅子就没那么讲究了,素菜就是小白菜,茼蒿, 韭菜,老爸还捯饬点香菜,肉就是肥牛,肥羊,在下一点蛎蝗进去,就鲜的不得了。

也没有什么汤底,直接清水加点葱姜,顶多扔几个大枣进去,开锅就可以下了。

金嘉不爱吃韭菜,香菜嘛,做配菜还行,小白菜得蘸酱吃,因此几乎除了吃肉,就只吃一点锅子里的茼蒿了。

那锅子里的茼蒿,煮熟之后就可以吃了,自家吃锅子不讲究,调料也不似如今的火锅店那么繁多,北方人吃火锅都是用芝麻酱,老妈再开一瓶豆腐乳,切点香菜葱花,就是一份火锅调料了。

那煮熟的茼蒿趋绿趋绿的,颜色更是青翠,还有点发深。一般煮的都偏熟,吃起来有点软趴趴的,主要茼蒿很长,咬断也不方便,几乎是整个都塞进了嘴里,茼蒿的杆脆软的带着汤汁,茼蒿润嫩极了,蘸着芝麻酱吃,便是清香与芝麻香。

每次家里下锅子,爹妈总是准备茼蒿,说是她爱吃。可实际上,金嘉也不是很喜欢吃茼蒿,只是其他的菜更不喜欢吃,只能吃吃茼蒿罢了。

思绪飘摇,金嘉看向桌上的菜。

长这么大小,金嘉这还是第一次吃到茼蒿单独炒的菜,还是茼蒿的杆子。

清炒蒿子秆一上桌,清清绿绿的,十分的护眼。

雪白的盘子里,蒿子秆青翠如翡,白绿交织,看着就十分的怡人。

老钱趁着这功夫,去灶间端了一锅的米饭过来,他是要正经吃饭的。

一人夹上一筷子的蒿子秆,原本的茼蒿在去掉了茎叶之后,只剩下了空杆儿,有切成了不长不短的小段,根根玉立。

一口咬下去,清炒过的蒿子秆是清脆的,细细咀嚼之间,又嫩又脆,带着茼蒿特有的清香,一瞬间仿佛置身于蓬蒿地,眼前是一簇簇的野菊花。

吃起来除了茼蒿本身的清鲜就只有淡淡的咸味儿,清清爽爽的,天梯鸭掌的丰盈肥腴一下子就被化解开来,好吃!

钱文奎问了大家吃不吃饭,米饭是大量碳水,很多演员为了保持自己的身材都是干吃菜,不吃饭。

金嘉想了想,难得今晚来吃,稍微吃一点米饭也没关系吧?

吃饱了才有力气拍戏嘛。

老钱盛饭的这一功夫,洛樱接连端上了两道菜。

先前的天梯鸭掌是按照人数做的,一人一个,吃完了就撤掉了盘子。

金嘉接过一小碗米饭,一边看着新上来的两道菜,一边跟菜谱对上。

第三道——水晶肴肉。

水晶肴肉是苏城名菜,在北方并不多见。

这道菜洛樱当初便是跟着江南的大师傅学的,“水晶肴肉”这菜,原本叫做硝肉,只是硝字与肴字读音相近,叫着叫着也就变成了肴肉。

肴肉切成了片状,但不薄,白红相间,外层的皮冻光滑而晶莹,宛若水晶,中心的瘦肉色泽嫣红,带着粉嫩,看着就让人不禁咽下口水。

佐餐的有姜丝与镇江香醋,这是水晶肴肉的最佳搭配。

金嘉脑子里已经顾不上去计算这道菜的卡路里,晶莹剔透的皮冻包裹着红润的瘦肉,看样子就仿佛是白水晶中包裹着什么奇珍玛瑙,十分动人。

老钱身先士卒,往自己的小碟子里倒了一点香醋姜丝,夹上一筷子水晶肴肉,蘸上调料往嘴里塞。

这水晶肴肉必须用猪前蹄来做,而老钱夹得这一块乃是猪前蹄的老爪肉,长得像是眼镜,因此叫做眼镜肴。

一口吃下去,肴肉带着蹄髈的筋,可吃起来十分的柔软,整块肴肉都是酥烂的,酥香不腻,每吃一口都是享受!

金嘉也在打量着自己盘子里的这一块,她夹得一块肴肉瘦肉多一些,这是蹄子联同骨头的一部分肉,叫做添灯棒肴,咀嚼之间肴肉香酥而柔嫩,没有半点的肥腻,柔嫩鲜香!

玉带钩肴状若玉带,无比柔嫩,三角棱肴肥瘦交加,油润喷香。

这一道水晶肴肉乃是十六块,一块不小,可吃起来没有半点肥腻,只觉得无比享受。

金嘉喝了一口水,看到第四道菜,眼睛瞬间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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