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翘看了一眼这个做工精致的小盒子, 迟疑了一下, 最终还是拿了起来:“是什么东西值得拿出来献宝?”
打开盒子, 连翘轻轻叫了一声。盒子里是一个小章, 只有两指大小, 但是色如鸽血, 显然是最最上等的鸡血石!若是放在现代, 连翘还不敢这样下定论,毕竟那时候假货多,而且造假手段高明, 哪怕是顶级的专家也不一定能够打包票。
此时也有造假,但相比后世的造假技术, 相差还是太远了。再加上这是有名的玩咖许文华拿出来的,当然不至于是假货。
鸡血石很漂亮...人类其实有的时候和巨龙这种传说中的生物很像,天然就喜欢那些亮晶晶、晶莹剔透的东西,如果颜色绚丽,那当然更好!自古以来爱各种珠玉,不就是这个道理?
连翘把玩这这方小章,红色饱满而剔透, 确实是上品了。想了想, 从她的荷包里倒出一盒胭脂——此时的胭脂脱色是很严重的, 所以她若是化妆了出门, 习惯地就要补妆。
小章印上了胭脂红,连翘在自己手心戳了一下,掌心便有一个清晰的‘连’字。
许文华状似无意一般解释道:“前两日见你用章, 章子用料平常,刻字也不见得多好。我随手刻了这个...拿着玩儿罢!”
此时的各种名贵石料虽然不如后世那样珍贵值钱,但也是贵重的。连翘摇头要推辞,却被对面坐着的宋文静一声笑给打断:“连小姐就收下罢!文华因龙骨发了笔财——他这人最是别扭,想要谢谢你,又不肯说!”
说到许文华的性格,其他人纷纷笑了起来,连翘也不例外,抿着嘴点点头。
刻章并种礼物并没有赋予什么额外的含义,除了贵一些,收下也没有什么。但是贵不贵这要相对来说的,现在的连翘若是想要一方鸡血石的章子,再容易也没有了。
收起章子,却不小心扫到了那一盒小小的胭脂,一下打翻下来。胭脂并没有落在连翘身上,反而是滚落在旁边许文华浅蓝色长衫的衣摆上。一痕朱红,十分显眼了。
“呀!”连翘被这种意外也弄的不知所措了,连连道歉:“对不住!这衣裳污了,恐怕不能再穿。”
连翘的胭脂也曾不小心蹭到过衣服,本来古代的染色技术就不怎么样,固色尤其差,衣服都不敢过太多次水,不然的话就会颜色黯淡,显得旧旧的——为什么《红楼梦》中总描写那些有钱女眷一身‘半旧’云云,并不是真的俭省到那个地步,只不过洗过几次之后自然就那样了。
不能发狠洗衣,再加上胭脂所用色料难除,总之这件长衫是救不回来了。
许文华当然不在意一件长衫怎么样,瞟了一眼,甚至都不管这件事。然而他到底是个公众人物,这一日穿这件长衫被人看到了,还问他怎么回事儿。
许文华随口道:“胭脂染的。”
这消息不知道怎么传出去了,然后就有人敷衍出了一个才子佳人的故事——有美人胭脂染衣,听起来挺香艳的。于是一段时间内,自诩才子的风流浪子们都很流行在衣摆上染一道胭脂。
许文华知道之后倒不是很生气,按照他自己的说法,他从来不和傻子生气。
众人笑绝,纷纷拿这件事打趣许文华和连翘:“其实这些人说的也没有错,你们两个难道不是才子佳人?”
连翘才不会被这种打趣弄得手足无措了,干脆应和着道:“怎么说话呢!我们就是才子佳人?我倒是觉得该是才女佳郎呢!是我不够有才,还是文华生的不好?”
“好好好!许文华自然生的足够好!”这话并没有多好笑,但是众人从来都是不放过任何一个可以调侃许文华机会的——关于许文华的长相,他自己不太喜欢提,刚入行的时候因为长得太好,曾经被人讥讽过‘绣花枕头’,如今一般人不敢提,也就是朋友们才会放肆说。
朋友之间相处融洽,来到苏州之后连翘总算不再孤独。只是有的时候太不孤独了一点,她还得向这些朋友告假...她也是要写的,哪能每天疯玩儿呢。
这一日就正好辞了一次邀约,在自己常去的茶楼写文。却不想才写了两页纸,就被突然而至的宋文静打断。
“我猜你就在这儿,快快随我来!”宋文静急得不得了,拉着连翘就要走。
连翘慌慌张张胡乱收拾了东西,等到了路上才听宋文静说清楚到底什么事儿!原来是知府大人有请!
其实也不是知府,而是‘龙骨’这件事闹得实在是太大了,以至于上达天听。礼部的人正在组织翻译甲骨文,说不定就能从这些甲骨上的记载弄出更古老的礼仪规范呢!
组织这件事的人就提出,要不要找一下发现甲骨文的人,人家能发现,说不定在这上面就有一些研究呢!虽然这些正经当官的读书人不太能看得起写的,但他们其中也有人没有这种偏见。
于是使者就带着中央官员的信来到了苏州,找到了苏州知府。苏州知府大人之前并没有见过连翘,倒是他的幕僚谢归尘见过。见过没见过不要紧,去三吴报馆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