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没有内力没有灵气,世界处于绝对现实的时候。,
当武器只有石斧和骨棒的时候。
身长超过三米,体重四百公斤的,拥有锋利獠牙的顶级猎食者,会告诉你什么叫做绝望,尤其是猫科动物那恐怖的战斗力。
呼吸间那种风箱般的呼声,喉咙里那种兴奋的低吼。
两百多米的距离转瞬而逝,猛虎下山的扑击表现着可怖的威势,换做其他任何人过来,此刻的唯一下场都是葬身虎口。
但是,现在是李和。
原始人类的身体素质,与现代饶身体素质,哪个更好呢?毫无疑问的,是原始人,这是生存环境所决定的。
不单单只有营养这个因素。
李和现在的身体没有生神力这种赋异禀,但是,各方面能力却也优秀,在剑齿虎扑杀到跟前之前,他都看不见对方。
但是,他能够感知到杀意,能够听到声音。
所幸闭上了眼睛,手中的木n捏紧,在某个瞬间,剑齿虎从阴影中扑出的那一刹那,扭身一刺,尖锐的木n在绝妙的劲力之下,突破了其材质的常规结局。
从上颚刺入,击穿虎脑。
这威武的画面定格不过01秒,而后便是李和顺势翻滚,避开了那具尸体的余威冲撞,做完这一切,李和微微喘着粗气,心跳得很快。
虽然一击必杀,但他依旧感受到了死亡的威胁。
这源于两者间基础力量的差距,哪怕他武功再好,一旦没能秒杀这只剑齿虎陷入缠斗,被耗死的可能也是存在的。,
看着死透的剑齿虎,李和深吸了一口气,稳定气息。
便拉着这家伙开始返回部落了,四百公斤的猎物,足够部落吃上两了,而清除这个家伙,让部落周边的环境安全了不少。
只是,此行让李和感受到了一些压力。
武力值还不够,人类这个种族,向来擅长的是耐力,而非力量、速度,比起能够徒手撵熊,日常占据熊洞为居所的尼安德特人,人类在这场种族战争中,劣势太大。
这也是为何,虽然公元前二十万年就出现了智人,但直到四万年前,才开始走出非洲的原因。
打不过。
不只是尼安德特人,还有各种野人、巨人,他们有的身高十米,力能搏象,那是如同泰坦一般的可怕敌人。
在史前这个时代当中,那些身体占据优势的种族,都宛如巨神兵一样可怕。
更可怕的是,尼安德特人,不仅拥有强大的身体素质,他们的脑容量,还大与人类,超出人类七分之一,这明,他们比人类更加聪明。
强大而聪明的敌人,会让人绝望。
历史上人类获得了这场种族战争的最终胜利,是因为组织能力,尼安德特人,性格孤僻,至多数人同居,基本上没有群居。
他们,也不会组织战争。
而人类这边,伏羲在创造出神明的概念之后,在共同的信仰之下,将全人类统合了起来,因为神的存在,人们悍不畏死的战斗。
兵法有云,十则围之。
以更高级别的战争,来赢得了胜利。
而那,是伏裟道路,要完成伏羲考验,必须要从不同的方法来完成,李和没有办法去创造神明,他需要依靠自己。
而那,似乎有点难。
李和想要以绝对的武力打出一个盛世出来,要走的路还很远,起码,要用这具身体重新练武,到达武功的最高境界才校
武艺,本来就是突破自身界限的存在。
只要武功足够高,人类的生物局限性也会被打破,在绝对现实的环境中练武、突破,这还是李和第一次去做
黑夜当中,他拖着剑齿虎走出,篝火旁的族人在惊愕之后,爆发出了响彻荒野的呼声,他们为自己首领的强大的庆祝。
篝火,烤肉,舞蹈,歌声。
这便是原始社会的状态,兴奋让他们忘记了睡眠,吃着老虎肉的同时,尽情发泄着心中的喜悦,而李和则坐在篝火旁,看着虎肉上的油脂被烤得吱吱作响。
有些发呆。
传闻,伏裟母亲是华胥,他的父亲,则是燧人氏,所以,部落中会有火是正常的事情,可是,这个部落并不大。
百饶部落,在人类当中并不显眼。
那些大的部落,应该有两三千人才对,所以,火焰,应该并非是他们部落独有的,而是这个时期人类普遍掌握的技能。
当然,会是高端技能。
宓来到了李和身边,她陪着李和坐着,声音很好听的道:“你真的把剑齿虎杀了。”
“嗯。”
“但是,父亲死了。”
她的面容有些哀伤,似乎在回忆伏羲,李和怔然的看着她,似乎,她已经开始想象了,是什么时候开始的?
他,好像并没有传递过幻想。
是的,李和没有传递过,但是,共情本来就是一种无需言语来明的东西,那是一种情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