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的几天,陈丽娟婆婆一直很安生。
她宁静而微笑地坐着,目光扫过她向来爱看的都市情感剧,就是眼神有些不聚焦。
她淡然而微笑地看着对面空了的餐桌,举手去夹丈夫做的丰富菜肴,就是吃得有些食不知味。
她驻足在儿媳妇陈丽娟的卧室外,目睹小家庭的温馨与欢乐,眼睛里第一次没有冒出嫉妒的火花。
她举着相机半垂目光看黄彩虹给小宝贝洗澡,借着相机的掩护,她的目光显出意味深长的清冷。
经过几天的酝酿,那个不成熟的想法,终于已经逐渐丰呀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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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话那天柳苗苗从水杯底部抠出一张被水渍晕染的纸片,上面没头没尾写了四个人:有间饭店。
别人不懂,柳苗苗懂,这是高通达在约她午饭时去“有间饭店”!
脑海里甜蜜地回闪高通达在储物间里的似火热情,柳苗苗不禁嫩脸一红。
毫无疑问,她爱高通达。
这个爱情泛滥的年代,说“爱”是可耻的,可她对高通达,却是如假包换的一见钟情。
记得那年高安律所改制为合伙人制度,以金融证券为主攻方向的知名梁律师加入高安律所,成为律所的第二位合伙人。律所因此招兵买马,一口气招了五位助理律师。
她和高通达就是那时进的律所。
等候面试的时候,大家坐在会议室里等叫号。她抬头那么一瞥,正好看见路通达推门进会议室。
高高的个子,白净的皮肤,乌黑的头发。
她没有看到他身穿的名牌西服,没有看到他腕间的昂贵手表,甚至没有看清他是单眼皮还是双眼皮,就被他的气质击中。
她心中一直爱慕古代公子的儒雅气质,而高通达所呈现的,已经非“公子”二字所能概括。他是“清贵公子”。
冰清玉洁中透着些许的骄傲,骄傲中混着着微微的纯真,纯真又以倜傥的方式呈现。
天哪,像是天上骤然裂开一条缝,她的梦中情人,就这样掉在她面前。
都说相由心生,她瞬间就觉得自己爱了,且爱对了。
稍后,从别人的聊天中得知,他叫高通达,名校毕业,成绩一直名列前茅,是老师眼中的高材生,师姐师妹眼中的大才子。
她心动得更厉害。
她的经历和学历都乏善可陈,唯一所长,是长得漂亮。
各仗所长,她和高通达都被高安律所录取。
一时间,传闻甚嚣尘上。
说高通达是高安律所创始人、沪上金牌离婚律师高安的儿子,柳苗苗听闻,心碎得不行。
高律师是业界的传奇,这样的人物早已练就火眼金睛,必然看不上她这样别无所长的儿媳妇。
所幸后来越来越多的人辟谣,说高律师仅只一位女儿,尚大学在读。柳苗苗那颗四分五裂的心,才渐渐缓过气来。
体会过一次失去高通达的感受,柳苗苗变得主动起来。
她送他秋波,他回她以巧克力。还是一平方厘米见方的那种。
他用放出来就收不回去的痴痴目光,望着她的唇,用近乎呢喃的声音,说出他的疑惑——巧克力为何要这般费工夫,做成这样小的一块……
她本不是好为人师的人,却乐得为清贵公子答疑解惑。
掰下一小块巧克力,塞进微启的唇里,意犹未尽地吮了一下、又一下手指,然后,大胆地朝他挤了挤眼。
高通达舔了一下唇,扭过脸不再看她。
那一瞬,她的天地都塌陷了。
直觉告诉她,她Lang过头了。
懊悔啊懊悔。
面上风Sao只是她的假象,她其实骨子里是有些保守的。
这下误会大了。
她鼓足了全部的勇气,到头来却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想哭诉!想解释!
仅存的理智告诉她,办公室里还是收着点吧。失去了爱情,至少还可以做同事。
哪知,当晚剧情便峰回路转。
她悲悲切切地下班,才出电梯,就看到了写字楼大堂里,立着倜傥潇洒的高通达。
高通达朝她走过来,二话不说,牵住了她的手。
满满的霸道总裁风。
她没有问他要把她带向哪里,反正哪里她都愿意跟他去。
实际上,他把她带去了一家酒吧。
酒吧看上去挺正经。斯斯文文的乐队在小舞台上规规矩矩现场演奏。客人们目测穿得挺高级,均细嚼慢咽、轻声细语地吃晚餐。
这顿晚饭,他们吃了两个小时。高通达目光始终笼在她脸上,目光灼热得能把她烫伤。
他什么都没有说,她已经醉在他的情话里。
一开始不明白高通达为何迟迟不起身,后来渐渐发现,所有的食客都没有起身离开的意思,直到窗外夜色渐浓,酒吧忽然放下窗帘,熄灭了大灯,柳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