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大罗金仙的血开锋,徐思远手中的剑胚洗尽铅华。 剑长三尺三,宽二寸二,锋芒毕露,寒气逼人。 犹如养在深闺后院的美人,闺阁之中无人识,娉娉袅袅十八余,一朝出门天下惊。 这比喻也许不太恰当,但徐思远这时看自己手中的剑,简直比看美人还要养眼。 “既然斩黄梅真人开锋,便叫你斩梅吧!”(我取名天赋确实一般,不像烽大绣冬春雷什么随口而来,不过斩梅也不算那么难听吧!) 剑胚已成,这斩梅已经是一件先天中品的灵宝。 当然若无大的机缘,这斩梅也永远只是一件中品先天灵宝。 不过徐思远已经知足了。 徐思远收起斩梅,然后开始搜刮黄梅真人的遗物。 也许是黄梅真人和他徒弟设局害了太多人的缘故,徐思远从黄梅真人和他的徒弟身上一共得到了十一件先天灵宝,可惜只有黄梅真人的拂尘是中品先天灵宝,其他都是下品。 还有几件灵宝在之前和徐思远的战斗中有所损伤,徐思远也把它们收起来。 “耶,这是什么?” 徐思远在黄梅真人的贴身收藏里找出一枚黑珠,这黑珠光华内敛,徐思远一时也看不出什么,便把它先收入储物袋。 徐思远的心情极好,作为圣人门下二弟子,修成大罗金仙并不值得骄傲,但终究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 若是文人估计此时恨不得赋诗一首,要是画家则多半会画几幅妙手丹青。 可惜徐思远两者都不是。 于是徐思远捕来一头野牛,这头野牛有两丈多长,两米多高,放在地星是妥妥的陆地一霸,不过在洪荒却也算不得什么。 今日入大罗,当贺! 何以为贺? 徐思远不是文人墨客,那么便以酒与肉! 酒肉穿肠,美哉美哉! 将野牛剥皮放血,洗净之后架在火堆上慢慢炙烤,可惜徐思远储物袋中只有盐巴。 幸好洪荒的的牛肉灵气十足,在火上一烤也是香气十足, 慢慢的阵阵香味传出很远, “真香!” 这时从远处走来一位男子,这男子衣衫破旧,满脸风尘。 这男子来到徐思远身前问道:“道友你这牛肉烤的真不错,香飘十里,颜色金黄,就是不知道这味道怎么样?” “出门在外总得多几分小心,不过遇到了分些吃食还是没问题的。” 徐思远笑着割下一条牛腿给这人,“尝尝味道如何?以前在昆仑还经常给师兄妹们烤肉,现在手艺却是生疏了!” 这人约莫有大罗金仙初期的修为,徐思远因此并不怎么怕他心怀不轨。 有了实力便有了底气。 虽然才刚刚修成大罗金仙,但徐思远自付同级之中,难逢敌手。 那人咬了一口牛肉赞道:“我风信子游历洪荒无数年也算吃过不少好东西,但道友这牛肉绝对能占一席之地。” 徐思远没把这客气话当真,虽然对自己手艺自信,不过调料不足,味道只能算凑合。 那人补充道:“当然不是说道友这烤肉有多不凡,而是游历百年满身风尘之后,有道友可闲谈,有熟食可入腹,恰如沙漠之中偶遇绿洲,心中喜悦更胜口中滋味!” 这话让徐思远对这风信子感官一下好了许多,徐思远拿出一壶酒道:“在下一尘子,很高兴能认识道友,道友可要饮酒?” 风信子接过酒壶喝了一口道:“好酒!” “今日吃了道友的肉,喝了道友的酒,在下无以为报,在下游历洪荒多年,走过雪原,攀过高山,曾见古木苍苍,也曾见大河滔滔。道友若是要在洪荒寻宝,在下也许能告诉道友一些有用的信息。” 徐思远有些向往的道:“道友倒是自在,对了道友去过哪些地方?” 风信子道:“我去洪荒之南见一山,名曰招摇之山,多桂,多金玉。其山有兽,其状如禺而白耳,伏行人走,其名曰狌狌,食之善走。” “我去洪荒之西,有山名钱来之山,其上多松,其下多洗石。有兽焉,其状如羊而马尾,名曰羬羊,其脂可以已腊。” “我去洪荒之东,东有一山···” 徐思远给风信子倒了一杯酒道:“在下敬道友一杯,听道友所说,实在是心向往之!” 风信子笑道:“不过生来忙碌命罢了。” “我看道友似乎对宝物兴趣不大,我这里有两枚红豆就送给道友了,虽然不算珍贵,但也还算少见。” 徐思远接过两枚红豆,这红豆外形和徐思远前世见过的红豆差不多,不过上面有着极其漂亮的花纹。 “这是我在南方一个相思谷得到的,这两粒红豆据说有大魔力,这红豆分雌雄,男为雄,女为雌。” “如果男女同时服下两枚红豆,从此便会日日相思,寸步不离。” 徐思远将两粒红豆收起来,“不过这样岂不是成了彼此的奴隶?” 风信子笑道:“道友这就有所不知了吧,如果心里有了一个人,谁会拒绝做爱情的奴隶呢?” 徐思远端起酒杯道:“就凭道友这句话,就值得喝一杯!” 一杯饮尽,徐思远开口道:“不过这两粒红豆我是用不上了。” “为什么?” 徐思远开口道:“若一女子念我恋我,我虽愿与她天长地久,但她若倦了累了,我也会放她离开。” 风信子愣了片刻道:“我刚刚还笑道友,看来我也是那爱情的门外汉啊!那道友就把它们种下吧,看那雌雄并蒂,可能永世常开!” “若有日繁花盛开,道友想要赏花,可以来东海蓬莱岛。”徐思远道。 风信子点头表示记下了,这时一头野牛已经被徐思远两人吃完。 风信子擦了擦嘴道:“谢谢道友的酒肉了,现在我也该上路了。” “酒还没喝完,何不再留一会。”徐思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