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卿家就在市里, 从小到大都生活在这儿,也都是在市区念书,对市里倒是真挺熟。
他跟藜麦相处还挺愉快,觉得这人脾气好又踏实认真,不是特别聒噪难应付的性子,难得还不嫌弃他不爱说话性格沉闷。
大概也就是常言说的投缘,两人也不过刚认识一周时间,倒更有些像是旧相识, 老朋友的感觉了。
闻言也不推辞,“市里好玩儿的地方挺多的, 你有没有特别想去的地方?”
藜麦摇摇头,也不是想出去逛街, 主要还是想去市里逛逛, 看能不能找到点商机、挣钱的路子。
他其实不擅长做这个,往年他们做生意, 大方向都是秦封出面,他更加合适做内勤, 比如算账、整理资料、给秦封打下手之类。
不过这辈子他是早打算跟秦封分道扬镳,不跟秦封有任何牵扯, 自然要早做打算。
在某种意义上他其实也能算有钱人,毕竟他空间里的那堆东西, 哪怕现在拿出来, 也能值个几千万。
而且随着时间增长, 会不断增值, 他就算什么也不干,等到二十年后他也会成为坐拥十几亿净身家的大富翁。
——完全意义上的躺赢。
但是说实话,如果可以的话,他其实并不太想动空间里的那些古玩收藏。
一是他能重生回来已经算是老天给的莫大福分,有手有脚,自己本身的记忆力和反应速度还被提升了些,再加上脑子里对后世许多方面信息的了解,已经算是占了天大的便宜。
就算他不擅长做生意挣钱,但是在老天给了他这么多便利面前,不至于沦落到真需要一直卖东西为生的地步。
刚回来的时候确实家里条件太困难,有需要,卖掉个罐子救急也就够了。
二来他虽然有个空间里,爱屯些东西,但更多的是衣服食物药品之类,虽然也有几箱子值钱的,但那些值钱的东西,大多数曾经属于秦封,是秦封去世之后,律师通过遗嘱,送到他手里的。
他跟秦封在离婚之后断的干净,又不是真靠秦封养着的宠物小可爱,自然并不稀罕秦封那些东西,当初收下,也只是为了报复秦家大姐他们,目的达到,那堆东西的效用也就有了。
倒不是太在乎那些东西,值钱归之前,可他们在藜麦眼里也就是一堆东西而已。
那些值钱的东西里面,只有小部分是他自己的收藏,上次那只罐子被卖掉之后,他收藏里基本上都是些不太值钱的了。
他总不能等着坐吃山空吧。
所以就想着要找点门路挣钱,至少能够养活自己,衣食无忧吧。
其实之前秦封说的不错,现阶段市里好几处后来的高级商业圈和住宅区都还没有建起来,正处于规划当中,有些是已经有建筑的老城区,有些现如今还是空着的地皮。。
那些地段的房子铺面的价格都很便宜,尤其是铺面,跟后世商业圈建起来之后的价格相比,估计二十年后那地段的半年租金,拿到现在也差不多就能把那铺面买下来。
简直就跟白菜打折价一样,堪称白送。
不论是买来租出去,或者等之后他高中毕业,大学里时间宽松点,可以用来做点小生意,都是很划算的。
等他时间宽裕起来,他会稍微扩大点自己酿酒的规模,酿出来得酒种类多了,就可以开家小店专门用来卖酒。
藜麦手里的钱,大头还是上次卖那罐子的八十万,除了要给路蕴留出来的六万学费不用,剩下七十来万,他打算全部用来买成铺面。
位置他都想好了,就在那几个还没建起来的商圈选,具体在哪买,他还得再考察。
不过这事儿也急不得,毕竟他现在身份证上的年龄还未成年,很多事情办起来都不太方便。
当初他被去城外上工的藜奶奶从麦子田里捡起来,看着倒是有几个月差不多一岁大小,不过藜奶奶在捡到他的时候,他身边也没什么诸如出生证明之类,具体的生日年龄自然是不知道的。
藜奶奶没念过太多书,也没什么忌讳的,在给他上户口的时候,因着是在麦田里捡到的,就给他起名叫藜麦,把捡到他的日子定成他的生日。
在隆冬腊月里靠近过年的时候,算算还得有差不多一个多月时间他就成年了。
林卿思考下,“我今晚上要去做兼职,要不我明天陪你出去吧。”
藜麦点头,“行啊。”
想着自己晚上反正也没事儿,自己待在宿舍也挺无聊的,顺口就问他,“你做兼职地方离学校远吗,大概几点能回来,要不我陪你去吧,如果回来的太晚,到时候也能做个伴。”
这话说完,看林卿略微愣了下,随即皱眉思索着,似乎有些为难,赶紧笑着,“我纯属无聊的,若是有不方便就算了。”
林卿摇摇头,“你是好意,我自然心领的,只是……”
他犹豫着,正视着藜麦,“你会喝酒吗?”
藜麦有些懵,“啊?”
林卿有些不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