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吧里熙熙攘攘,喝了不少酒的班森脸颊红红,长长的叹了一口气:“唉,你走了之后我们分局里的那些姑娘不知道要哭哭啼啼多久。”
明明是欢送会的主角,却没怎么喝酒的克劳斯低低的笑了:“我倒是看她们会把注意力都转移到格雷森身上。”
突然被cue的迪克看过来,扬眉道:“难道不是一直都在我身上?”
班森嘟嚷一声:“臭不要脸。”
因为等等还要巡逻,所以迪克也没喝多少酒,只跟克劳斯闲聊:“接下来你有什么打算?找好下一份工作了吗?”
克劳斯说:“我打算休息一段时间。”
迪克只点点头,没再说什么。
他想起之前以夜翼的身份在巷子里遇见克劳斯,跟他说不要走,当时他就不觉得自己的一句话能改变他的心意,该走的终究还是会走。
迪克还是觉得有点可惜,这几个月来两人相处得很舒服,工作效率又高,克劳斯一走,也不知道他的下一个搭档跟自己合不合得来。
半晌,迪克举起酒杯,冲克劳斯笑笑:“敬你一杯,搭挡。”
克劳斯弯起唇,举杯相碰,一声清脆的“叮”在两人之间响起,玻璃杯在昏暗的灯光下折射出七彩光芒。
下次再见面的时候,他们就是敌人了吧。
……
杰森出师的那一天,克劳斯去接他。
他的出现惊动了整个大种姓,所有人架着武器冲出来,四方八面地将他包围起来。
达珂拉冷冷地看着他,厉声道:“恶魔別踏入我的地盘。”
“放松。”不受欢迎的恶魔插着裤兜,笑得悠闲,“我就是来接个小朋友。”
少年从人群里走出来,他脸色不太好,因为克劳斯这样搞得他像是个要家长接放学的孩子一样,有点丢脸。
杰森下意识地端了端背后的大种姓之刃,脑海蓦然响起达珂拉那句可以杀死恶魔的话。
看着他不情不愿的走到自己面前,克劳斯不着痕迹的笑了笑:“回去哥谭之前,要不要到处走走?”
两个月没见,少年的轮廓变得更分明,好像高了一点,眼神更犀利一些。
这是一颗经过磨练的灵魂。
杰森没有考虑太多便点头:“也好。”
他从拉尔斯·奥·古和达珂拉那里学到了不少本领,却未曾在实战里使用过。训练跟实战最不一样的地方是,在真正的战斗里会发生很多你意想不到的情况,这是训练无法模拟的。
细微的经验差距足以令你丧命。
这是一个去历练的好机会。
克劳斯看了眼杰森背上的两把长刀,又收回视线,问:“想去哪里?”
“没所谓。”杰森说,“别用你的魔法。”
“用人类的方式游历?”克劳斯挑眉,“好吧,这听上很有趣。”
用魔法去游览的确会带来很多方便,却也会错过许多事物。
脚踏实地的去自己想去的地方,这样也不会让他忘了自己是一个人类。
他们几乎是两手空空的踏上了这片异国的土地。
伊斯坦布是一个充满丰富色彩的城市,拥有众多历史遗迹,作为一个热门旅游城市即使在淡季依然有着源源不绝的旅客涌来。
十月的伊斯坦布天气清凉,他们走在不温不热的阳光里,一阵微风迎面扑来,杰森身上套了一件卫衣,他身旁的男人以白T裇打底,外面套一件短袖的黑衬衫,钮扣全部敞开,风吹起他的衣摆,在半空划出美丽的弧度,黑发在阳光底下透出一点淡淡的棕色。
这还是杰森第一次见到他穿着正装以外的衣服,身上那股距离感消散了不少,多了点烟火气息。
就像个真正的人类。
这里跟哥谭市完全是两个模样,高楼林立的哥谭发达又繁华,可是人们的面上尽是冰冷的表情;在这里,人们的生活方式比较落后,却浪漫又热情,毫不吝啬的对你绽放笑脸。
给见惯哥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