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李三爷、冯天虎和小海再次回到寨门的时候,那里的情况让他们倒吸了一口冷气——寨子的一处围墙已经被炮火炸出了一个口子,手持黄缨长|枪的民兵不断从那里涌入,围墙外,还有更多的持枪民兵不断靠近,朝李三爷的队伍开枪射击。 二黑和几个师爷带人跟北边的民兵正撕打成一团,枪声,喊杀声,兵器相接之声充斥着整个寨门周边。 李三爷见状飞身就要投入战场,冯天虎一把拉住她:“你们的枪呢?”冯天虎并没看见李三爷的步|枪队伍,这么打肯定顶不住。 “子弹不够!再说,那东西也不中用!” “不中用?!……” 冯天虎又被李三爷打败了,步|枪是目前单兵作战的最佳武器,不中用?是你们不会用好不好?…… “这么打不行!先别管中不中用,你马上集合所有配枪民兵,跟我上寨门!” 李三爷一愣,定定的看了冯天虎三秒钟,终于点了点头。 冯天虎和小海带着匆忙集合而来的十几个民兵又一次蹬上了寨门,居高临下,与外面的火力对峙。如此一来,不管民兵们的枪法烂到什么程度,到底也是阻止了外边那些人的肆无忌惮,迫使他们纷纷隐蔽,牵制了他们的火力,保护了寨门内厮杀的自己人。 李三爷加入战斗之后,民兵们的士气大增,在寨门上的火力支持配合下,战斗局势逐渐扭转,大部分闯入的敌人已经被肃清。李三爷已经杀红了眼,手持长|枪,就要往寨门外冲去,冯天虎见了又是一脸黑线,朝下面大喊:“别出去!守住缺口!等待支援!!” 现在寨门上民兵的子弹已经所剩无几,再配上他们这烂到家的枪法,根本压制不住对方的火力,能挺到胡亮回来就不错了,还出去找死,真是……无语! 在冯天虎望眼欲穿的等待中,大刀队的枪声终于从敌人的背后传来,在大刀队面前,那些散兵游勇就像扔进火堆里的纸,有多少都得化为灰烬。 很快,北岸的火力便被消灭大半,剩下的溃如散沙,慌乱之中丢盔卸甲,枪都扔了,纷纷奔着黄河的方向逃命而去。 寨门内的李三爷看傻了眼——自己的队伍什么时候要是能变成这样,那乡亲们就什么都不用怕了…… 战斗结束之后,胡亮率大刀队进了寨门,正在规整队伍清点装备,二黑看着大刀队士兵身上所配置的各种武器,哈喇子流了一地,不自觉得凑近,伸手想要摸摸那些簇新油亮的长短枪支。 此时的大刀队,早已不是当初刚刚组建时的样子了,现在它又有了一个新的名称——手枪营。 胡亮任手枪营营长,下辖4个连队共约600人,该营与西北军其他部队不同,不分手提机枪(冲锋)连,长枪连,手枪连等,而是三种武器混装,每个连装备有冲锋枪30支,手枪(驳壳枪),马枪,步枪各120支,大刀150把。枪支装备数量相当于普通步兵连的两倍,火力则是三倍——这是冯天虎在鹿司令面前死皮赖脸,死缠烂打,连哄带骗,软磨硬泡……总之用尽一切臭不要脸的方法才得来的成果。 行军作战时,每个单兵都配备六种装备:手枪、步枪、马枪(卡宾枪)、大刀、手榴弹和行军铲。这些装备加在一起,冯天虎曾经亲自上称称过——共64斤,背着这些装备,手枪营依然可以达到一昼夜行军240里的速度,不能不让人叹服。 手枪营的士兵,有一个算一个,没有孬种,都是铁骨铮铮的汉子。 “喜欢吗?” 冯天虎看见二黑一脸馋相,笑呵呵的问道,语气里很有些志得意满。 二黑是个庄户人,身形高大壮硕,为人诚恳老实,他回头看着冯天虎淡然的笑脸,恳切的点了点头。 “会用枪吗?……试试!”说着,冯天虎把自己的步枪递给了二黑,那是一支苏制的莫辛那甘步枪,在国内还有个挺诗意的别称,水连珠——因其发射时的声音清脆,就像水滴落下的声音,故得此名。 二黑眼光一亮,刚要接枪,却被身后突然蹿出的快手一把夺了去,他一脸不悦的转过头,却见大师兄手握步枪,目光锐利,直盯着冯天虎:“这枪归我了!” 冯天虎一愣,转瞬又笑了:“这个可不行,这是我的枪……再说,这个也不适合你。”他又转头看着胡亮:“把你的宝贝拿出来!” 胡亮是个机灵鬼儿,他瞬间便明白了团长的意思——把自己的枪给大师兄?她可是个女人…… 冯天虎见胡亮有些迟疑,笑的猥琐起来:“怎么?还舍不得?……快拿来!” 胡亮看了看团长,又偷眼看了看冰块一样的大师兄,脸色微红,低头从枪套里拿出了自己的配枪。 冯天虎见他竟然红了脸,心里骂着:瞧你那点出息!怎么不学学我?……是的,他好像从来都不会脸红!只是,这是什么好事吗? 大师兄看着胡亮递过来的那把枪,眼睛里的冰碴瞬间化成了水波——这枪可真漂亮!她抬手接过,翻来覆去的把玩着。 “勃朗宁1900,7.65口径,样子小巧,威力却大,这个才适合你!……这是胡亮最喜欢的,你可得好好用!” 冯天虎说话间眼里闪着不正经的邪光,胡亮听得脸更红了,“大师兄”却一颗心都扑在新得的宝贝上,完全没注意冯天虎的意味深长。 傍晚,寨子东边的那处农家小院,冯天虎和胡亮已经换回了自己的军转,恢复了最初的威武雄壮,在赵先生的带路下,踢踏着军靴,走进了院内的小屋子里。 屋内,一个少女盈盈而立,她已褪去了男人打扮,穿着一身纯白衣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