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能瞧见整个事件的全过程。
“抓小偷!抓小偷!我的包被划破,偷了我的手机!”一个中年妇女惊惶的呼叫声,刺人耳膜。
而这时,站台上的人们才回过神,仔细一瞧,只见三个男子躺在地上,两个手持棍棒尖刀的男子昏迷不醒,显然是小偷的同伙,另一个手捂着小腹连声叫疼,他的身旁放着一部白色苹果手机。
中年妇女奋力挤开人群,拾起地上的手机,仔细看了看,兴奋地道:“这是我的手机,这是我的手机!该死的小偷,打死都活该!”
骂完,中年妇女壮起胆子,踹了小偷一脚。
有了带头的,围观的人们骂骂咧咧,不少人乘机狠狠地补上几脚,全然将见义勇为者抛之脑后。
至于见义勇为者的样貌,更没有一个人能目睹,最多见到大概的身形。
姚馨月被后上车的乘客挤到车厢中部,透过车窗,好不容易找到林欢,只见他像个没事人一样,吃着锅贴喝着豆浆,漫步在人行道上。
“恶心男真、真、真的好厉害!”姚馨月看林欢的眼神变得不一样,如果没有林欢的事先告知,又看到他的身形,否则绝对不会将他与这起事件联系在一起。
而漫步行走的林欢表面上看似镇定自若,却被自己的行为狠狠地吓了一跳。
先前出于义愤,在小偷偷了中年妇女的手机后,林欢马上将小偷揪出,当小偷的同伙从人群中蹿出,林欢几乎是头也没回,反手就照着两人的颈部各自赏了一记手刀。
在出手的一瞬,林欢明确无误地获知,击打的力度能让两人昏迷十分钟!
为了不惹人注意,制服小偷后,趁着人群的混乱,林欢选择最佳的路线,第一时间离开现场。
还有令林欢觉得不可思议的是,坚信附近悬挂的监控探头,绝不会摄录下自己的相貌。
抓捕小偷,打倒小偷同伙,悄然离开,同时规避监控探头,这一系列的行为,仿佛是与生俱来,全都出自本能。
林欢走到一处垃圾箱前,将纸袋、塑料杯扔进垃圾箱,这才惊觉,刚才手里还拎着早点,单手就制服了三个小偷,整个过程不到二十秒。
林欢犹自记得,五年前的自己远远没有这么生猛,当年或许能独自一人抓获三个小偷,但会很吃力,现在怎么可能变得这么轻松?
最可怕的是心态的转变,发生这样的事,一般的见义勇为者难免会兴奋会激动,但林欢情绪上没有一点起伏,别说打倒三个小偷,就算当场击毙,也不过是捏死几只臭虫而已。
“我怎么会变成这样?!”林欢深吸一口气,眼瞅川流不息的车辆,对自身的惊人改变,无法找出个合理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