渐渐地,天黑了下来,冷空气过后,异常的寒冷,好在李信军中,最不缺的就是衣物,难民们穿着各色衣物,有军服,有号衣,有便袍,甚至还有太监的衣服,分发过粮草之后,将暂时安置在官署里过夜,明日一早再离开洛阳。 从昨夜开始就没歇过脚,但李信还是不能休息,草草啃了几个馒头,就叫人把那些宫女妃嫔带来。 殿前广场上,火光熊熊,被挑选出来的三百多名汉子先前跟着李信去偏厅集中培训了半个时辰,谁都不知道干的什么,这时回来,均是磨拳擦掌,满面绿光,今晚,他们将与福王的妃嫔宫女入洞房,做新郎。 虽然福王身边的女人不可能有处女了,可是身份不一样啊,光想着自己能娶到福王的女人,就兴奋的难以自抑,而且福王也不是荦素不忌,能被他抢进宫的女子,最差都是中人之姿。 这一群人得意洋洋,看着同袍们那羡慕而又忌妒的目光,心里别提多爽了。 实际上光论战功的话,很多人都有机会,但是僧多粥少,因此李信本着不患寡而患不均的原则,首先照顾没有妻室的战士,这谁都无话可说,其次是年龄大的,毕竟尊重老前辈也是一项美德。 除了原革命军战士,被收编来的数千军卒和难民也列队观看,虽然没他们的份,可这就是明明白白告诉他们革命军的待遇,比什么说教都来的直接。 “诶,来了!” 环佩叮咚声中,一群女子身着彩衣,衣袖飘飘,缓步进来,刹那间,所有人眼睛都看直了。 李信也看去,其实识字的女子多是才貌双全的美人儿,早被他截流了,又有些女子也先一步被军中连长以上的未婚将领挑了去,毕竟当官总要有些特权,没特权,和小兵一样,谁给你卖命? 可当中仍有十来个连他这个阅尽美人的花心大少都颇为动容,倒是看的津津有味,甚至他两个月没碰女人,小腹中一股邪火不由涌出,暗道要不要自己先挑两个不错的泄泄火呢。 “嗯嗯!” 红娘子见李信直勾勾的盯着别的女人,暗生妒意,轻咳两声道:“李公子,时候差不多了,将士们也等急了,赶紧开始吧。” 李信暗暗摇了摇头,在前世,他就是花花公子,穿越回了古代,更不可能在一颗树上吊死,红娘子醋劲大可不是什么好现象。 要说李信对红娘子有多爱慕还真谈不上,他清楚红娘子的心上人不是自己,而是那个死鬼李信,当然了,他还不至于心里不舒服,如他这种年纪的男人,又是花花公子,谈感情太奢侈,他更愿意来些实际的。 之所以缠着红娘子不放手,首先是他以原主的面目出现,总要对红娘子负责吧,否则会背上薄辛负心的恶名。 其次红娘子也是有姿色的,白白放跑一个大美人儿,自然不甘心。 第三点,是红娘子救了他,如果不是红娘子带兵围攻县衙,张全那些狱卒早把自己给吊死了,刚穿越就死,还有比这更摧悲的么? 因此李信愿意娶红娘子为妻,作为报恩的手段,但是他不能按着红娘子的路数来,家有妒妻是一个男人的噩梦! 正暗暗寻思着的时候,红娘子又道:“周夫人来了。” 李信转头一看,周菡牵着孙荻,盈盈走来,那步伐优雅,身姿优美,一看就是最正宗的大家闺秀。 周菡有些不大自然,微红着脸颊,招呼了声李公子,就低下了脑袋。 李信也没多想,只以为周菡脸嫩,还在为昨晚那首诗耿耿于怀呢,笑着点了点头,便望向了孙荻,却是眼前一亮,这小姑娘粉雕玉琢,一双大眼睛精灵可爱,不由怪叫道:“哟,我们的小公主来了,来,快给我抱抱。” 孙荻嘟着小嘴道:“凭什么呀,你又不是我爹爹。” 李信伸出双臂,欢喜的笑道:“你这么可爱,哪能不抱一抱,来来来!” 孙荻撇了撇嘴,不情不愿的把身子偎了过去。 “嗯~~” 李信满意的把孙荻抱了起来,眼睛笑的都弯了,还贴心的伸出小臂垫着孙荻的屁股,让她坐在上面。 话说中老年男人都有抱‘别人家女儿’的癖好,李信也不例外,他前世最喜欢抱小女孩,这时抱着孙荻,那是爱不释手,那粉嫩嫩的脸蛋,让他禁不住的拿脸颊猛蹭了蹭。 嗯,吹弹即破,香香又滑滑,舒服! 李信突然觉得,自己邪恶了! 孙荻小脸一皱,不满道:“李公子,你可莫要轻薄荻儿,要不然将来长大了怎么嫁人啊!” “哎唷,我说小丫头片子!” 李信老脸微红,底气不是太足道:“谁教你的,就你这身板,我有轻薄你的必要么,过几年你再来和我说这话吧。” “哼,你就是轻薄人家了!” 孙荻轻哼了声,把脑袋扭去一边,不过可能是被李信抱着很舒服,她并没有挣扎。 李信嘿嘿一笑,又望向了那群渐渐走来的女子。 孙荻顿时转过了身,香喷喷的小手捂住李信的眼睛,嘀咕道:“李公子,红姨这么漂亮,还不够你看吗,你看别的女子就不怕红姨伤心?” 红娘子听了这话,俏面一红,心里美滋滋的,横了个白眼给李信,暗骂一声眼瞎。 她对自己的容貌还是挺自信的,无非就是常年跑江湖,肤色黑了点,不过没关系,只要一段时间不经常抛头露面,皮肤还是会慢慢白回来。 李信也朝红娘子丢了个鼓励的目光,便问道:“窈窕淑女,君子好逑,看看怎么了?” 孙荻一本正经道:“红姨是你的妻室,你只能对红姨一个人好,你若是占着锅里还想着碗里,红姨得多伤心啊,不过呢,小女子知道你们男人没一个好东西,所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