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娇娇没忍住,视线在仲献玉的脸上停留了许久。
很难用词汇描摹,好似所有能被人用笔墨写下的词汇都配不上面前人的风姿,唯有一词“风华绝代”,倒是勉强可配。
光是一袭白衣,冷冷清清地伫立在哪儿,就好似尘世主动将那万千繁华悉数敛去,天地万物主动向他俯首。
他实在生得太好看,宁娇娇想到,就连山林中公认最出美人的狐族中,都没有人能比得过仲献玉。
尤其是那双眼眸,覆盖着霜雪又如同深渊般让人看不透,若是旁人得了这么一双眼,想必是极为令人害怕且不敢亲近的。
可仲献玉不同,他对着宁娇娇时,一直带笑。
不止唇畔,连眉眼都在诉说着他的愉悦,被金灿灿的灯火一照,赫然显露出了几分温柔。
清风为骨,明月作貌,一见即是惊鸿。
心脏又酥又麻,还带着些许不争气的滚烫。
宁娇娇下意识抬手想要摸一摸脸,觉得自己被面具遮挡的脸颊也在发烫。
她从来都觉得自己是天地间最漂亮的小花仙,这还是第一次见到比她还要好看的凡人。
而现在,这个顶顶好看的凡人,唇边噙着浅笑,上前了两步,将本隐在暗中的左手伸到了宁娇娇的面前。
他的手也生得十分好看,手指修长,骨节分明,肤色有些苍白,像是月光凝成。
而现在,这么漂亮的手里正举着一串糖葫芦。
糖葫芦顶端还少了两颗。
宁娇娇对上他的目光,后知后觉地想起,刚才混乱中,她的那串糖葫芦似乎不知何时就被她顺手扔了出去。
“物归原主。”仲献玉声音清润,意有所指道,“那么,这算第二件事了,对吧?”
宁娇娇被美色所惑,接过糖葫芦,稀里糊涂地点了点头。
点完头后,她才颇为迟疑地想到,“第二件事”是指——
“所以,我可以向姑娘要第二份报答了。”
仲献玉看向面前的小花仙。
外罩浅粉色留仙裙,用金丝绣着花样,发间插着一支常花簪,右边的金步摇流苏随着她的动作一晃一晃的,发尾处用细细的缠绕,落着一只栩栩如生的金蝴蝶。
很精致漂亮的小姑娘。
纵使面容尚且未曾得见,光凭那双清澈灵动的眼眸,便已胜过这时间许多。
还有方才那些事……她是个干净单纯、讨人喜欢的小花仙。
“虽然唐突,但不知可否有幸,得知姑娘姓名?”
仲献玉清浅一笑,温柔的眉眼将此间一切风雪都化作了溶溶月色。
这一刻,无论是街边的叫卖声,还是小儿嬉戏打闹声,哪怕是离她最近的溪水声……宁娇娇忽然什么都听不到了。
她唯独听见了自己本该散在风声中的心跳。
一下又一下。
“……我叫宁娇娇。”
宁娇娇隐居在山林之中太久,山林中的草木精怪性格大都随意,她已经记不清自己几年——也许是几十年,甚至百年,没有如此正式地和人互通姓名了。
有了这个开头,接下来的一切都变得顺理成章起来。
两人相约一起逛了灯会,彼此客套了几句后,却又一时沉默下来。
“刚才,真是多谢你了。”宁娇娇实在不知道该说什么,只能干巴巴地开口,“不然我恐怕就要掉进河里了。”
为了避免尴尬,她主动走到了一个小摊贩前装模作样的挑起了花灯。
“我没帮上什么忙。”仲献玉走到她的身边,“多亏了宁姑娘机敏过人,才将那名陷入险境的无辜女子救出。”
宁娇娇:……?
电光火石间,她猛然间发现了不对。
“所以当时你也在场?”小姑娘面具下的脸皱成一团,“你后来,一直都在跟着我?”
仲献玉一愣,旋即明白了其中误会,失笑道:“宁姑娘误会了。”
他放下花灯,刚要开口解释,然而还不等他张口,周边人群忽然起了一阵巨大的喧嚣。
“嚯!这就是今年梧城的‘灯魁首’?真够气派的啊!”
“是啊!听说是林家提供的——林家,你知道的吧,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