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夕刚嚼完几片仙草,她本想省着给容璟用的,可她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能出府,便摘了几片吃了吃,仙草的美容功效很是厉害,她自己都觉得肌肤白的发光,剔透莹白,似饱满的珍珠。
她把仙草当零食吃,用袖子挡着又扔了几片放入嘴里。
沈氏看着她羡慕不已,她和宋丰茂皮肤都算不上好,宋朝颜的皮肤由名医调理了一段日子,又服用琉璃阁最好的护肤圣品,也才保养得这般,但宋朝夕吃穿用度都比宋朝颜差了不少,姑奶奶家日子又不好过,可她的皮肤为什么这么好?
更奇怪的是,宋朝夕这懒散风流的模样,倒像是男人一般,让边上两个服侍的丫鬟看红了脸。
沈氏心头那点气被这种奇怪感冲淡,想到她和宋朝颜的谋划,想到以后要取心头血,难免生出一丝心虚来。
“朝颜喜欢你的手镯,你给她就是,我早就教育过你,别什么事都要和妹妹争,当姐姐的要让着妹妹!”
宋朝夕听笑了,“我还以为母亲是来看朝夕的呢,不曾想,母亲又是为了妹妹来的。”
这倒让沈氏有几分内疚了,她确实对这女儿不够疼爱,可人心都是偏的,她打小就不太喜欢这个有主意的大女儿,这也不是她能控制的。
“我只是不想你们姐妹失了和气,一家人总要齐齐整整,相互谦让才好。”
宋朝夕听得抿唇一笑,却不急着反驳,只道:“母亲说得对,一家人就是一家人,若是相互算计,相互计较就真的没意思了。”
沈氏总觉得她意有所指,可取血一事她不可能提前知晓。
沈氏蹙眉:“朝颜因为太喜欢这个手镯,病倒在床。”
宋朝夕瞪大眼睛,明显讶异,“太喜欢一样东西就病倒在床?母亲,我从小到大就没听过这么奇怪的病,她幸好是喜欢我这手镯,要是喜欢街上哪个男人,人家又看不上她,她回来一病不起,说出去会惹人耻笑的。”
沈氏要为宋朝颜辩解,朝颜怎么可能那么花痴?可宋朝夕说得好像也没什么问题,她一时不知该如何反驳。
宋朝夕抿了口茶,又懒声道:“这手镯不是我不想让,是根本摘不下来。”
“摘不下来?”
“是,要想摘下来必须砸碎了这手镯,不然我砸碎了让给妹妹,妹妹要真是喜欢,就去找人重新修补一下佩戴?”
沈氏听得一肚子气,手镯砸碎了哪还有美感?就算能修不好,那也是用黄金等材料包边,失了玉的灵气,俗不可耐,谁要一个碎了的手镯?沈氏听得出她是在要挟自己,却又拿她一点办法没有,只能气呼呼地走了。
宋朝颜听说了也沉默下来,宋朝夕竟然肯砸碎?也就是说她应该不知道这手镯的用法。
她当然不能让手镯碎掉,这事只能想别的法子了。
只是不知道这手镯里的仙草有多大效用,就算治不好病,吃了能让人冰肌玉骨于她而言也足够了。
宋朝颜原以为拿下这镯子不是什么难事,宋朝夕刚回来不久,在府中势微,只要找个丫头混入宋朝夕的院子那这镯子偷出来便是,可她找了几个丫头去探听情况,却发现,小小的一个院子,竟跟铜墙铁壁一般,不论是冬儿还是青竹,都策反不下来,并且别人一提宋朝夕,这俩人便维护的厉害,还动不动就脸红,看的外院的丫头眼都直了。
回头禀报宋朝颜,宋朝颜被气得不轻,宋朝夕才回来多久?就把下人收拾的服服帖帖了?她到底有多大的魅力,能让这些下人们各个对她忠心耿耿?
宋朝颜多番手段,却拿不下这个镯子,心里也有些急。
从前她担心宋朝夕不答应取血的事,如今又担心宋朝夕不答应手镯的事。
怎么才能既困住宋朝夕取血,又能拿到手镯呢?
沈氏想把宋朝夕嫁入容易掌控的人家,她想顺利取血,必然会招来宋朝夕的记恨,宋朝夕更不可能把那手镯给自己,一旦宋朝夕藏起这个镯子,她想再找到手镯便是难上加难。还是要放在自己眼前最放心,毕竟这是关系到她的命,和她后半生身体容貌的大事。
怎么才能把人放在眼前?
算来算去,还是只有那一个办法——让宋朝夕代替自己嫁给容恒。
宋朝颜原本满心不愿意,生怕他们会产生感情,可她本就身体不好,就算嫁入国公府也不可能凭这身子生孩子,届时她身体不好,二房就容恒一个血脉,必然会为容恒纳妾开枝散叶,她无所出,没有阻拦的资本,与其那样倒不如让宋朝夕嫁过去替自己生个孩子,她和宋朝夕长得一样,生的孩子定然也极其相似,万一自己以后就算治好了也不能生孩子,有宋朝夕这孩子巩固着世子夫人的地位,于她只有利没有害。
等她身子治好,治好除去宋朝夕,一切就会回归正轨。
到时候她既有了孩子,又有了世子夫人的尊贵,更能得到手镯,岂不是一举多得?
宋朝颜越想便越觉得是这么回事,手镯她可以不急,左右都是自己的,或早或晚而已,当务之急是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