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君要过得很好,要过上比萧明轩和他的那个小妻子更要好的日子。 他们瞧着吧。 经此一次之后,陆君也长了脑子。 一方面她已经决定要嫁给郑彬了,没有必要和萧家萧明轩再纠缠下去。 萧明轩和萧家本就是不好招惹的,自己现在虽然还没有和陆家完全站在对立面上,但是即便将来维持着表面的和谐关系,也毕竟和原来不一样了。 若是再得罪一个萧家,加上沈安筠的师父,她这也算是腹背受敌遭受两面夹击了。 她还是低调一些,尽量不要再给自己找更多的麻烦和敌人为好。 所以萧家的婚事,她不仅不会去捣乱了,更得躲得远远的。 早知道现在会是这么个局面,之前蒋瑶那点儿事儿,还有和楼司晨谈合作把楼家都得罪的事,她是怎么都不会去做的啊。 她这也是被气糊涂了,怎么做出这么些乱七八糟的事情来了。 陆君根本不会承认自己是因为嫉妒,才会做出这些事情来。 她到现在都不觉得自己有错,她只是觉得自己做这些蠢事都是因为萧家背信弃义。 明明当初两家早有联姻的准备,现在他萧明轩破坏契约再结新欢,陆君只是不甘心而已。 反正无论什么时候,这错都是别人的,到了这个时候陆君也是没想过反省。 只是因为现在并不是她想明白自己到底为什么错了,而是觉得她不能再这样为自己树敌了而已。 这和她错了一点关系都没有的。 如今陆家大夫人手握财权,这事情还不算是有绝对的转机。 郑彬帮陆君他们找了一个律师,让陆家大夫人立了一份遗嘱。 虽然这位大夫人年纪不算太大,立遗嘱的年纪还比较远呢。 可是为了以防万一,他们不得不防着陆家老爷子和她那位‘好’丈夫再对她下手。 干脆提前立下遗嘱,立下一个让陆家动不了这两兄妹的遗嘱。 既然当初大夫人的父亲可以立下只认人不认契的遗嘱。 现在大夫人也可以效仿她的父亲。 她现在的情况,需要稍微的改变一下这个遗嘱的内容,还不能完全沿用一样的。 陆大夫人立下的遗嘱内容是这样的: 在大夫人亡故之后,她名下的所有财产平均分配给自己的儿子和女儿两个人。 由于儿子可能没有完全的行为能力。 女儿也就是陆君要替为看管这一部分。 不允许陆家任何其他人插手他们两兄妹名下这部分财产。 这部分财产两兄妹只有寿终正寝,自然身故之后才能继承给他们的子女,以及陆家才能拥有两兄妹一半的继承权利。 如果陆家大夫人和这两兄妹有任何人意外亡故,他们名下的财产都将直接上交国家。 毕竟如果不将陆家也写进这遗嘱之内,后面不好和陆家谈判。 虽然陆大夫人对陆家彻底失去了信心,但是她的儿女,特别是儿子还需要陆家。 就算再恶心,她也得忍了这口气。 这样既能防止陆家为了再次夺回陆大夫人的财产,谋害大夫人。 也能防着将来她的儿女们像她一样,给别人做了嫁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