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亭轩可不会跟陆湘屏直说他是因为看宁子衿看呆了,所以才会被狗追。
他扯了扯嘴角,含糊道:“或许那条狗并不认识我,以为我是恶人吧。”
陆湘屏似信非信的看着陆亭轩,直觉得陆亭轩的话缺乏真实性,但又觉得他说的也挺合理的。
看来回头她该跟宁子衿好好谈谈,这狗养在府里,怎么看都是祸患。
“父亲来信,让你即刻起程回邺城,我听说凌都督已经上邺城求助了,不管他背后是何人撑腰,都不能让他得逞,敢跟我们陆家为敌,我誓他付出代价。”
陆湘屏抬头,看着陆亭轩,道。
陆亭轩幽黑的瞳中一闪而过的阴霾,点头道:“姐,你就放心吧,凌家人敢欺凌到你的头上,我不会放过他们的。”
陆湘屏拉着陆亭轩,又细细的叮嘱了他在路上千万小心的话,然后才放他离去。
接着,她便带着丁嬷嬷,去了行云阁。
宁子衿正在屋里刺绣,忽听芳华禀报道:“小姐,夫人来了。”
闻言,她忙放下手中的东西,随着芳华去正厅见陆湘屏。
“见过母亲。”
陆湘屏笑着对宁子衿虚扶了一把:“快快免礼,即是母女,又何来这么多的规矩。”
宁子衿命红妆上茶,随后在陆湘屏的一旁坐下:“不知母亲找我,有什么事?”
陆湘屏端着茶杯轻抿了一口,举手投足之间都透露着世家小姐的雅与高贵。
“没事,就想来看看你。”
宁子衿才不信陆湘屏这话,都说无事不登三宝殿,陆宁轩刚刚才被铃铛追的满府逃蹿,模样可谓,陆湘屏这个时候来找她,多半是为了替陆亭轩说教来了。
只是就算是信国公府少爷,站在女子阁院门前偷看,这行为怎么都不像是世家公子该有的,所以就算陆湘屏来质问,她也不觉得理亏。
宁子衿好看的红唇如樱花般粉嫩,微微勾起,眸中闪烁着晶莹的光泽:“母亲,咱们都是自家人,有什么话不妨直说,其他书友正在看:。”
既然宁子衿这么说,陆湘屏自然是不放过的顺着她的话,道:“都说女儿是母亲的贴心小棉袄,这话果然不假,既然如此,那我就直说了。”
“恩。”宁子衿柔柔一笑,心中却暗腹。女儿虽是母亲的小棉袄,但若不是亲生母女,哪里会有真正的亲密无间。
陆湘屏脸上的笑容更加的温和,缓缓说道:“你是闺阁千金,喜欢养宠物也是正常的,只是铃铛如今越长越大,模样看上去实在凶猛,叫人望而生畏,你瞧府里下人见了它都惊恐万状,更别提外人了,你父亲身在官场上,难免日后应酬很多,若是日后冲撞了哪位贵客,这于咱们宁府来讲终究不是什么好事,依我看,还是越早把它送走为好。”
不要说外人,就是她见了如今的铃铛腿都要抖三抖,以前不曾细想,今天经陆亭轩这么一说,还真觉得铃铛像是厥獒的品种,只是相较于厥獒它看上去更漂亮些,尤其是那一身乌黑亮丽的毛发,她在邺城经常与一些夫人小姐们聚会,也见过不少宠物,但哪怕品种最优良的宠物身上的毛发,都没有铃铛的漂亮。
如今铃铛还在成长期,相较于真正的厥獒还小了些,可是若再继续这么长下去,待它长成时那壮硕的体格还不得将胆小一点的人给吓的屁滚尿流,就是再漂亮也不顶用。
如果铃铛是条长不大的小狗,她自然乐意将它留在府里,可它不是。
宁子衿抬眸,看着陆湘屏,面色平静的道:“母亲,铃铛看上去虽然凶狠了些,但它是条有灵性的狗,一般不会随意攻击旁人,母亲曾在府里住过一段日子,该明白铃铛的母气才是,何况母亲自嫁来宁府,可见过铃铛伤人,亦或是从下人口中听到铃铛伤害过谁?”
陆湘屏胸口一凝,明知想说服宁子衿将铃铛送走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可当听到宁子衿毫不犹豫的回绝时,她心里怎么都不是个滋味,哪怕她撒娇,求饶,在陆湘屏看来都能接受。
可宁子衿那番话,分明字字句句都是质问。
陆湘屏的脸色,蓦地变了一变,只是很快又恢复平静,只是心里存在不悦,当底不如起初那般笑的自然。
“话虽是如此,可也难保它日后不会伤人,今日亭轩不过来府中找我,就被铃铛追着满府逃蹿,一院子的下人看笑话,亭轩是我弟弟,这面子上还好过得去,可若是丢脸的是外人,还不知道怎么想咱们宁府,这于你爹实在无益。”
“母亲,今日铃铛会追赶四少爷,许是因为四少爷站在行云阁门口不走,叫铃铛以为是恶人,所以充满了敌意,惹母亲生气,女儿在这里赔不是了,还望母亲疼惜女儿,我实在太喜欢铃铛了,不舍得送走它。”
宁子衿柔声说道,声音软绵绵的就好似天边的云朵,叫人不惹苛责。
陆湘屏的眉头,因为她的话而微微一跳。
陆亭轩站在门口不是错,错的是站在一个女子的闺阁门口久久不肯离去,这可是相当无礼的举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