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眼, 就是乡上竞选文化宣传员的日子了。
谷南可以说是特别的紧张啊。
没错, 她就是苏小南, 也是个穿书者。
有一天, 她正在给书写结局,写到宋东海和宋西岭俩兄弟自相残杀, 宋西岭拆了宋东海的义肢,把他扔到铁轨上, 眼看着火车呼啸而来,正在狞笑的时候, 宋东海一枪爆了宋西岭的脑袋,然后被铁轨碾压的粉身碎骨的时候,她莫名其妙的,就穿越到书中世界里来了。
奇怪的是, 她没有穿越成女主角,反而是穿越成了里面的一个配角, 应该说, 只是个默默无闻的角色。
在原书中, 谷南是一个爱劳动,乐观向上的好姑娘,会一路从乡上的文化宣传员做到县长,再做到省长, 一路那叫一个顺风顺水。
但是, 醉心仕途, 终身未嫁。
穿过来之后, 苏小南迷茫了好几天,然后,她就萌生了一个希望,那就是嫁给书中自己最喜欢的角色,宋庭秀。
宋庭秀性格虽然有点爆,但为人善良,质朴,而且还孝顺,实在是个难得的好男人。
不过,在原书中,宋庭秀是一直默默的,喜欢着苏向晚的妹妹苏向红的。
所以,她明知道宋庭秀会喜欢上苏向红。
于是果断出手,拿钱包栽赃,就是想败坏了苏向红在宋庭秀心目中的印象,然后,再通过宋二花的介绍,顺理成章的,嫁给宋庭秀。
当然,身为师长的女儿,谷南在省城都有不少的同学和朋友,全都是非官即贵,在现在来说,那帮人都是具有很强的影响力的。
她在穿过来的第一时间,就发现苏向晚也穿越了。
毕竟原来的苏向晚,是她自己塑造的角色,而现在的苏向晚,不论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活生生的,就是她的堂姐。
堂姐苏向晚,从小就家庭比她好,父母比她的更优,而且学习还比她好,比她更会赚钱,更重要的是,她一直以来,总是把那种优越感伪装的特别好。
从小,苏小南的衣服,鞋子,甚至书包,全都是用的苏向晚的旧东西。虽然说父母从苏向晚那儿要东西的时候,只是想占点便宜而已。但是,苏小南可没像父母那样,觉得占了点便宜就能沾沾自喜,相反,她总是在接受东西的时候觉得耻辱。
她恨父母的穷,无能,同时也恨苍天不公,把她生在一个父母懒惰,贫穷的人家。而苏向晚的家庭条件,则比她好了太多太多。
所以,她才会以堂姐为原型,把书中的苏向晚写的那么惨,甚至在书的最后,不顾读者的抱怨,要把俩兄弟写死。
为什么,就是因为她恨啊,恨堂姐一直以来那种抹不去的优越感。
当身份对调,她拥有了更好的家世,背景,而堂姐一无所有,还多了几只拖油瓶,苏小南的心理,终于平衡了许多。
“承泽,记得一会儿你该怎么做吗?”到了新兴乡镇府之后,苏小南轻劝拽了拽李承泽的手,问他。
李承泽咬了咬牙,说:“知道。”
苏小南穿越过来的第一件事,就是找到刚到清水县城的李承泽,收养了李承泽,为什么呢?
因为他是整本书里,智商最高,也最心狠手辣的孩子。
他生父是个公安,而且是在中缅边境上,一直以来维护边境安全的公安,他给这孩子教了很多东西,他能徒手开锁,还能徒手自己制炸/药,要论盗窃啊,作贼啊,样样精通。据说,他还在云南的时候,自己绘汇款单,就能从银行里骗出两百多块钱来。
收养他,对他好,让他听自己的话,为自己所用,这孩子简直就跟个金手指一样,对吧?
这不,苏小南带着自己的干儿子,就到新兴乡镇府的门前面了。
李承泽想起昨天他偷的那只大鹅,转念一想,估计苏向晚已经把它给吃掉了,好吧,恩是恩,义是义,他虽然要犯错,但已经弥补过苏向晚了,对吧。
那他做的事情,就是无错的了。
因为是周末,苏向晚也非得带着她的俩小傻蛋儿不可。
宋青山还得去加班,把苏向晚放到会场之后,就赶到水库上去了。
前几天从宋二花那儿买了很多调绒布,苏向晚给狗蛋和驴蛋一人做了一件调绒面的无头小背心儿,做的时候简单,穿上以后,俩人一个赛一个的,就像电影里的王二小似的。
吱吱穿的,是苏向红从城里要来的小裙子,头上还有一顶小凉帽呢,黑白相间,凉帽子上还有个软嘟嘟的小熊猫。
又白又嫩的小丫头,见谁都愿意让人抱一下,一把摸过去,简直不要太舒服。
熊蛋妈和陶红武是小宋庄的村民代表,也准备要去参加选举,俩人抢着抱小吱吱呢,毕竟小宋庄闺女少,家家生的都是儿子,小吱吱在村里,现在可是唯一一个小闺女儿,村里谁不喜欢多抱抱她啊。
进了乡镇府的大院,各村的代表都已经到齐了。
而且,今天,宋二花还专门给苏小南约了宋庭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