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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零二章回老家(2 / 2)

。不过,没办法,这就是大宋的习俗,上到皇帝下到百姓,只要是个男人就喜欢簪花。

眼前这位簪花少年身材颀长、眉眼清秀,唇角儿不笑时也带着三分笑,微微地向上翘着,十分讨人喜欢。一双黑而亮的上挑眉,衬得他的眼神特别的精神灵动,顾盼之间仿佛会说话儿似的,比起那些满身油腻硬要簪花的男人可不同,大姑娘小媳妇儿的瞧见了他,总忍不住要多看几眼。

此人名叫杨瀚,三天前还是咱大宋建康府南京街道司的人。街道司是主管城市街道的,其职能、地位大抵与后世的城管相仿,只过宋代的城管职能相当的多,几乎是集片警、环卫、税务、消防、物价检查、工商执法、绿化清洁、处理违章占道等事务与一身。

能干这一行的,要么是牛二那般的泼皮无赖,镇得住人,要么就得八面玲珑,见风使舵,机警伶俐,可真要他跟人硬刚的时候,也使得一手好拳棒,不仅能屈能伸,也得能软能硬。

杨瀚就属于后者,能说会道,机警伶俐,还有一身的好功夫。虽说是社会底层的一个小民,可这两宋三百年江山,是列朝列代中平民百姓生活最优渥、最富裕的朝代。

如果你没有建功封侯、征伐天下的雄心,就想当一个平头百姓,又或者只有能力做一个平头百姓,那么你生在宋朝,便是修了几世的功德了,其他朝代,平民百姓的生活可是远远不及。

所以,杨瀚这个大宋建康城的小城管儿,活得倒也是有滋有味儿的。可惜,三天前,他却丢了这个肥差。

倒不是杨瀚秉公执法,得罪了什么大人物,也不是碰上了有什么背景的泼皮无赖,挤兑的他干不下去,是因为街道司的主司黎老爷看上他了,想把自己的女儿嫁给他。

主司,那就相当于“城管大队长”了,人家是衙门里的人,而像杨瀚这种,都是由主司负责招聘的,所以准确地来说,杨瀚端的就是人家主司老爷的饭碗。能成为主司老爷的乘龙快婿,那是祖坟冒了青烟才对。

可是,杨瀚也是个八面玲珑的人物,跟建康城的城狐社鼠们十分熟稔,耳目非常灵通,对于这位主司老爷的宝贝女儿,他了解的比主司老爷自己还清楚,怎么肯答应。

黎老爷这个女儿叫黎秀,生得倒也标致,可就是闱中不甚检点。杨瀚听到的消息中,这位黎姑娘有过几个相好儿的,还曾为最近一个相好儿的叫沐丝的秀才堕过胎,两个人到现在仍是勾勾搭搭、不清不楚。

常言道,宁可娶妓从良,不娶红杏出墙,杨瀚也是个志气男儿,才不给那姓沐的当刷锅的,背后遭人指点,惹人耻笑。因此上,杨瀚是使尽浑身解数,不惜自污,死活不肯就范。

可这黎老爷也不知道是哪根筋儿不对了,居然不懂得强扭的瓜儿不甜的道理,居然用辞了他的差使相威胁。杨瀚自然是不肯屈从的,于是他就失业了。这两天街上的人提起消失了的杨瀚,许多人不免就长吁短叹,替他惋惜一番,却不想今儿个傍晚居然露面了。

桃叶渡旁有一家食馆,杨瀚走进去,捡了张桌子坐了,扬声道:“掌柜的,鸭血粉丝汤一碗,蟹黄包子一屉,再打一角酒!”(首发、域名(请记住_三

系着围裙的杜小娘一见是杨瀚,心下欢喜,姐儿爱俏,谁不爱看俊俏后生?她和爹爹打理这店,每次杨瀚来了,那鸭血粉丝汤都是材料十足,还舍得给他放勺胡椒。她马上脆生生地答应一声,便忙活起来。

杨瀚扭头一瞧,看见挑担子经过的老范,忙又喊一声:“嗨!老范,进来进来,给我切半两羊肉、一副猪胰子。”

这老范是个挑担卖熟食的,杨瀚也熟悉,一听他叫,忙挑着胆子进了店来,放扁担一放,案板往杨瀚桌上一放,拈了块羊肉就切起来,一边切一边笑道:“瀚哥儿这是另谋高就了,如今在何处发财啊?”

杨瀚等地就是他这句话,他傲然向四下瞟了一眼,见众人都竖起了耳朵,这才矜持地一笑:“谈不上,谈不上,就是承蒙咱建康府通判李老爷赏识,现今在李府做了个小管事。”

老范吃了一惊,惊叹道:“哎哟!可了不得!宰相门前七品官呢。瀚哥儿你这到了通判李老爷府上做管事,怕不比黎主司身份低吧?”

杨瀚淡淡一笑,不好吹捧自己,不过也不否认,显然是默认了他的话。本来么,要不他今儿个为什么簪花打扮,腰间还系了个香囊,风流倜傥地出现在他以前负责的地段儿上啊?

衣锦还乡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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