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刹那间,空气中蒙上了一层诡异的气氛,数十名骑兵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有人想要说什么,那个小首领已挥手道:“原来是王公公,咱们的大部队马上就进城,请稍等片刻,来人,先带去夫人那里!”
“得令!”
几名士兵上前,示意王承恩和他们走,王承恩大袖一甩,向后面走去。
仅隔着两条街,一座朴实的小院里,曹化淳、王德化与吴孟明凑在虚掩的门板后面,望向外面来回穿梭的荡寇军士兵,均是面色沉凝,目光中还带着不知所措。
原先他们已经诀议要投降顺军了,守各门的太监也是在他们的怂恿下,阻挠兵部官员上城视察,并且向顺军打开了城门,可是没想到,荡寇军也挤进来了。
两军同处一城,随时会爆发祸及全城的战争,局势无比复杂。
“曹爷,您说这荡寇军过来是干啥的,不会来真勤王吧?”
吴孟明小声问道。
他是锦衣卫都指挥使,按道理来说,锦衣卫是天子亲军,就如汉唐时代的御林军,负有保卫皇帝的重任,但是从三大营在沙河溃散开始,崇祯身边已经没有锦衣卫了,只有太监在守护安全,形同于锦衣卫集体背叛了崇祯,如果崇祯重新得势,身为锦衣卫都指挥使的他,怕是要被诛灭九族,受那千刀万剐之刑。
吴孟明就怕李信干出傻事。
曹化淳也不安道:“干啥都不会来勤王,那李信是个聪明人,人家自己打天下,凭什么给皇上卖命?”
王德化问道:“那咱们该投谁?”
“嘿!”
曹化淳嘿的一笑:“你敢投荡寇军么?你别忘了,那姓李的抄起咱们太监的家来,可不手软呐!”
“还投李闯?”
王德化那胖胖的脸拧成一团道:“李闯好象也没那么多人马,否则他何必退出南城和外城?要咱们看呐,他的兵力很可能连十万都不到,不足以守住整个北京,才被迫让了一半出去,眼下只能再回到宫里,到皇上身边先看一看,皇上问起来,就说咱们一直在城头督军,直到城破了才往回赶。”
“那……咱们的家业?”
王德化满脸心疼。
吴孟明幸灾乐祸的笑道:“钱财乃身外之物,生不带来,死不带走,能留着条命就算不错了。
“你娘的!”
两个胖乎乎的太监同时瞪起绿豆小眼,狠狠望向吴孟明。
吴孟明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拱了拱手:“两位公公若要回宫,就赶紧去吧,吴某打算去投奔司令爷,将来或许还有再见面的机会。”
说完,就拉开门,大踏步走了出去,并大喊:“我是锦衣卫都指挥使吴孟明,我要见司令爷!”
王德化与曹化淳相视一眼,都能看到对方那咬牙切齿的样子。
是的,按照李信的抄家标准,是抄太监和勋贵的家,吴孟明纵然家财万贯也不在此列,而且荡寇军有既往不究政策,吴孟明再是两手血腥也不会被追究,至不济能当个富家翁,说不定还能如南京锦衣卫一样,被收编为警察,执掌北京城的刑侦。
这比投靠李自成好多了,毕竟李自成的流寇标签不是那么容易去掉的,行事方面也不如李信那样有规矩,投靠李信比投靠李自成心里踏实。
而自己除了回宫,看着家产被抄,已经没有选择了,唯一能期盼的,就是掌握北城的李自成不会抄太监的家。
……
高桂英暂时驻扎在朝阳门,王德化被带到之后,她也没空理会,安置在靠城墙的屋舍里,着专人看管,等着李信过来。
约摸傍晚时分,李信领着步兵和炮兵赶到了北京,之前发生的事情,他已经知道了,称赞高桂英处理得当,柳如是等几个秘书还在后面的车里,从济南到通州,连续行船,下了船又急速赶路,身体吃不消了,缩车里睡觉,跟在李信身边的是凡纳莎和约翰。
说起来,李信把这兄妹俩带在身边也没安好心,主要是扣作人质,以防止留在南京的皮尔出问题,他对英格兰人是半点信任都没有,说句难听话,盎格鲁.撒克逊人是世界祸乱的最大根源,也是搅屎棍,没点制衡手段是不行的。
“噢,上帝,这就是明国的都城,真雄伟!”
凡纳莎哪里清楚李信的心思,看着那高耸巍峨的城楼,不禁失声赞叹。
约翰的眼里,也是闪烁着野性的光芒。
李信微微笑道:“这一路两位都辛苦了,进了城先好好休息一下,有机会,我带你们去皇宫里面转转。”
“嗯!”
凡纳莎期待的点头。
“总司令,崇祯身边的太监王承恩过来了,说是要见吴三桂哩!”
这时,一名亲卫匆匆而来,古怪的说道。
“哦?崇祯把老子认作了吴三桂?”
李信也现出了古怪之色,随即就迈步向前走去。
他的身上,还带有高邮吴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