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也是为什么爱丽丝住在伦敦的时候, 一定要有成年人陪伴才允许外出。即使穿着举止一看就出身很好的孩子也难免会被人绑架, 警察办案手段落后, 就算他们能找到绑架犯, 往往孩子这个时候已经被带走或是被杀死了,只有极少的孩子能被及时救出。
爱丽丝都呆住了:“伦敦这么危险的吗!”
“所以有钱人家才会有这么多仆人, 出门在外总是要跟着很多人, 这样才能最大限度的保障安全。”这还真的不是简单的只为了摆谱。
爱丽丝不禁要问:“那弗莱明呢?”
亨利叹气,“他的日子当然不会好过, 会一辈子自责。”
“这不能责怪他吧?他也是想带弟弟出去玩, 没有想到过会出这种事情。”到底也只有16岁,在后世也就刚上高一, 还是孩子呢。但母亲往往偏疼小儿子,这对母子的关系看来是好不了了。
伊丽莎摇摇头,“对一位母亲来说,最痛苦的就是这种情况了。弗莱明的存在就是在提醒她,她丢掉的那个孩子,永远回不来了——亨利, 真的没办法找回来了吗?”她想到了自己的儿子小黑斯汀斯。10岁左右的孩子最容易被绑架,小黑斯汀斯今年14岁半了,但也不是说全无危险, 毕竟这个世界上没有谁是绝对安全的, 就是国王, 有时候还会遭遇暗杀呢。
亨利摇摇头。
简的脸色也很苍白。
这种事情要是没发生在熟悉的人身上, 总觉得离自己十万八千里远, 根本不用为此担忧,但——
简抱着爱丽丝,低声在她耳边叮嘱,要她不管在伦敦也好、在巴斯也好,一定至少带上3、4个仆人才准出门,梅丽是女人,雅各布是孩子,都不能保障她的安全。
爱丽丝连连点头。
旁听的小黑斯汀斯也吓坏了,一脸忧愁。
昨晚他早早就被伊丽莎打发去睡觉,理由是那是女人们之间的谈话,他一个男人不要掺和,但他也知道这是一件很严重的事情。他现在也不常外出,因为决定17岁要去剑桥大学或是牛津大学上学,现在是家庭教师在家给他上课,他课程也很紧,就没有什么时间出去玩。
伦敦是大城市,跟斯蒂文顿和戴尔斯福特那种乡村没法比,乡下村庄,大家都互相熟悉,来了一个陌生面孔就会非常引人注目,根本没有危险。大城市就不一样了,尤其伦敦,工业革命开始之后,也就是这50年来,大量农村闲散人口涌入伦敦,其中不乏犯罪分子,找不到工作的人会有相当一部分沦落为街巷里最邪恶的那一批人,女人成为娼妓,男人则成为小偷、盗尸贼、杀人犯、打手。娼妓的子女继续沦落为娼妓和小偷,小偷的子女也继续沦落为娼妓和流氓。这是一种恶性循环,没有打破的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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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决定夫妻俩都去巴斯,也不可能把小黑斯汀斯一个人放在家里,他也一块儿去巴斯。
于是,吃过早餐之后,亨利一家三口带上爱丽丝,乘上马车,前往巴斯。
汤姆除了要照看公司之外,还要留在伦敦继续打听小托马斯,就算找不到活人,死也要见到尸体才行,总要有个下落。
简伤感又害怕,当晚就发起了高烧,病了快有一个月才好。
*
爱丽丝晚上没睡好,马车驶出伦敦市区后,她就有些昏昏欲睡。
伊丽莎原本跟亨利坐在一起,见她想睡觉,跟小黑斯汀斯换了座位,抱着爱丽丝,让她能小睡一会儿。
亨利和继子低声说话,大意是要他注意安全,不能再偷偷跑出去玩,太危险了,伦敦不像斯蒂文顿或戴尔斯福特,他在乡村可以随便上哪儿去玩,在伦敦可不行。等到了巴斯,也不要随便外出,一定要带仆人;还有爱丽丝,他要学会照顾爱丽丝。
小黑斯汀斯乖乖的答应了。
当晚,到了斯蒂文顿,住在他们原先的家里。亨利对大哥詹姆斯说了小托马斯的遭遇,詹姆斯夫妇也唏嘘了一通,再次确定哪儿都没有斯蒂文顿好。
爱丽丝仍然住在自己的房间里。牧师住宅现在只有她和凯茜的房间还保留着,简的房间现在住着侄女小安娜,亨利的房间住着侄子小詹姆斯。
爱丽丝躺在自己的床上,但床上的垫子和床单、枕头都换了,一时间真有点不习惯。
家里——以前的家里——大变样了,新的主妇住进来,换上了新的家具和新的墙纸,已经很难说还是熟悉的家了。
家里的立式钢琴也卖掉了,钢琴算是简的,搬家了带不走,卖给了附近的不知道谁,收了8个畿尼。简在伦敦的新家里买了新的钢琴,花了50英镑,也算是来了个大升级。
小托马斯事件只是这个世界上发生的无数悲剧中的一桩,亲朋好友们会为他哀悼一阵子,但之后就会渐渐忘记他,能长远的记得他的只有他的父母和兄姐。这一家人的心中有了永远无法弥补的空洞。
*
接下来又走了两天,终于在第三天天黑之后到达了巴斯。
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