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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七十五章:所谓天选之子(1 / 2)

“我是来布施的。”

在僧人的面前,李维杰一脸的虔诚跪拜。

他是一个好人,从小到大在这个镇子长大,他没有做过恶事,所以人缘极好,而且还会定期来卧佛寺这边布施。

看着他虔诚的模样,拿着布施盒子的老僧人把手掌放在李维杰的头发上,“身体健康,充满力量。”

这是小乘佛教这边在无畏布施以后,僧人给予一定的祝福作为回馈。

就像是净化了心灵一样,把恶念和邪念在这种布施的过程中一并丢去,李维杰扬起阳光的笑容重新站起身...

...

王清饰演的李维杰是一个好人,一个仅有小学学历的普通人。

但同样的,他也是作为误杀这部电影的男主角,是一个通过看电影,就策划出一场完美犯罪,险些逃脱法律制裁的超级人才。

虽然学历并不代表着什么,能够在生活的道路上始终保持学习的心态才是最重要的,但看电影就能学会各种各样的专业技能,这种事情可能吗?

当然不可能,除非是小说,要不然大家都蹲在家里看电影,岂不事事都能成。

所以,这场完美犯罪,这其中也有各种因素导致,只能说是运气所为。

但布局讲究天时地利人和,运气同样也是这个完美犯罪中,很重要的一个部分。

剧组拍摄的进度很快,大家伙都没什么事情耽误拍摄的进度,又都是老戏骨,很快拍完了铺垫的内容以后,就开始准备进入到这部电影的高潮阶段,进入这部电影的主线。

冬日的暖阳照射进温馨的屋内,李维杰一家四口正平静的坐在饭桌上吃饭。

泰王国所处的地理位置,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冬季,即使是冬天,也算是比较暖和的。

所以,即使是误杀这部电影的背景是夏季,需要他们都穿着短袖,对于他们这些习惯了冰冷冬天的华国人来说,也不会有任何的影响。

这种天气带来的温度,放在他们那边,也就是初秋的季节,穿个短袖没什么大不了的。

在剧中,作为王清大女儿的平平穿着泰王国这边特有的校服,一边坐在饭桌边吃饭,一边看似随意的朝唐卓问道:“妈,字签好了吗?”

“签什么字?”

坐在一家之主的位置上,李维杰很有长辈气派的看向女儿。

“一个什么...夏令营,你看看。”唐卓在旁边的桌子上拿出来一份通知书,递给丈夫。

“夏令营...”李维杰一边嘟囔着,一边接过通知书准备认真阅览一遍。

但这个时候,平平忽然开口解释道:“机会难得,我们班只有两个名额,老师说只有最优秀的学生才有资格去。”

不自觉的,听到她的解释,李维杰欣慰的笑起来,“原来我的女儿这么有出息啊?”

说着,他又很自豪的开口,“拿笔来!”

一边说,一边自己从衣服胸口的小袋子里拿出夹着的钢笔。

看也不看,他就准备签下自己的大名,这么光荣的事情,怎么可能不让他这个做父亲的签字?

但就在李维杰准备下手,签下自己的名字的时候,旁边,作为家庭主妇的唐卓小声的提醒道:“三天...六千铢。”

很明显,这是参加夏令营需要的费用。

一下子,李维杰的笑容僵在脸上,唐卓也不自觉低下头默默吃饭。

老实说,在孩子面前提起家里没钱这种事情,还是挺...挺不好意思的。

“额...这学校的钱倒是挺好赚的,这要当冤大头,还得学习好才有资格...”李维杰尴尬的收回笔,这笔开支对于他们一个四口家庭来说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

“葛朗台!”

看到他的样子,旁边翘首以盼的平平就知道怎么一回事了,实在忍不住开口说了一句。

虽然早就猜到父母听到需要这么一笔钱以后会反对,但她还是很委屈。

“平平,怎么跟爸爸说话的?”唐卓皱着眉头说了她一句。

紧接着,平平生气的站起身看着他们两个,“小气鬼,文盲,你们什么都不懂,我不去了!”

说着,她连饭也不吃,直接朝楼上跑去。

“这孩子...”

唐卓无奈的看着她离开的背影。

“都是你给惯的。”李维杰也是朝唐卓说了一句...

...

只要是好东西,正常情况下,只有有合理的沟通,父母一般都不会拒绝孩子。

李维杰也一样,嘴上虽然心疼钱,但跟老婆商量了一下以后,还是决定让平平去参加这个所谓的夏令营。

晚上,他就偷偷把签好的通知书,还有对应的钱放到大女儿的床头柜上。

毕竟是孩子用成绩换来的,机会难得,他们都不想要打击到孩子的上进心。

看着放映机投射出来的屏幕上,李维杰,又或者说是自己的表现,王清还是挺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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