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有些国家如果找不到确定犯罪的证据,那就是无罪推定原则,只要无法证明被告人有罪,那么就是无罪的,这种司法原则就是“宁可放走一千个罪犯,也不冤枉一个好人”。
恰恰在我们这个社会千古以来就不这样,虽然一直在尽力想实现无罪推定,但疑罪从轻、疑罪从挂的有罪推定,才是司空见惯。
首先怀疑你有罪,那么就从这个出发点去判断并追查。
万长生就是在这种思想指导下,本来是个受害者,却变成了舞弊嫌疑人,而且在现在高考级别越来越严厉的大环境下,舞弊随时可以定性成触犯法律。
仅仅因为试卷上面出现了疑似作弊的符号,就能取消成绩,就是这种思维模式的必然结果。
色彩考试的答卷,万长生足足坐满了三个小时,调查组也是快放了,因为从万长生那有点佝偻着坐在小板凳上,像个机器人似的加快动作,蘸颜料、调色、绘制,根本就看不到他对那个该死的右上角做过任何举动。
他们肯定早就每帧仔细慢慢看过。
特别是色彩考试中的透明胶带贴满了四个边框,更加明晰的看到那角落没有任何东西,看不清小孔,起码也能看清没有图钉。
直到最后交卷。
这回不需要万长生提前说,调查组也放慢了交卷的镜头画面。
林建伟,又跟在万长生后面交卷。
可这又能说明什么呢?
疑罪从有的原则,又不会运用到这里了。
万长生的试卷上确实出现了不寻常的符号,那么他所有的怀疑都从这个出发点建立起来。
而林建伟不过是“恰好”两次有不寻常符号的考试,交卷都在万长生身后,这能指证他在万长生的试卷上做了手脚?
没有任何证据能证明林建伟这两次跟着万长生交卷有什么意义。
哪怕拿出一个月前的那次举报投诉例子,来证明这个人的动机,可也无法跟眼前的事情直接联系起来吧?
或者说万长生如果素描不提前交卷,三次这个人都跟在他后面交卷,也许会让人质疑。
两次还能叫做巧合?
谁叫万长生觉得素描剩下一个小时太无聊了呢?
天才的人生可能真是太无聊了。
老天爷才会给万长生找来这种破事儿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