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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第 54 章(1 / 2)

“...自打那秦五爷往苏州河前过...”

新出场的女戏子是个新人, 才不过十三岁的年纪, 一件白绫衫子,一条白绢裙子, 腰间束着一条鹅黄色汗巾子。人家都说要想俏, 一身孝,这话果然不骗人,人长的好, 扮相也好, 一出来就是一片的叫好声。

这就是碰头彩!

苏州, 帝国的腹心, 也是这个国家最璀璨的明珠。这里一座城市就生活了上百万的人口, 经济发达,文脉昌盛......类比生活水平, 此时的苏州堪比后世普通的小城市。当然了,这是只拿苏州城进行对比。

除了没有后世的高科技,这个时候的苏州放到后世的一干中小城市里一点都不违和。而这样的城市放在这个时代,那就是超越时代的奇迹。

不要说从国外来的传教士和商人了, 就是这个帝国本身, 从北边、西边来的外乡人,乍一来到苏州, 也要为这座城市所折服。

她是这样富庶、繁荣、发达、美丽......

沿河修建的戏园子正在唱大戏,苏州的富庶很是养活了一批有钱有闲的子弟。这些人能够整日玩花遛狗、斗鸡走马, 至于说茶馆里听书, 戏园子里看戏, 路上再买上几张报纸茶摊上坐了看...这就是他们的日常。也只有这全齐活儿了的人,才会被认为是到位到家的苏州子弟。

许文华不像别的有钱子弟,在戏园子都有自己的包厢或者包座,但是凭他的名声,只要报出名字。无论是哪一家戏园子,立刻就会奉他做座上宾,找最好的位置请他坐了去看戏。

‘北宋南丁’是小说界南北两大巨擘,然而其中的‘南丁’,也就是‘草堂老翁’丁一新都十分羡慕他。草堂老翁是他的笔名,不过他这个人很习惯换笔名,所以名下还有好几个名字,只不过这个名字最常用而已。

丁一新在小说界地位比许文华略高一些,又出道早,是个大前辈。他是认识许文华的——前年他从成都搬到苏州来住,当时就是许文华接待的他。许文华前年的时候才刚刚‘封神’,算是新晋神,丁一新和他玩了几天。

等到苏州的房子整理好了,一家人搬进去,这才在自己的文章中写道:“文华个性潇洒,自得乐趣,我不如矣!”

全文的意思提取一下,大意就是说,丁一新感叹,虽然他地位高,辈分高,赚的也比许文华多。但是他羡慕许文华啊!许文华年少成名,比他年轻比他帅,整个苏州走到哪里都是座上宾,各种娱乐消费都不要钱的——还有没有天理啦!

丁一新都羡慕的,就不要说其他的小说作者了。

许文华擅长玩乐,戏评、美食评等简直是全城乃至整个江南的风向标,这些地方的老板可不是要好好伺候他!只要他能说一句好话,有的是好处!也是因为此,大家也就不吝付出了。

等到这一折戏演完,戏班子的班主特意到许文华的包厢拜访他。说是拜访就是说好话、给红包,说了几句话,言外之意就是想请许文华捧捧他们戏班子,捧捧他们手下的几个角儿。

许文华评这些东西,不能说完全不收钱,他并不是那种刚正不阿的圣人。只不过他的底线在于,他说可以的东西,确实还不错,至少不会以次充好。

随便对付了班主几句,等到班主走了,旁边的贴身小厮这才收起银子:“少爷,都是银楼新出的出炉银,颜色新的很,总共有五十两。”

五十两对于许文华这个级别的作者来说并不多,他随便写写也不止是这个收入。不过这算是意外之财,本来就打算要写评的,就不用计较那么多了。而且实在来说,像刚才那个班主那样的,戏班子还没有出头,五十两银子也不少了!

许文华也不可能为了几两银子不满去苦苦逼人家。

倒是旁边一起看戏的朋友摇了摇扇子:“羡慕不来的,羡慕不来的,你许文华躺着也能把钱赚了!”

这朋友就是上次在许文华家里蹭早饭的那位,名叫朱敏。他和许文华的编辑宋文静都是三吴报馆的编辑,只不过不在一张报纸而已。当初许文华在宋文静手下崭露头角的时候,朱敏想要挖他来着。

最后挖人没成,两个人关系倒是好了起来,算是朋友了。朱敏这人,因为经济紧张,对许文华这土豪各种蹭,蹭饭、蹭戏、蹭茶...——还好他是一个编辑,不缺书社送各种样书来看,不然恐怕还要蹭书来看。

不过他也有他的优点,眼光好、聪明、为人乖觉有分寸、对手下作者好。总之,许文华虽然老是说他做事不靠谱,业务水平不行,但是心里一本账,所以两人关系称得上朋友。

对于朱敏的这样一句闲话,许文华挖苦他:“你但凡勤快一些,多去找一些有前途的苗子,无论是提拔职位,还是加薪资,都指日可待了。偏偏整日玩耍,今天在这个作者那里玩,明天在那个作者那里玩,还想指望什么?”

朱敏咬着腮帮子,斜着眼睛瞟着这个挖苦自己的家伙,好像第一次认识他一样。

“你也好意思说我!先看看你自己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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