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完年, 西门吹雪便回了塞北, 向来闲不住的陆小凤也紧跟着告了别, 说是身上没钱花了,要去找点乐子。
陆小凤有个绰号叫‘陆三蛋’,这三蛋分别是混蛋、笨蛋、穷光蛋。
女人喜欢叫他混蛋,因为他是个永远收不住心的风流浪子,朋友喜欢叫他笨蛋,因为陆小凤的精明很少在朋友面前展现,而穷光蛋这个说法,则是陆小凤时常用来打趣自己的。
他是个很会享受的人,喜欢喝最好的酒,给女人买最贵的首饰和胭脂,不管身上带了多少钱,要不了多久,就会散得一干二净。
可陆小凤从来都不会为钱财而发愁。
他有很多赚钱的法子,其中最常用、最好用的法子,就是赌。
一般人赌钱总是十赌九输,陆小凤却是十赌九赢,他的赌术很厉害, 运气更厉害。
赌场一般都不会欢迎陆小凤这样的客人,因为在陆小凤身上, 他们别说是赚钱,能不赔的血本无归就算是好事儿了。
已经有很多赌场把陆小凤设成了拒绝进场的客人,所以这一次, 陆小凤想要去赌场捞钱,得稍微费点儿力气,找个自己以前没去过的地儿。
他想了又想,忽然发现除了关外,自己竟然没有其他的选择了。
当然,陆小凤完全可以易容一番,又或者是刮掉两条胡子,脱下标志性的红披风,重新换个身份混进赌场,但是前者他嫌麻烦,后者又不情愿……
最后,陆小凤只能雇了辆马车,朝着关外行去。
关外最近很乱,无数奔着罗刹牌而来的势力聚集于此,他们表面上维持着和谐,内里却像是一锅滚烫的热油,只要稍有一滴水花溅入,便会沸沸扬扬起来。
陆小凤一路低调的抵达了边城。
他无意多惹麻烦,只想找个赌场进去捞上一把,赚够一段时间的生活费。
这地方的气候格外阴冷,陆小凤找了家客栈入住后,便开始向店小二打听情况,他想知道城里最大的赌坊是哪家,以及哪里有可以泡澡的堂子。
“客官您是头一次来这里吧,咱们城里啊,就只有一家赌坊,跟这儿离得不远,您出了客栈左转,再走两条街,就能看见那银钩赌坊的招牌。”
店小二搓着手,嘴里冒着哈气,目光一个劲儿的往陆小凤放在桌上的钱袋飘。
“至于澡堂子,那就好找多了,光是客栈附近就有三四家,不过,您要是想找个环境好点儿的,还得去银钩赌坊那边儿,咱们城里最大的澡堂子也开在那里。”
陆小凤满意的点了点头,随手捞起钱袋,从里面取出一锭碎银扔到了店小二的怀里。
“行了,让厨房给我热壶酒,再上几个小菜,这儿就没你什么事儿了。”
越往关外走,一路上能歇脚的城镇就越少,陆小凤已经有两天功夫没吃顿热乎饭了,他这会儿就想赶紧填饱肚子,然后去泡个热澡,等缓过劲儿来,再到赌坊玩上几把。
是夜,黑暗的街道上空无一人,一片静寂。
陆小凤跟在一人身后,脚步轻快的朝着前方走去。
他没想到,在这偏远的边城,竟然也能遇到一位老相识。
方玉飞,绰号银鹞子,是个小有名气的花花公子,吃喝膘赌,样样精通,武功也还不错,跟陆小凤算是一对臭味相投的好朋友。
三年前,二人相识于一家妓院,平时偶尔也会约着一块儿去喝酒赌钱,交情算得上不错。
陆小凤刚才去澡堂子泡澡的时候,恰好碰到了方玉飞,才知道方玉飞原来就是这边城的本地人,只不过他常年游走在中原,只有年底,才会回来小住一段时间。
故友相逢,心情愉悦的二人便立马约好了一块儿去银钩赌坊。
穿过阴暗潮湿的冷雾,一盏残旧的灯笼出现在陆小凤的视野中,那灯笼斜挂在街道尽头的一扇窄门上方,灯笼下连着一个闪闪发亮的银钩,随风左右摇晃。
银钩赌坊,到了。
走进那扇不起眼的小门,映入陆小凤眼帘的,便是一派灯火辉煌、奢侈豪华的大厅,厅里聚着近百名赌客,四处充斥着热闹的呼喝声,空气中,蔓延着一股混杂着脂粉气的酒香。
方玉飞脱下身上的暗色披风,随手递给侯在一旁的侍从,轻车熟路的带着陆小凤在大厅内穿梭,找到了一处玩骰子的桌子。
桌上的客人们都在聚精会神的盯着骰蛊,没有人注意到旁边多了两个人。
但隔壁桌的人却发现了方玉飞。
方玉飞在本地也算是个名人,前段时间,他的姐姐还嫁给了这银钩赌坊的大老板,所以经常来往这里的赌客,大都认识他这个赌坊老板的小舅子。
跟着方玉飞一块儿来的陆小凤,也有幸得到了几分关注。
他的装扮太显眼,那标志性的大红披风,和两撇长得跟眉毛一样的小胡子,但凡对江湖稍有了解的人,都能猜出陆小凤的身份。
比起方玉飞,陆小凤在江湖上的名气可要显赫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