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读零零>>盛唐女帝> 第一千零一十七章 又让我想起来了我们被狼撵,最后掉粪坑脱身那天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第一千零一十七章 又让我想起来了我们被狼撵,最后掉粪坑脱身那天(1 / 2)

贼配军也叫做发配充军,是作为一种刑罚形式在中国历史上的应用非常悠久,最早可以追溯到秦汉时期。尽管那时还没有“充军”这个特定名称,但已有类似的做法,即将罪犯发往边疆或偏远地区服兵役或从事劳动。

早一些记载的比如,秦始皇在位期间(公元前259年-公元前210年),就曾经将逃犯、赘婿、商人等发往边疆地区从事军事活动或屯垦。

随着历史的发展,这种刑罚形式逐渐规范化。

到了宋代和元代,发配充军开始作为一种正式的刑罚被创设,并在明代达到了高峰,正式纳入法律体系之中。

明清两代,发配充军成为了处理重罪犯的重要手段之一,特别是在补充边疆驻军力量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清代继承并进一步完善了明代的发配充军制度,使之成为一套相对完整的法律体系。

对比他们这些人犯下的罪过,看电视剧什么的多数都是政治手段,多数都是演绎化居多。

对于李明达弄得这次大规模的充军而言,对大唐的社会稳定在一定程度上是一种精华吧。

拿生物链来说的话,正常的社会构成,他们的出现正常也不正常,合理也存在非合理。

反正李明达是为了自己社会的稍微清明一些,至于达到完整的净化那是不可能的。

犯罪这玩意在根本上去除不掉,除非是按照某些小说设定的来个集体升维度等等。

程咬金作为从乱世走出来的猛将,训练人自然是有一手,即使是训练成军时间不长,从队伍的行军做派来说也比以前的那些流寇组成的乱军强得多。

当然你让他们与大唐的精锐比较,那是差的十万八千里,对于二线三线的驻城守军对比还差不多。

行军队伍中,一个十人组成的小队里,传来絮絮叨叨的说话声音。

大哥,我们这次去西域能不能活着回来。

不知道

大哥我想我老家隔壁的梅儿了

你不是告诉我那是人家的媳妇了

只是与那厮订婚而已

媒妁之言已定,你还是安稳点吧,再说了你自己都说了你是后来搬过去的,人家是正儿八经的青梅竹马。

来得晚就是错了

老六啊晚到了不是你的错,可是你天天堵在人家门口骚扰就不对了。

那叫爱情

狗屁,你就是丫的见色起意

老七你是不是找抽

你来啊

眼瞅着二人,一言不合要动手

队伍中,一人发话道:你俩个老实点,这是行军,要是让监军的看到了你俩不死也得脱层皮。

听到队伍里,他们的大哥也就是现在十人长的呵斥,才算了事。

其实他们也不算是亲兄弟,结拜在一起除了形势所迫以外,毕竟多数人都是因为各种的罪行被发配到这里的,组合在一起主要还是互相相对看着顺眼,合得来一些。

队伍的行进之中偶尔有骚乱也正常,毕竟他们训练程度在那,周围的巡查的监军也是由精锐的边军组成,对比他们这些多数战功赫赫的老兵对此非常的鄙夷。

边军以往都是出自良家子,身世清白身体健康,李明达改革的军制以后,他们的福利待遇提升了数倍,对于军人的身份比以往的更加骄傲。

让他们与这些人为伍,让他们在心里面有些膈应。

不过多数情况还好,这些人还是有眼力见和小九九的,知道大唐的边军和军制是什么,也经过了程咬金这个混世魔头的铁血教导,小骚乱出现大的骚乱的领头的早在训练之初就被斩了。

也是回想起来训练的时光,带队的十人长回头眺望一下自己一路走来的方向,心中想着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能够归家。

再向西方

大唐与大食的交界的稍微远一片生意盎然的绿洲之中,古力娜扎与迪丽热巴姐妹俩跟随着庞大的使节团临时休息驻扎。

中亚的沙漠边缘,几乎每一片绿洲如宝石般镶嵌在无垠的黄沙之中。翠绿的椰林随风摇曳,疏影婆娑,湖水碧波荡漾,映照着天空的蔚蓝。远处,连绵的沙丘仿佛是大自然随意挥洒的金色波浪,而绿洲中,一汪清泉犹如地上掉落的翡翠,沁人心脾。

,瞧着使节团停下脚步跟随着的商人们也吩咐手下们卸下骆驼马匹身上的行囊,露出疲惫却满足的微笑。他们望着这难得的绿意,仿佛看到了家的方向。商队中的骆驼在清澈的泉水边低头饮水,长颈垂落,悠然自得。

男人们开始搭起简易的帐篷,而女人们则在树荫下摆开羊毛地毯,拿出干粮和葡萄干,还有散发着淡淡香料味的馕饼。一些随行的小男孩好奇地探望周围,手中的羊皮水袋轻轻拍打着他的腿肚,随着他的动作,水袋发出轻微的响声。

在绿洲的深处,有一座古老的井台,石板上覆盖着青苔,岁月的痕迹斑驳而厚重。井水甘甜,是旅人最好的慰藉。一位老商人轻轻抚摸着井沿,目光中透露出对这片土地的无限眷恋。

太阳逐渐西沉,天空染上了一抹金红,绿洲中的商队点燃了篝火,火光映照着每个人的脸庞,跳跃的火苗映出他们对明日旅途的期待与

上一章 目录 +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