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知轩爬在炕边上,撅着屁股,承受着家庭暴力。 一个鸡毛掸子抓在黄知轩他娘的手里,以非常稳定的节奏不断打在黄知轩的屁股上。 “咔嚓!” 老娘用三只公鸡羽毛弄好的鸡毛掸子断了。 “哎呀!你个臭小子屁股变硬了咋的。” “整天被你打屁股能不变硬吗?”趁着老娘心疼鸡毛掸子,黄知轩猛的弹身而起,冲出了房间,逃离了老娘的‘魔爪’。 老娘反应过来,拿着短了半截的鸡毛掸子追了出去。 从小到大,老娘打黄知轩的时候都是关着院门的,黄知轩慢了一步,未能打开院门冲出小院,只好围着院中间大柳树与老娘周旋。 “臭小子,你给我站住,看我不打死你!”老娘左手插着腰,右手提着鸡毛掸子,喘着粗气,怒气腾腾的瞪着黄知轩。 黄知轩很听话,立刻就在大柳树的另一边站住了,同样喘着粗气,一脸委屈的说道:“娘,这件事情不能怪我。” 老娘一听这话,怒火更甚,她在这一片街坊中出了名的泼辣,勤快淳朴没得说,敢打儿子都是小事,她甚至和地痞流氓都敢撕扯。 “不怪你怪谁,就你这小痞子一个,谁家闺女会看上你,老刘家闺女长得水灵,屁股又大,我求着张家婆子上门说了三次媒,人家才答应,你倒好,偷偷跑去见刘家闺女,也不知道做了什么,现在老刘家不同意了,求人说媒的一袋黍米也白白浪费了。”老娘越说越气,想扑过来抓住黄知轩,可是黄知轩眼疾腿快,不给她机会,两人又成了隔树对峙的局面。 “娘,那丫头太小了,才十二岁啊!我怎么能娶她!”黄知轩一边解释,一边悄悄拉近自己与小院围墙的距离,那里有一堆干柴,踩在上面可以轻松翻墙而出。 老娘怒哼一声,眼珠子一转,突然“哎呀”一声,摸着额头坐在柳树边石凳子上,一脸痛苦之色,急声道:“头疼病犯了,臭小子赶紧扶娘回屋。” “娘,你稍等,我去请大夫。”黄知轩喊了一声,踩在干柴堆上,从低矮围墙上跳了出去,但他没有立刻逃走,而是伸头看院里面,确定老娘是不是真的病了。 “不用请大夫了,你给我回来?”见黄知轩跑了,老娘立刻活蹦乱跳的起身,向围墙边跑来。 黄知轩“嘿嘿”一笑,撒腿跑出了小巷子。 一路碰见好几个街坊邻居,黄知轩都热情的问好,只是这些人看见他的时候,一脸的厌恶和嫌弃,那神色,那目光…… “这些人……我咋就这么想抽他们呢!”黄知轩恨的牙痒痒。 出了小巷子,是一条街道,两边是各类商铺和摆摊小贩,行人虽然不至于人山人海、摩肩擦踵,但也颇为热闹。 来到左手街边第四个摊位,黄知轩熟门熟路的坐在一张小桌边,拿起桌上的茶壶,给自己倒了一杯茶水,一口喝干,然后就坐在那里,默默看着街上的行人,一脸发呆状,心中却是郁闷苦涩的不行。 摊位后面靠墙处,有个烧水的火炉,上面放着一个大茶壶,旁边坐着一个面色黝黑,身体壮实的少年,和黄知轩年龄一般大,十五六岁的样子。 黑小子看了一眼黄知轩,本想打声招呼,见黄知轩心情不好,便无精打采的坐在小凳子上继续打盹。 …… 黄知轩感觉自己今日挨揍很冤枉,比窦娥还冤,但其实放在这个时代,一点都不冤枉,而且是最该揍的那种小子。 五年前,也就是后周显德七年,太祖皇帝陈桥兵变,黄袍加身的那晚上,他老爹是皇城内的一名禁军校尉,不知道那晚上皇城内发生了什么事情,反正他爹黄世忠再没有回来。 一家人失去了顶梁柱,黄家的天塌下来了,老娘读过书,是个聪明人,听说皇帝换人之后,根本不敢去打听任何消息,连夜收拾细软,带着儿子离开了京城,但因为不确定自家夫君生死,心中存着念想,也没有走远,就在京城南边二十里处的向阳镇上安了家。 一个少妇独自一人带着十来岁儿子,在陌生之地无亲无故,五年时间由知书达理的大家闺秀,变成了小镇上远近闻名的泼辣寡妇。 明眼人都知道,只有这样的寡妇才能在这该死的世道中,让自己和儿子活下去,但也只是娘俩相依为命,勉强没有饿死罢了。 老娘平日忙着到处找活干,帮有钱人洗衣服和做刺绣挣钱养家,除了坚持让儿子读书认字之外,便没时间管教,时间一长,黄知轩便和邻居几个小子成了镇上的小地痞,颇有些恶名,名声坏了,媳妇便越加不好长,可把老娘给愁坏了。 一直惦记着儿子的婚事,老娘用好不容易积攒的银钱换了一袋黍米,拜托镇子上有名的媒婆张氏给黄知轩说了个媳妇,结果黄知轩不知道种了什么邪,偷偷去找人家闺女,将这事给搅黄了。 穷苦人家,出了这么一号不懂事的败家小子,坏了老娘筹划多年的大事,老娘怎能不勃然大怒,于是抄起她最称手的武器——鸡毛掸子,准备将这个不懂事,气死老娘不商量的小痞子给打死算了。 寡妇揍儿子,本来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更何况是这种小痞子。 可问题是……黄知轩来到这个陌生的时代才十天啊! 一个十五岁的少年郎身体被一个二十五岁的成熟灵魂给窃取了。 “来了就来了吧!既来之则安之,可问题是非要逼着我去糟蹋十二岁的小女孩,你说那姓张的媒婆……还是人吗?” “好刺激……好残忍啊!” …… …… 黄知轩是一名警察,也是一名痞子,准确的说他是一名在痞子中当卧底的警察,这些痞子当然不是普通的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