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霄同样不安的手撩起他的上衣,脑袋钻进去四处点火,撩得身下的人情不自禁张开双腿,即将要夹着他的腰翻身压过来的时候,他身体敏捷地翻了个身。
帅气地取下一件驼色风衣:“去吧。”
程穆盯着自己已经起立站军姿的某处,恶狠狠地磨了磨牙,心想,晚上回来我饶不了你。
两个小时后,赤霄和程穆终于到了展延他们约定的地点。
也不知道是为了故意气赤霄,还是他们本来就是这臭德行,夜啤店本来就不怎么安静的小木桌上凌乱地摆了一桌东西。
铺了一层保鲜膜又装着各种食物残渣的不锈钢托盘,播完的花生壳,喝一般的啤酒杯,剥完的龙虾壳……
不仔细看,第一眼还以为自己走进了垃圾场。
赤霄到没有露出半点嫌弃,只当他们是豪迈惯了。
看见他们来了,立刻有个半秃的脑袋站了起来。
“可算来了,你俩走得碎花步过来吗,路上的蚂蚁恐怕都踩灭种了吧!”
“来来来,赶紧坐下吃,老板给我们加菜!”
(ex){}&/可能也曾经获得过功勋章,但人们忘性真的太大了,甚至有些时候连自己都想不起来自己曾经少年英雄的模样。
从军多年,重新回到这个社会,早已经与社会脱节,可能女朋友妻子当初也是看着自己那身绿军装爱上自己的,可结婚生子之后,生活都被菜米油盐填满,也会为了鸡毛蒜皮的小事吵架。
到底有什么意义呢。
英雄烈士会受到一时的吹捧,热度一过,众人也就忘了,可他们却是永远地失去了战友。
生活在和平年代的人中,总是有一部分人蠢得无可救药,认为自己纳税的钱养了一帮废物,可是谁也说不准天灾**这种事到底什么时候回来。
一旦发生,也就是他们这些和平时期被嫌弃的‘废物’用**凡胎去填,去补,甚至有些时候还要为了一些逃票进入未开放危险景区的驴友,或者是想不开要轻生的少女付出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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