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因无风而静止不动一叶,公动物因无母动物而去向别处逍遥快活,没有一个。
好像只有他,他很希望那会是一种迷眼的假象,但更希望不是。其实再往深处多走几步,他也想开了。
反正像他这种人就该有这种对待,虽然说他不怎么清楚他究竟是哪种人,更不怎么清楚这种对待究竟是哪种对待。
慢慢的,他越发觉得自己是那一杯白醋,放了很多年,臭酸臭酸的,关键是没几个人愿意赏鼻闻他。
他想他不想是铁血汉子,敢面对所有,就算是他不想面对的孤独。
孤独是必须要习惯的,习惯孤独是必然的,选择了离开,选择了右手边的路,就该表现的无痛无痒的大步迈下去。即便不该,就算那是死亡深处。
想当初,他刘不想也是不可一世的社会好痞子,如今独步武林,也是身在江海,心驰魏阙啊!
他在乎他离开的,这并不变态。
他此刻的遇事如同曾的都中纸贵,而今地摊各处有盗版,无奈有心书,不遇有心人呐!
或许这也是一种没落感,渐而渐之,他也就能面能干唾,逆来顺受了。
做一只遍处认主人的奸狗崽子,管它贵妇的鞋跟戳穿他高贵的灵魂。说句不丧良心的话,靠灵魂享受寄托,不如在屎坑你屎我活。
话说水能载舟,亦能覆舟,他想得当不得当只能由自个儿握着。就像他,再多的抒发,终是废话。真理往往掌握在闲着没事儿,胡思乱想的人手里。
走两步,歇两步的时间,他知道没人关注很自由,如果这条路是一条政路,那么他是拄笏看山,悠悠自然。
光说这条路显然说着没多大兴致,因为他能感觉到他和这条路会很有缘,而且很有渊源。
所以他发挥了他很大的灵感,动用了很大的智慧,给这条路起了个名字,名字他很喜欢,且爱到无法自拔,这条路的名字叫“婆娑路”。
他很佩服他的宽达,一种很难形容他是巨人形象的宽达。如果婆娑路不是路,而他妈的是世界,那么他想他自己叫不想这个名字算是叫对了。
在他的想象中,婆娑路走到头会必经很多妖魔鬼怪,混蛋禽兽,他不惧怕是因为他不说他惧怕,对于这些他甚是熟悉。
若不然那猪圈里的猪,早就不叫猪,该叫猪八戒了。
八戒也是个好名,但它还是稍逊于不想,毕竟他是无数,它是有数。
婆娑路会分十个地界,他每到一个地界,不是洗礼,不是剥皮,不是安渡,更不是受难。
他只是看看,看那么一眼,毫无意义。他算着他自己还能活的时间,不错的话,三百天。
如果他存一丝侥幸,他可能会算成三百零一天。遗憾的是,他从不侥幸。
划分清楚了,计算明白了,人这一辈子也就这么点毛毛事儿了,真的是很渺小。
那些整日高呼自己功高于天的垃圾玩意儿,真的是够不可回收垃圾的标准的。
据推算,此时他再走一步,就必须是十个地界的第一个地界了,这个地界叫炮,冯点炮的炮,炮火连天的炮,绝不会是打炮的炮。
虽说这个炮更像是打炮的那个炮,他忽然想起不希望以前说过的一句话,他胖,但他不肥。
是人都知道胖和肥是亲戚,但扈希望也包括他,非得叫那关系瓦解了不可,非得叫自个儿傻乎乎的不可。
他很乐意自己傻乎乎的,这不是个玩笑。
炮的地界可能会占用他三百天中的十天,他很大方,索性直接给炮再来五天的。
因为他实在是对路的感情不深,稍一迟疑就是要命的地暗天昏。
因为他迷路了,走一条直的路也能迷路的,他想这天下再找不出第二个。
他开始不以为然,动作缓慢的在研究路的朝向,知道他知道了南不是北,他才规律的踏入到十天的炮。
炮界是人界通往天界的垫脚石,它不会因为硌脚而被厚颜无耻的人们,一脚踢到一边。
他看不起不要脸的,同样看不起不要屁股的,在婆娑路若真有人存在,那么不要屁股的,一定是厚腚无耻。
炮界的树在两排笔直的路沿上,歪扭不堪,看那造型像极了一个个满嘴臭话的怨妇。
他站在中间偏右一点儿的地方,不值得仰头看它们的冠。他把握住他不易飘摇的根基,以免被这些树的形象而感染。
他格调摆的很高,相比而言,他是格格不入的。他学识不高,不太清楚它们的寿命,大概它们可以活一百年,他想它们是不幸中难得的幸运。
他将这第二百九十五天,定为是可撼动世界万物的难一言描述其伟的里程碑。
平地起孤丁,话真没有白说的。正当他习惯一个人揣摩内心深处的情感时,摩大出现了。
摩大是谁?摩大是守护炮界的卫士,摩大的上肢比他的下肢还要粗大,面部棱角分明,发式像满清时宫女的梳理,衣着他没看错的话,应该是没有衣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