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年初夏, 晴日暖风, 梅黄花红,正是举办一年一度的斗香大赛的好时节。
斗香大赛的传统由来已久, 始自盛唐, 多见于权贵子弟之间。传到了大启朝后, 才总算在兼顾了权贵们的同时, 也面向了民间,极大的丰富了大家于炎炎夏日的娱乐生活。
这大赛会进行一整个夏天, 浓郁芬芳的香气会弥漫整条长安大道,雍畿的百姓几乎人人都自带香气。
正应了词人的那一句,当时年少春衫薄,骑马倚斜桥, 满楼红袖招。
池宁是每一年斗香大赛最忠实的支持者, 他曾是斗香大赛的参与者、资助人、最高评委,以及如今的主办方。
准确的说, 斗香大赛的历届主办方都是内官监的掌印太监, 今年也不例外。只不过池宁用一个努力培养三年的戏班子, 好不容易才从二师兄俞星垂手上换来了主办的差事。
三年前,池宁虽然对仙仙说,有本事就自己去买戏班,但其实他还是用变树数日作为交换条件, 和原君换来了一个戏班的组建。钱肯定是池宁自己出,他和原君求的是现在落魄,未来却能大火的名角, 不拘是生旦净末丑哪个,只要是能火到那种一个人就可以养活一整个戏班就成。
池宁一点也不想去赌运气,他就是想享受一把当百分百伯乐的感觉。在几天变树的代价支付之后,原君也果然诚实守信,给了池宁一个全明星的戏班配置。
不单哪个是角儿,而是整个戏班,哪怕随便拿出来个敲小锣的,都注定会成为大家的那种。
池宁家用极低的价格,在京中买了个远近闻名的鬼宅作为戏班大院,前院唱戏,后院住人。人人都觉得这戏班子的结局最后不是要出事,就是因为鬼宅凶名无人赶来而解散。但池宁却是一点也不担心,因为院中的执已经被原君摆平了,而人们对于这种凶宅其实总是有一种又害怕又好奇的探究心理。
京中鬼气最终的凶宅,这本身就已经给了戏班名气。
更不用说池宁还趁热打铁,让戏班在最初唱的都是什么神啊鬼志异戏曲,很是专业对口,一炮而红,捕获了不少忠实票友。
经过三年的磨合,这一支名为“集秀班”
的戏班,已在京中彻底站稳了脚跟,眼瞅着都能去和钱小玉的全福班打擂台了。
池宁方才觉得觉得这集秀班能拿得出手了,总算好意思送给师兄俞星垂了。
俞星垂这三年,倒也自己出手买过一个现成的戏班,可惜他没有邪神庇佑,点子有点背,不要说□□了,没差点让他赔个底掉,气的好些天没再去梨园听戏。最终,俞星垂也只能忍痛解散了班子,这才慢慢释怀了往事。
没想到,柳暗花明又一村,俞星垂前手刚砸了一个吞金兽,后脚就有贴心师弟送上了一个聚宝盆:“集秀班竟然是你的?!”
俞星垂最近最喜欢的一个叫凤仙的戏子,就是集秀班的当家花旦。
“现在它是你的了。”
池宁给出去的时候一点也不心疼,虽然集秀班很能赚钱,但比起这点钱,池宁还是更想先填补上他师兄的亏空,“随便你想怎么捧,怎么追,你想让凤仙来家里唱都是使得的。就是他这人有点倔,最忌讳别人和他搞断袖,你可悠着点。”
“啷个会和他搞断袖?”
俞星垂一着急,又冒出了辣椒味的蜀地普通话,“老子又不是疯求了,我只是喜欢听人唱戏噻。”
“嗯,那挺好的,他也只喜欢给人唱。”
这凤仙是个男的,但他扮的女旦,不管是唱功、身段还是扮相,都艳压了全国的一众同行。集秀班能这么快崛起,凤仙和凤仙的脸功不可没。人人都是视觉动物,谁也别想免俗,连钱小玉这个算是集秀班竞争对手的全福班老板,都喜欢凤仙喜欢的不得了。
但谁能想到呢,这个如今人人趋之若鹜的人间仙子,三年前,是被池宁从最脏的楚馆给买出来的。差一点他就要咬舌自尽了。
凤仙当时也不觉得池宁是个什么好人,因为大家都说,太监虽然没了那啥的能力,但在拿道具作践人方面却是不输给任何禽兽的。
池宁也没打算和这个叛逆少年来一场什么心灵鸡汤的宽慰之旅,他只挑眉,讥笑着说了一句:“爷和你好,咱俩到底谁占谁便宜啊。”
阳光下,玉人一般,越长越不似凡间之物的池宁,让凤仙心服口服。
凤仙已经是男生女相中少有的好颜色了,可和池宁一比,还是会不自觉的自惭形秽。真的是太好看了,鸿衣羽裳,出尘之姿。
池宁自己也不知道他是真的本就该长成这副模样,还是得了天地灵气的反哺才会变成这般。
凤仙比池宁还要小上一岁,却已经历经沧桑,总觉得都是自己这张脸才让他饱受了如此苦难。
但池宁却反问他:“长得好有什么错?”
错的从不是宝藏,而是对宝藏心怀窥觊、恶意之人。
池宁利用起自己的外貌是从毫不手软的,也不觉得这有什么。老天爷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