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应绾绾是在放榜那天被人绑架,他进了派出所,就被负责他这个案子的同志盘问,“上周日你在哪儿?做了什么?”
高辉还算平静道,“我一直呆在家里,傍晚的时候,烧水,烫伤了自己的胳膊。”
“有证人吗?”
高辉摇了摇头,“烧水的时候有,我奶奶看到的。”
“你几点在家烧水,被你奶奶看到......”
面对派出所同志的问话,高辉均能回答自如。
正当那位同志,让他在笔录上签字的时候,外面来了一位同事,看了高辉一眼,弯腰,低头,附在给高辉做笔录的那位同志耳上,私语了几句。
做笔录同志,严肃且认真的说,“高辉同志,京大的学生来了,你刚才说的这些,只是你的一面之词,我们还要核实的。
我再给你最后一次机会,认错态度良好的话,你绑架未遂这事,拘留几天就能放出去了。毕竟人小姑娘没什么事,但回头被多人指认,你可就罪加一等了。”
高辉一听,冷汗当即就下来了,心理防线,正瓦解着,没想到这么快就找到了那群大学生,几经犹豫,踌躇,才低下头,承认了自己的错误。
这件事可大可小。
最主要就是应绾绾方面,会如何追究他。
他把事情的前因后果交代之后,不忘征求可以宽大处理。
“早些自首,这事情更好办!”做笔录的同志,撂下一句话,拿着本子离开。
高辉一脸灰败的坐在凳子上,被后面来过来的同志,拷上了手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