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昱杰是京城人没错,但他自己还是个学生呢。
再怎么着,也不可能每天跟在李唐诗的身边。
这样的承诺,李唐朝听听就算了,并不会当真。
“超超,没人欺负我,你在哈市那边还顺利吗?
那位病人的腿还治得好吗?”
李唐朝和老白头因为一通电话是老白头的师兄打来的,离开时有些匆匆忙忙,没来得太交待李唐诗,但后来李唐朝利用传呼机给李唐诗发了信息,只知道,这次邀请李唐朝和老白头一起去的,是一位老首长。
老首长的一个得意手下出任务时,伤了腿,医生说保不住,需要截肢才能保住性命。
李唐诗在来上京的这半个多月时,还没联系过李唐朝,他们彼此都有些忙。
“嘻嘻,姐,你得相信你弟弟的医术,有我这个小神医出马,还能治不好吗?
那个军人大哥的腿算是保住了,只是恢复的时间可能会长些,不过,等他的腿真正的养好了,未来回部队是没问题的。
嘿嘿,姐,你肯定不知道,这位大哥,居然还知道秦昱杰的名字。
听说他们曾经一起执行过任务,对秦昱杰的评价有点高。”
说到这里时李唐朝有些醋,他竟然在哈市还能从别人口中听到秦昱杰的名字,说出口的评价,特别的好,那种欣赏与惺惺相惜的感觉,很是强烈。
尤其是在得知李唐朝也认识秦昱杰时,对方忍不住惊讶,然后再晓得秦昱杰现在是李唐朝的姐姐的男朋友时,整个人都惊讶得不行。
因为对方说,秦昱杰这种人他们都以为要打光棍。
当时李唐朝再次觉得自己家的姐姐,被秦昱杰这头猪给拱了。
“是吗?杰哥本来就很优秀,在军事方面也属于是全能型的人才,与他合作过的人,夸他才是正常的。”
李唐诗笑着回答,言语里更是有掩藏不住的骄傲。
这是就是她喜欢的男人。
所有与他合作过的人,都会夸他。
这点,前世李唐诗就已经深有体会,更别说现在成了秦昱杰的女朋友了,认识了不少秦昱杰的朋友和同学后,这个认知就更明显了。
“姐,你对他真的太好了,比我这个弟弟还要好,还要了解,我都要吃醋了呢。”
确实如此,李唐朝发现自家姐姐,对秦昱杰这个男朋友很是了解,尤其是在长樱村时的那段时间,李唐诗做的菜,十道菜,就有五道菜是秦昱杰喜欢的,其他剩下的五道,只有四道是李唐朝喜欢的,最后的一道是李唐诗自己喜欢的。
为什么说没有帮老白头特意炒菜?
那是是因为老白头什么都吃,从来都不挑食,当然前提是李唐诗炒的。
只要是李唐诗炒的,老白头真的是半点不挑。
“乖啦,超超也特别棒。嗯,在中医方面,那绝对是超级厉害的。杰哥都比不过你,而且超超的针灸那可是全国第一的存在,小神医,说吧,想要什么礼物,姐姐买给你。”
肯定并夸奖弟弟,是李唐诗重生回来后,开始在学习要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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