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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六章 麻烦(1 / 2)

郑公子被王邵气的翻了白眼直挺挺倒了下去,这叫赵伍长那是大惊失色,连忙上前扶了一把,摇晃着郑义喊道:“郑公子……郑公子?”

郑公子一是真被王邵气的吐血,二是因为血流不止给贫的,这会儿被赵伍长摇醒,他不得不在名誉和小命之间做选择,郑公子很是明智的选择了活命,这个大仇算是记下了,他恶毒地瞥了王邵一眼,然后拉着赵伍长有气无力道:“赵……哥,带我去……看郎中。”

“好。”赵伍长也是点头称是,看着郑义染红脖子的鲜血,样子的确很是吓人,既然郑公子吩咐,他便连忙招呼手下将半死不活的郑义架起来去寻最近的医馆去了。

待这些人走后,王邵才回过神来,悄悄问元芳道:“这位姓郑的什么来头,居然连朝廷命官都敢毫无顾忌的出手,若非我方才闪的快,差点就见红了。”

若是仅仅因为“如仙”被自己亲了一口,他就愤然出手,这种理由也不是没有可能,也许人家是真爱呢?

但王邵隐隐觉得事情远没有这么简单,仔细想想,氏族子弟能嚣张跋扈在外行走的,没一个是没带脑子的,不然早就被人给踩趴下了。

放眼整个长安城大街,那是勋贵傍地走,小官多如狗,若不信,你大可往楼下丢个花盆,十人里面基本能砸出三个有背景的。

换位思考下,若自己因为一位好莱坞大明星就自大到跟m国财政部长扳手腕,这他喵的是正常人能干的出来的事儿?

若是一位上京赶考的学子,或者一枚愤青,那倒还说的过去,但氏族子弟绝对不会如此不智。

元芳这才一脸古怪的低声回答:“大人,那郑公子便是荥阳郑家家主的第三个儿子,名叫郑义,字在爽。”

“咳咳……郑在爽,他爹也够有才的,话说……这名字怎么听着耳熟,我好像哪里听到过。”王邵刚想笑却是微微一愣,摸着下巴思忖起来。

元芳想了想便道:“大人肯定听说过,崔家小姐要嫁的人不就是他嘛。”

啊咧!

经元芳这么一提醒,王邵就恍然大悟了,也记起了正在逃婚中的崔莺莺,感叹道:“崔家小妞倒是有先见之明,这样的男人嫁了岂不是要毁一生。”

元芳弱弱道:“大人,昨夜的消息您没看吧,报告上都有。”

“现在说也不迟,你说说,究竟怎么回事?”

元芳悄悄到王邵耳边:“据探子回报,崔家昨日已正式将崔小姐逐出家门了,连带着郑家的聘礼也给退了回去。”

王邵迷茫了,不解道:“这跟我又有何关系?”

元芳缓缓解释道:“恐怕崔家是在向大人示好呢,毕竟大人饶了崔家一回,这么大的恩,崔家再不识好歹也不敢继续跟大人作对了不是,近日,他们也不知从哪里打听出大人与崔小姐在程家别院会过一面的消息,肯定误以为大人对崔家闺女有意思,所以明面上是逐出家门,其实是送予大人您,给您做……”

王邵连忙打断道:“做什么做,本大人只是欣赏她从商的天赋,仅此而已,上次会面也不过是尝试招揽一下罢了,我对她可没别的意思。”

王邵紧张了,娶崔家女当老婆?我还想多活几年呢!

李二同志都没这种福分,咱要是真娶进门来,让李世民怎么想?

再说了,李二同志和长孙皇后能不知道自己喜欢的人其实是长乐公主?一旦自己娶了崔家女,就等着迎接大唐皇帝陛下的滔天怒火吧。

皇帝想杀一人,完全可以玩出上千种花样,还不带重复的。

就比如原来的“辩机”同志,从高阳公主那里喜滋滋得了个御赐宝枕,却不知他手中的“宝贝”其实是一张催命符,李世民稍稍动动手指派人一查,辩机同志就被抓典型了,继而莫名其妙被腰斩。

李世民才不管是和尚主动勾引公主,还是公主勾引和尚,反正结果都一样,他就给你按个盗御宝的死罪,你能跟谁去讲道理?阎王爷或许会耐着性子听一下。

当然,这个故事也仅仅是个故事,但同时,也侧面说明了皇帝想杀人的手段何其繁多。

众人只见王邵一路平步青云跟坐火箭似的升官,却没看到其背后的凶险,王邵现在是在刀尖上跳舞,李世民为何如此放心的用他,王邵自己那是相当清楚的。

第一,自己没背景。

这就表示李世民他可以随时随地像碾死一只蝼蚁一样碾死王邵,还是无需顾虑的那种,当真是一言可定其生死,玩弄于鼓掌之间。

第二,有才能却没野心。

古人常说的“用人不疑,疑人不用”,这句话听起来很是高端大气上档次,但也仅仅是上位者笼络人心的口头禅而已,它不是反问句,而是肯定句。

对你说此番话时,其实已经代表了他对你的信任,若是依旧对你有猜忌,鬼才跟你说这套。

正所谓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王邵也是经过深思熟虑后才敢当面向李世民提出条件,为此还丢了一次官,但这么一来,李世民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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