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廉.华兹华斯,文艺复兴以来最重要的英语诗人之一,曾经居住在坎布里亚郡格拉斯米尔小村庄中,他的故居建于十七世纪初期,是一栋灰白色的小房子,紫红色蔷薇伴着藤蔓温柔地缠绕在它周边。
这栋小房子被称为鸽屋,看上去淳朴又美丽,像是威廉的诗歌一般,让人感受到自然风光。
夏洛克和华生现在就站在鸽屋不远处,华生手里拿着一袋姜饼,刚出炉的姜饼香醇可口,他有些狼狈地从袋子里拿出一块还散发着热气的姜饼塞进嘴里。
华生是一大早上被夏洛克叫起来的,凌晨三点钟,玛丽打着哈欠为他整理了衣服,然后毅然决然地把他推向了夏洛克,自己回去睡觉了,然后,他不得不冒着越下越大的雨跟着夏洛克坐车来到华兹华斯的故居,因为前一天晚上有人在这里被杀了。
他们都没有吃早饭,华生自忖没有夏洛克那样强大的身体,下车之后便和夏洛克分开了,他去买了姜饼和用酒特制的黄油,又买了两杯咖啡,这才一只手抱着东西,一只手打着伞,略显艰难地和夏洛克汇合了。
华生把姜饼递给夏洛克,夏洛克却没有接过来,他的目光从鸽屋周边的草地上尖锐的掠过,像是一只准备捕食的鹰隼,他从大衣兜里拿出了一个放大镜,走到围墙边缘,不顾地上的泥泞,单膝跪了下去,华生一边打着伞,一边观察周围的情况。
雨从前一天晚上八点左右开始下的,到了半夜时分,雨水倾盆,许多人为留下的痕迹都被雨水冲刷走了,夏洛克在凌晨两点四十五接到了苏格兰场的电话,凌晨三点钟找到他,他们从伦敦尤斯顿火车站乘坐火车,直达温德米尔火车站大约三个半小时,从温德米尔坐大巴到格拉斯米尔小村庄大约半个多小时,再算上他们赶到车站和步行的时间,大概用掉了四个小时十五分钟现在已经是七点十五了。
苏格兰场的警察自从接到报案开始,就先一步赶到了这里,犯案现场在距离鸽屋一公里外的一间公共休息室里,死的人是一名游客,他在三天前随着旅行团来到这里,去了圣奥斯瓦尔德教堂后就在这里住了下来。他叫做威廉.格尔斯,35岁,在伦敦的一家小型证券公司工作,一个月前主动辞职,之后就一直在英国各地旅游,人际关系单调,没有什么仇家,所以目前还不能断定凶手杀人的原因。
夏洛克趴在墙根下,一只手拿着放大镜,另一只手小心地将折倒的草拨开,那是半个脚印,左脚半个脚后跟的痕迹,和墙壁之间严丝合缝,就像是这里原本是一个完整的脚印,却被墙壁从中截断了一样。皮鞋,后跟大概有三公分,女性,穿着及膝的裙子,没有穿丝袜,右脚有残疾,走起路来轻微的跛,左脚受力,鞋跟陷在泥泞中的痕迹明显,身高在一百六十到一百六十五公分之间。
他用手机将脚印照下来,然后站起身,在周围继续寻找,现在,华生觉得他见到了最厉害的猎犬,夏洛克的身体压得很低,背部高高弓起,他的脸贴近地面,快速地搜寻着他想要的东西。
华生下意识退开了半步,以免自己的存在遮挡了什么东西,他看着夏洛克的目光突然紧盯着他脚下,整个人快速地弹起,为自己带上了手套后,迅速从草丛中捡起了什么东西。
“看看我发现了什么!”夏洛克的眼睛很亮,华生很清楚,这是他找到了什么有趣的东西被勾起了好奇心的样子。
在夏洛克手中的是一只耳环,耳环大概半个指节长度,水滴状,银质地,在细节上雕琢的非常精细,正面镶嵌了一块红宝石,那是一种血色的红,在昏暗的天气中莫名让人觉得不舒服,背面沿着轮廓镶了一圈碎钻,华生仔细看了看,发现碎钻组成了一个骷髅头的形象。
耳环看起来有些年头了,他们并不是专业人士,但也能看得出来宝石的名贵。一只女士耳环出现在没人住的故居外,还有墙角的半个脚印,怎么想怎么不对劲。作为威廉.华兹华斯的故居,每天都有大量的游客会来到这里,夏洛克从网上找到了前一天的游客的照片,照片的拍摄时间是在晚上七点,那个时候这里还没有这个印记。
华生有些不明白为什么拍照的男人要拍墙角,墙角明显没有什么有趣的东西,而且这也和现在他们的需求太巧合了。
夏洛克露出了一个笑容,“有趣。”他这样说,他指着照片上反戴着帽子,留着络腮胡,蓝色眼睛的男子,又指了指一公里外的公共休息室,“这就是死者。”
是什么样的原因才能够让一个男人在前一天特意拍下了照片,为自己死后留下时间证据呢?华生根据以往的案件已经推断出了数个答案,答案涉及了情杀,仇杀以及各种杀。
他觉得最有可能的就是情杀,只是没办法解释为什么只有半个脚印,还是半个脚跟的痕迹。
夏洛克将耳环放进证物袋中,摘下了手套,他从华生抱着的姜饼袋里拿出了一块姜饼,胜利一般地吃下去,“接下来,我们就要去看看死者了。”
死者死在公共休息室的一角,他弯着腰低头坐在休息长椅上,头上的帽子不知去向,头发乱糟糟的,仔细看能够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