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城一县的六月天,夕阳西下,燥热的空气也开始慢慢的沉静,一个戴着眼镜的男孩子,厚厚的镜片,留着个西瓜头,双颊有汗水划过的痕迹,无袖t恤上一滩汗水蒸发后才会有的印记彰显着青春的活力,推着个破旧自行车,在已经破的车筐里面放着一个旧旧的篮球,篮球的表皮已经被磨掉了很多,其他书友正在看:。
这个男孩子叫做李文昊,家人都是普通的工人,家住在北城市郊,在市郊一中年初三,已经进入了中考前的最后复习阶段,但是他依旧没有放弃对篮球的热爱,每天下午放学之后,都会抓紧时间打篮球。
但是没有你陪他玩,因为,在这个学校,没有人不知道他。他有癫痫,好的时候和普通人没有什么不一样,但是一犯病,就会抽搐,吐白沫。
医生也提醒过他的家人不允许他进行太过于激烈的运动,但是他就是不肯,家人也劝他,可是从小就没有什么朋友的他一直就把篮球当做是最好的朋友,家人看着劝说没有什么用,而且像他这样的人一旦认准了什么事情后,就不会那么轻易的改变。
为此,其母不知道哭过多少次,其父有着所有父亲一样的外强内柔,每次见到文昊因为犯病被老师或是同学送回家的时候,也只能是一个人默默的抽着廉价的香烟,不语。
文昊的学习很好,但是因为那一身的病,原本是没有办法进入初中的,但是校方领导在志远父母苦苦哀求下还是不拉牛牛昊的,但是却在一夜之间通知文昊的家人让他来上课,文昊家人理解学校这样做不仅可以将自己学校的名声打响,而且在中考后,无论文昊学习好坏,是否去上高中,这都不是他们关心的事情。
好在文昊是个很听话的孩子,不需要家人为其操太多的心,而且从小他的想法就很简单。只要是做一件事,就一定要做好,所以无论是学习还是什么都是很好的。至于篮球,他确实不像是一个打篮球的好手,个子不高,身体单薄,没有很好的弹跳。但是就是喜欢……
骑着自行车的文昊,慢悠悠的走在回家的路上。过了今天自己就十五岁了,就是成年人了(穷苦人家的孩子不会十八岁才成人),文昊想到很多以后的事情,但是想的最多的就是,自己能够独立的养活自己,然后能让自己的父母过的好一些,就是这样的简单的想法。
这半年多的时间,文昊犯病的次数降低了很多。骑着车的文昊在想是不是老天真的开始眷顾自己了,自己真的开始长大了,因为在很多人的口中志远都还没有长大,对于自己从小的有点‘笨’,那些大人的说法就是自己的脑袋还没有张开。
就在文昊将车骑在胡同里,沉静于生活的点滴时,有个人影突然出现在自行车前方,文昊赶紧刹车,怕撞见人家,可是由于刹车太急,自己差点从车上摔了出去,定睛一看,才看清楚站在车前的人是谁,这个人跟自己一起长大,也欺负着自己长大,是这一片有名的小痞子,叫大狗,大名都应经被人忘记了,但是都知道大狗的恶名。
“怎么着?小傻子骑这么快?想撞死人呐?”大狗掏出一支烟,点燃。
从小他就这么喊文昊,文昊一见是他,赶紧转头就要走,刚推车转身,身后已经站了和大狗相似服饰的几个小混混,‘呦,傻子要去那里恩?玩会再走呗?’几个人将文昊围在了中间。
“我,我要回家!”文昊的声音有些颤抖,从小就被这些人欺负怕了,每次回家的时候都是鼻青脸肿的,要么就是让做一文昊做些些很难堪的事情,不做的话,免不了的会挨打。
“回家?你那也叫家?我看是狗窝还差不多,哈哈!”大狗的话像是针一样的刺在文昊的心上,为了自己的病,家里已经是一贫如洗了。一家三口就挤在仅仅只有三十几平方的两件小屋里,父母一间,里面包含厨房,自己一间,但是除了自己的床之外还有很多杂物,父亲在下班之后还会给人补自行车,自己的那辆自行车就是父亲用那些人家不要的零件组装起来的,这一切,为的就是让自己的生活好一些。
“我要回家!”文昊执拗的说道,说着就推着车要走,但是却被人按住自行车不让走,“走什么走,狗哥还没有发话,你就在这儿好好的呆着,。”一个黄毛小混混说道,话音刚落,一巴掌就已经落在文昊的脸上,眼镜被打在地上,文昊低头去捡眼镜,却被另一个混混一脚给踢开了,有人看到文昊车筐里的看球,拿到手上,举过头顶说道:“你们看,这个傻子还打篮球呢?”围着的混混嘲笑声四起,有人起哄道:来,傻子,我们一起玩会呗?
“把眼镜给我!”近视很严重的文昊嘶哑的喊着,祈求的声音在大狗几人听起来仿佛就是世界上最动听的音乐一样,在文昊的祈求声中,他们似乎才能体会到自己的价值。
模糊的看着有个个子很高的人正在用脏兮兮的手戴自己的眼镜,文昊朝着模糊的人影猛然的扑去,正在戴眼镜的高个子混混,也没有料到文昊既然敢朝着自己扑来,被一惊之下将眼镜摔在了地上,而自己也是在文昊的一推之下有些重心不稳的朝后退了两步,一屁股坐在了地上。剩下的混混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