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不吭声,对于一个变态来说,他有十万种不同寻常的理由。
他倒不介意,直接给出了答案:“记得小的时候,我们家里有一只大花猫,大花猫大多时候都是在院子里晒太阳,打瞌睡。兴致来了的时候,它会去逮老鼠,它逮了老鼠来并不急于咬死它。而是一直陪着老鼠在那边玩耍,直到大花猫玩腻了,它才成为猫的美餐。其间老鼠以为自己有机会,数次企图逃跑,但是它不知道,自打它第一次进了大花猫的嘴,它就注定就没有逃跑的机会。”
他将电筒光收了回来。
“姑娘,你明白我的意思了吗?你这个猎物的智商还不够,将自己主动送到猎人的面前。倒让我觉得有些索然无味。不过,没关系,我还是愿意陪你玩一玩的,记住,我奉劝你不要有别的想法,因为你是永远逃不出我的手掌心的。从多少年前开始就注定了这一个结局。”
一道白光从窗户外头打了进来,接着一声闷雷,一阵急雨倾盆而下。
那道白光映在他的脸上,特别地难看,他走到她的面前,蹲下身来。
伸手摸了摸她额头上的伤痕,那里在隐隐地作痛。
“真是可惜,多么美好的一张脸,要是留下一道疤可就是好看了,我得去给你买点药来敷上。哈哈,这么一个美好的夜里,不做点什么,愧对于我这么一个城市猎人的称号。只是短暂的再见,姑娘,你可别太想我喔?”
看着那个人影消失在门口,她并没有挣扎,她知道她挣扎没有用,只是徒劳而已。
她想喊来着,最后也打消了这个念头。
这个地方,这样的一个天气,这样的一个夜里,只怕是她喊破了喉咙也不可能有人听得见的地方。
这一座旧城,陷在一片水泽里的旧城,犹如鬼城一般的存在。
她唯一能祈祷的是,那个人不要那么快回来。
还有其它房间里的那些人,他们不见了这么久,他们的家人一定报了案,希望警方能够找到这里来。那么她就得救了。
但她知道,这种希望微乎其微。
她所要做的就是尽自己最大的力量活着。
雨越来越大,是这样的,雨总是在夜里下得更欢实一些。
这一场雨下起来就没有停歇过一回的。
她靠坐在立柱边上,思绪飘到了一年前。
那天,她醒来的时候,在C市郊区路家那一栋小楼里。身上穿着一件漂亮的婚纱。
但她却是头痛欲裂,想不起来自己是谁?
那天她第一眼见到就是路征,他一身笔挺的西服,坐在自己的身边,关切地看着自己。
她迷茫地问路征,她是谁,而他又是谁。
她记得那一天,路征特别关切地问她怎么啦?
他说:“你是我的新娘秦小漓啊!你只是在婚礼上昏倒了而已,为什么就不记得自己是谁了呢?还有我,你怎么可以忘记我是谁了呢?”
那之后,他带着她去了医院检查,医生说她这个情况很罕见,身体各项机能都很正常,她唯独丢失了自己的记忆而已。
说真的,她很苦恼,活了二十多年以来,结果自己却对以前的自己完全不了解。
更可怕的是,她对于自己身边的每一个人都很陌生。
包括自己的亲生父母,看着他们在自己身边关切的样子,她就很痛苦。
路征,他确实是一个称得上十分周到的丈夫。
他很有耐心,他带着她去了她以前生活和学习过的地方。
还有他们相知相识相惜的地方。
路征说,她和他从小就认识,可以称得上是青梅竹马。
他说他永远记得他们两个第一次见面的情形,就是在那一所院子里。
她父母带着她来他们家来作客,那一天,他和他们家的那只大黑狗都被她给征服了。
那之后,她的身影就在他的脑中挥之不去,一驻就是很多年。
一本相薄,里面记载着他们两个从小到大的生活点滴。
小的时候,她还是一个胖女孩,那张照片上,她笑得很开心,她的身边那个文质彬彬的小男孩可不就是路征吗?
还有后来,不同时期他们在一起的合影,见证了他们的生活点滴。
还有那个婚礼上的视频,她在父亲的牵引下,慢慢地走向路征,两个人互道誓言,深情凝望的时刻,每看一回,她都热泪盈眶。
路征也陪着她看了婚礼上的视频,陪着她一起笑,一起流泪。
他说,他从来没有那一个时刻觉得自己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如此这般,她有绝对理由相信路征就是她这一生最爱的男人。
健在的父母,疼爱自己的新婚丈夫。
她觉得自己真没有用,她的人生这么幸福,她为什么要在那么重要的时刻,将一切都忘记了呢?
路征非常自责,他说这都怪他。
他说,是婚礼的前些天,他们在布置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