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种的心理,一边感觉吃那么多很吓人,一边又还请大胃王能吃多少。
这种矛盾的心里,让吃播们赚了不少广告费。
最后老板也是服气了,看着那一摞盘子后,直接用搪瓷盆上了一大盆的土豆烧鸡。
这下子总吃不下去了吧?
老板可是用了三只鸡,十多斤呢,再加上五斤土豆,这可是慢慢一大搪瓷盆。
孙思妙已经捂脸不想看了。
阿穆肚子里可是有个无敌分解蛊王,会怕这个?
怎么可能?
这不过是时间问题。
就旺财都被人忽视,当然是大部分人没有认出来旺财不是狗。
就在越来越多的食客围观下,阿穆用常人无法理解的速度把一搪瓷盆的土豆烧鸡吃完。
然后拍拍肚皮,问孙思妙:
“还能够点一盆吗?”
你可以!
孙思妙猛地一拍桌子!
“你认为呢!”
十张大团结竟然不够!
这丑女人没点数吗?
阿穆撇撇嘴,摸着毫无变化的肚子嘀咕一声:
“臭丫头竟然变厉害了,连我都敢吼!”
那些看的食客心想:
“要是我家的,我直接动手打了,有这么吃东西的吗?”
这是什么神仙肚子?
都吃那里去了?
谁也养不起好不好?
那可是一百多呢,谁舍得这么造?
在工资一百都是高级白领的年代,这一百多的饭钱能够心疼死任何人。
旺财是个好打发的狼,没有嫌弃阿穆吃的那么干净的骨头,把所有的骨头都消灭干净。
两人一旺财消失在老板那震惊的目光中,最后老板擦了一下汗水拍拍差点跳不动的心脏来了一句:
“幸好走了,再不走,我的肉都不够用的了!”
赚钱是开心,可是也累不是,这伺候一个客人比伺候十个还吓人。
到了市里,就可以发电报。
孙思妙可不想再自己买票去京都。
那不是跟自己过不去?
何况她的钱包重度缩水,必须找人填补回来。
“明天再吃一顿,咱们再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