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谧的夜空,一轮圆月,坦然地挂在天边,无情地俯瞰着天下苍生与历史轮回。 陆致远两眼圆睁伏在草丛边,不敢发出丝毫声响,小心翼翼地看着前面两个身着香港警察制服正在巡逻的青年,心里一阵哀嚎。 “到底是怎么回事?也就码了一夜的字,拉着最好的朋友多喝了几杯而已,怎么就到了香江,成为一名偷渡客了呢?都是那该死的催更票害的。” 他低头看着自己那双略显白嫩的小手,欲哭无泪。自己好好的一个成年人如今却重回少年了,还是个未尝人生滋味的初哥。 就在他自怨自艾的时候,一阵脚步声传来。他立刻收敛心神,更加小心地潜伏起来。 “阿伟?怎么了?” “没事!刚才好像看到前面有个黑影!” “你眼花了吧?行了,没事就走吧!等会下了班我们去喝两口!” “好的,那你请客!” “去你的!你什么时候请次客给我看看?” 听着两人渐渐远去的脚步声,陆致远长长地松了一口气。他小心翼翼地站了起来,看了看四周宁静的旷野,忍不住打了个寒颤。 “也不知道这个前身是怎么游过来的,才十七岁啊!” 感觉到身上越来越冷,陆致远明白现在绝对不是休息的时候。于是他朝着警察离去的方向跑了过去,一边跑一边谨慎地观察周围的情况,时刻准备着逃跑。 这里人地两生,如今港府针对偷渡到底是个什么政策,他也不是很清楚。 在抵达市区之前,他必须时刻小心。 陆致远看过很多港娱文,知道港府有个即抓即捕的政策,是在1980年颁布。 那时,被抓的偷渡客不是被遣返,就是被黑社会抓走沦为黑市居民或黑市劳工甚至从事非法活动。 还有个抵垒政策,需要跑到市中心,未到市中心被抓的,结局同样悲惨。 这些结局,都不是陆致远所希望看到的。 他远远地缀在两名警察后面,直至看到公路上的警车,才停了下来,异常小心地藏在一个小土堆后。 不一会儿,警车走了。 他这才松了一口气,坐了下来,环顾四周,心里一片茫然。 “这里就是香江吗?竟然如此荒凉,这到底是哪一年?我该何去何从?” 他心里问着自己,隐隐有一股不属于他的记忆在脑海中浮现出来。那是泅渡中途不幸溺水而亡的陆致远的记忆,而他,准确地来说应该是借尸还魂,附体重生。 好在两人的名字竟然一字不差。 陆致远出生于1955年8月内地西南一个叫陆家庄的地方,他家是一个大家族。 溺水而亡的陆致远属于第三代,自幼跟随祖父学文练武,练的是形意拳,学的则是四书五经。 本来若是生活一直如此倒也安稳,却不想赶上了轰轰烈烈的运动,直接使得偌大的陆氏家族就此四分五裂,祖父忧心之下就此病倒,苦撑三年后病逝。 没了祖父的照顾,没了家族的庇护,陆致远一夜之间竟成了孤儿。 甚至有一天,他的一个发小偷偷告诉他,有人要害他。 犹如惊弓之鸟的他当天夜里就逃出了陆家庄。 为了生存,他只好南下粤州。 因为经常听到有人说香江遍地都是黄金,于是不知天高地厚的他伙同几人夜渡香江,却不想在离岸不远的地方大腿抽筋溺水而亡。 “真是个倒霉的孩子,怎么也不想想,就算到了香江,你这么小又该如何生存?不过,现在这个问题该我来想了。对了,伙同?那其他人呢?” 就在他茫然失措、沉浸在记忆之中沉思的时候,耳边传来一阵争吵打闹的声音,将他从神游之中拉回到了现实世界。 虽然这些声音说的都是粤语,不过对于在粤州呆了一年时间的他来说,听懂是一点问题都没有。 “打他!打他!揍死他,看他以后还敢不敢和我们抢生意!” “不要打了!不要打了!你们住手啊!” “揍死他!臭丫头你再废话连你一起打!” 陆致远循声望去,只见四五个十五岁左右的少年正围着三个十一二岁的小孩拳打脚踢,旁边有个小女孩哭着劝阻。 眼前的一幕,让他不由自主地想起了自己成为网络作家之前四处流荡的岁月,也想起了寄身的陆致远成为孤儿后有如丧家之犬的日子。 他猛地站起身来,大声吼道:“住手!” “哪里来的臭小子,敢管我们兄弟的闲事!来,大家连他一块揍!”一个小胖子勃然大怒,指着陆致远高声叫道。 “对,连他一块揍!” “靠!没家教的包皮仔。”陆致远愤怒了,脚下一蹬,向着几个小孩跑去,拳成半握,挥手砸下。 “碰!碰!碰!” 每一拳下去,就倒下一个孩童。转眼间,就剩下被殴打的三个小孩与那个站在旁边的女孩了。 “几个小崽子,现在知道老子的厉害了吧!要是不好好教训一顿,你们也还知道马王爷有几只眼吗?给老子滚!” 那几个少年不敢吭声,纷纷爬起作鸟兽散。 陆致远也不搭理他们,看了看自己的手后,转身对三个小孩道:“你们没事吧?” “谢谢你大哥哥!我们没事!” 其中一个小孩礼貌地答道。 陆致远见他虽然年纪尚幼,依稀却能看出未来刘天王那颇为英俊的脸部轮廓,觉得很是幸运。 自己来香港认识的第一人居然是大名鼎鼎的刘德桦,不对,这时应该叫刘福荣。 另外两个小孩虽然长相比不上他,可也算是相貌堂堂。至于小女孩,长的很精致,而且从穿着上看来,似乎不像是穷苦人家的孩子。 “那大哥哥问你们一个问题,现在是哪一年?” “现在是1972年啊,怎么大哥哥你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