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带了一匹马出来?”
“知我者,宛姐儿也!”
萧湛一个响亮的口哨,果然从远处跑来一匹马车,车内有帐篷被褥,干净的衣服,一应物品齐全。
天为被,地为床,耳旁是虫鸣,头顶是星空,陪在她身边的,是萧湛。
……
上午原本约好了跟陆明珠、程静昕一起放风筝,陆明珠却说有事不来了。
程静昕笑道:“这个明珠,真是想起一出是一出,昨天嚷嚷要放风筝的是她,今天临时不来的也是她。”
“来,我们俩比赛,看看谁的风筝飞得最高。”
两人放了一上午,刚用过午饭,听说陆明珠把脚扭伤了,就一起去看她。
“明珠嚷嚷着要打猎,还没开始就把脚崴了,估计要懊恼了。”
两人想等会见了面,一定要好好哄她,免得她心里郁闷,发起脾气来。
等她们见了陆明珠,却发现想象中的情况并未出现,陆明珠的确崴了脚,半躺着,但她脸颊绯红,眼眸水亮,不仅没有生气,反而一脸甜蜜的笑意。
江令宛心里有底了,这次狩猎,凌霄也来了,陆明珠的脚八成是跟凌霄在一起的时候崴的。
果然,两人还没开口问呢,陆明珠就迫不及待跟她们分享好消息了:“宛姐儿,静昕,我要跟凌霄成亲了。”
她眼角眉梢都跳跃着幸福:“再过两个月,等我爹回京述职,他就提亲。”
陆明珠脸颊红了,却不是害羞,而是喜悦:“你们可以准备添妆礼了。”
她真的好喜欢凌霄啊,一直跟在凌霄身后跑。
好不容易有了进展,但凌霄对她还是很淡。
他总是很忙,没时间陪她,总是她陪着他,就连亲近都是她主动。
那次拥抱之后,凌霄就再没抱过她,连手都没拉过,提亲的事更是提都不提。
她不找他,他一点都着急,更不会来找她。
有一次,她想试试凌霄心里到底有没有他,就一直不去找他,也不给他消息,凌霄竟然丝毫不为所动。
等到第十天,她忍不住了,主动去找了他。
其实心里是有点埋怨的。
所以,今天她就去找凌霄问清楚了,没想到两人在外面的时候,她把脚崴了。
当时很疼,她直接坐地上了,凌霄就脱她的鞋,褪她的袜子,给她揉脚腕,将随身携带的药膏给她涂了。
她长这么大,都没受过这么重的伤,疼得直哼哼。
可是凌霄手法很好,有他给她揉捏脚腕,很快就不疼了。
她坐在地上,凌霄坐在她对面,她的腿放在他腿上,他抱着她的脚揉。
她没觉得有什么,只觉得凌霄的脸有些红,额头上也有汗,她以为凌霄热,就想拿帕子给他擦汗,她还没来得及开口,凌霄就低头,亲在她的手上。
那种羞臊的感觉是从来没有的,她受了惊吓,本能地把手收了回来。
凌霄好像如梦初醒,立刻站起来,跟她说对不起。
他一脸懊恼,脸色很难看,陆明珠便后悔了。
她也挣扎着起身,等凌霄过来扶她的时候,她把凌霄抱住了:“不用说对不起,我不觉得那是冒犯,你亲我,我很喜欢。”
她揽着凌霄的脖子,双唇碰了碰他的下巴,碰了碰他的唇。
凌霄浑身僵硬,闭着双眼,一动不动。
陆明珠当时羞涩极了,她想,凌霄是喜欢她的,要不然他不会亲她的腿。他情不自禁的片刻放纵,泄露了他真实的心事。
他越是不敢动,越说明他在乎她。
陆明珠不再轻轻碰,她湿漉漉的唇含住了凌霄的下唇。
凌霄的呼吸陡然一滞,他睁开双眸,将她按紧。
回忆当时的甜蜜,陆明珠心跳又加快了。
原来亲吻并不只是轻轻碰一下那么简单。
原来跟喜欢的人亲密是那么美好。
虽然提亲的事,是她先提出来的,但凌霄没有拒绝,他说,等六月她爹回京了,他就去提亲。
陆明珠抱着江令宛的胳膊:“宛姐儿,我不要做你孩子的干娘了,我们的孩儿结成儿女亲家吧。”
一句话把江令宛跟程静昕都逗笑了,这个明珠啊,还没成亲呢,连孩子的事都想到了。
怕陆明珠寂寞,两人陪她吃了晚饭才离开。
出来时夜幕已经降临,漫天的星辉在天空闪烁,两人提了灯笼,身后跟着丫鬟。
“一转眼都毕业好几年了,宛卿次次头名的场景历历在目,明天又到你闪耀猎场的时候了。”程静昕对明天的狩猎很期待,“我要下场,亲自见证你百发百中的辉煌猎迹。”
可惜,静昕这一次是看不到了。
明天她有更重要的事,狩猎不是首要目的。
“明日我们都去狩猎了,明珠怕是要孤单了。”江令宛对好友道,“你不必陪我,留下来跟明珠说话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