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的几天,刘敬信将日程进行了调整,下班后除了排练外,还每隔两天跑去高学皓那边的楼顶喝酒、唱歌、看星星。 高学皓刚开始两次还紧闭门窗摆出眼不见心不烦的态度,但随着次数增多,他即使一直没有跟刘敬信他们有过任何的交流,但态度已经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先是敞开了门,然后又搬出凳子坐到了门口,只是一直没有到刘敬信那边去。 随着日子一天天过去,刘敬信开始暗暗感到着急。 任务三限定的时间只有15天,留给刘敬信的时间已经越来越少了。 眼看着距离限定时间只剩下最后一天,同时刘敬信觉得时机已经差不多成熟了,于是决定在这天晚上再尝试争取一次高学皓,如果还是不行,那么他必须要留下来一天时间进行应急处理。 刘敬信因为不想背叛兄弟,所以选择的是一般难度的任务三,他是真没想到,最后还会如此难完成。 既然已经决定进行最后的争取,刘敬信让张逊将他们乐队的全部成员都喊上,晚上下班之后五个人一同赶往高学皓那边。他们这一次没有带啤酒和零食,只带了一把贝斯和两把吉他,他们这一次要郑重的向高学皓发出邀请,哪怕最后依然被拒绝,他们也将接受。 除此之外,刘敬信也需要让乐队内除了汤央之外的其他人都对高学皓有个考察。 毕竟一个乐队里就这么多人,每一名成员都非常重要,加入新成员这么大的事,必须要全员认可才行。 又一次来到楼顶,刘敬信习惯性的先扭头看向不远处的杂物间,紧接着心里咯噔一下。 杂物间的灯竟然是关着的,高学皓好像不在家。 如果高学皓不在,那刘敬信的计划就彻底被打乱了,接下来他该怎么做,他自己都不知道。 就在这时,刘敬信感觉到旁边的张逊在轻轻推他,他疑惑的扭头去看张逊,却发现包括张逊在内的其他人都在向着另外一个方向看。 刘敬信疑惑的顺着众人视线望去,竟然看到在浓郁的夜色下,高学皓正坐在一大桌子旁边,微微歪着脑袋看着他们。 “你们今天来得好像有些晚啊。”高学皓起身大声说道。 这是什么情况? 刘敬信对高学皓今天的反应感到非常困惑,但他还是微笑着当先走向高学皓,边走边问道:“你是在等我们吗?” 走到近处刘敬信才看到,那张桌子上铺着几张一次性桌布,上面摆了很多一次性餐盒,餐盒里有穿成串的各种蔬菜和肉类,还有几个餐盒里面装有调味用的酱料和粉料。 在桌子旁,有一个简易支架烤炉,炉里面已经填满了炭,但是还没有点着。在烤炉旁边,是摞在一起的几箱瓶装啤酒。除此之外,还有几个大小不一的塑料桶倒着摆在不远处,不知道里面是什么东西。 高学皓今天的穿着也已经跟前几天完全不同,他刻意的用发胶把头发定型,上身穿着黑色t恤,下身是牛仔裤,腰间还系着明晃晃的金属腰链,脖子上挂着一个金属项链,看人的眼神和说话时的表情也已经不再是那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模样。 刘敬信觉得,这样装扮的高学皓,不应该这么融入在夜色里,更应该站在舞台上,站在聚光灯下。虽然谈不上盛装打扮,但高学皓已经完全像换了个人一样,甚至还带着一种无法用语言描述的强大气场。 “我没想到你们今天来这么多人,所以准备的东西可能不太多,不够的话,等下你们再点一些外卖吧。”高学皓说道。 刘敬信此时已经很明显感觉到,高学皓是在通过这样的方式,向他们释放友好的信号。 也就是说,这么多天的努力,终于打动了高学皓。 “按照你们的习惯,咱们在正式开始之前,是不是应该先唱上一首啊?”高学皓微笑着问道。 刘敬信点头道:“可以啊!” 张逊在一旁建议道:“《knockingonheaven‘sdoor(敲响天堂之门)》怎么样?” 《knockingonheaven‘sdoor》这是一首摇滚经典,原唱是鲍勃·迪伦,后来又被艾薇儿、枪花乐队等明星翻唱过。 而最受摇滚爱好者喜欢的,是枪花乐队的版本,无论slash的吉他solo,还是罗斯那撕心裂肺的烟酒嗓唱腔,都非常的有味道。 很多玩摇滚的,最初喜欢上枪花乐队,有很大一部分都是受这首歌的影响。 张逊这个时候提出这首歌,除了真心喜欢,还有另一层想法,那就是希望让这首歌成为这支乐队的一个新的开始。 汤央在一旁激动的问道:“有音箱吗?我们带了贝斯。” 高明浩笑道:“这么大半夜的你要是搬音箱在楼顶唱歌,等下肯定会被全楼的人追着打。没事,咱们就随便玩玩。对了,我准备了鼓。” 他说着,走到那几个倒扣在地上的桶旁,“咚咚咚”的抬手依次从小敲到大,然后仰头问道:“能凑合不?” 乐队的鼓手撸起袖子道:“没问题。” 随后,众人纷纷取出乐器,围在一起坐了下来。 刘敬信和张逊这一次没有参与其中,而是拿点火器生火,以及帮大家开啤酒。 不远处,几个人在如此简陋的条件下,已经在一起开始了他们的第一次合作。 “mama,takethisbadgeoffofme(妈妈,把我的警徽拿掉吧),ican‘tuseitanymore(我再也不能用它了);it‘sgettin‘dark,toodarktosee(一切正变得黑暗,黑得我什么也看不见),feelslike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