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认为自己在大学里的所谓“恋爱”,只能是加引号的,大多数是我单方面对异性的追逐,真正形成相恋相爱的几乎没有,都是来得快去得也快,刻骨铭心对于我只存在于电影里。
总结自己,我是一个爱过却算不上真正爱过的人。
校园里明目张胆出双入对的有,应该不算多,更多的是在地下打游击。有少数几对俨然就是夫妻范,吃饭、看电影、上自习等等几乎形影不离,十分惹眼,我觉得这才叫相亲相爱,这种境界对于我是可望而不可及。
我在情场的初试牛刀是在大学一年级上学期。
大学一年级元旦临近,班级要举行一个晩会。记不得是同学推举还是毛遂自荐,还是别的什么原因,我要担任晩会男主持,女主持人是庄云云,班上一个身材最高挑的女同学,高出我半个头,大家都叫她“高个”,她虽称不上有资色,但在班上仅有的四位女同学中,已经算最“美女”了。
一个只有三千多学生,远离大城市的理科学院,女生算少数动物,有点姿色的女生算稀有动物,美女则算“国宝级珍贵动物”了。这方面大家都很羡慕师大、外语学院等文科院校,美女如云,秀色可餐,恋爱资源丰富。我们学校的女生只要五官端正就不会没有人追。
在第一次的思想品德课上,一位相貌甜美的青年女教师讲了很多恋爱的故事,并表达了对大学生恋爱的观点:一年级绝对不允许,二年级不提倡,三年级试试看,四年级大胆上。这和传统说法及父母的叮嘱相去甚远,颇有些开明。我把父母的话忘到九霄云外,一年级就出手了,看来早了点。
元旦那天白天,我和庄云云一起对晚会主持做了简单的准备后,晚上就上场了。虽然只是班级晚会,我还是紧张到了极点,感觉动作和声音都很不自然,身体紧张得一直在微微抖动着,我觉得庄云云相对我自然从容得多,这更衬托了我的紧张,自卑和不自信在高出自己半个头的女人旁边更为强烈。
在乎外在胜过内在,是男孩成长为男人前大多数男孩的思想表现,那时我就是这样的一个男孩,在这样不成熟思想的影响下,内在当然也无法展示出来。事后我直踢自己的脚,对自己十分不满意。?????虽然主持表现欠佳,连晩会进行了什么节目都记不得了,但我对这次的经历却十分地看重,我自认为经过这次难忘合作,我和这个高个女孩班上唯一的“美女”,应该有了较其他男同学更为特殊的关系,是一种难得的缘份。这种“缘”当然不能轻易浪费了,我想自己虽然个矮了点,但我对自己的脸蛋却颇有自信,觉得自己应该还算“帅哥”。
初中时就有好几个同学夸赞过我,其中就有几个女孩,有一个还特别指出我的高鼻梁性感,母亲的一位女同事也和一位同行者轻声说我家两兄弟漂亮,他们说的时候可没有半点调侃的意味。
我的高鼻梁是继承了外公的,大家都说外公象欧洲人,怀疑他就是外国人,因为他没有生母,养母是从省城教堂里把他收养的,但外公对此事从来三缄其口,母亲和他的其他子女也不清楚此事。
但二十年后,在外公年近80岁时写的自传中证实了这件事,他生母是荷兰人,做别人二奶生下了他,战乱中独自离开了中国,把仅两岁的外公丢在了基督教堂里。看来我至少也算“混血三代”,人们都说混血一般长得更俊俏,我的长相应该不算差。当然,现在的我被近二十年的岁月刻刀(也有人说是杀猪刀)改变了模样,身材也被病魔扭曲了样子。
虽然我对自己的脸蛋颇为自信,但当时的我还不明白女孩其实更看重身高,我一米七不到的个头在女孩眼里是二等残废,随着年岁的增长,我越发深刻地感受到这一点。但我那时总在幻想着她兴许会接受我。
这是我把内心对于女人的爱慕展示在外并付诸行动的第一次。郑伟良理所当然成了我爱情唯一的分享人。郑伟良鼓励我釆取行动。第一次当然没有任何经验,更没有当面表白的勇气,我的优势就是有点臭文才,所以我首先想到写情书,郑伟良也说很好。
我花了两个晩上写了一封两张纸1000字左右的情书,现在记不得写了些什么,后悔没有保存到现在,大意是这样的:亲爱的,你就象蓝天上美丽的白云,飘逸、纯洁无暇,我就象清风愿意永远伴随着你,呵护着你,即使云化作了雨,我也要化为土拥她入怀,等等,最后问可否愿意做我女朋友,结尾署名:你亲爱的胜。
真是肉麻至极。写好后,我和郑伟良一起看了一遍,稍稍修改,就一起坐公交车到巿区买了本大大的精美的笔记本,把信夹在笔记本里,带到了课堂上。
那堂课老师讲什么我一句也听不进去,我一直心慌意乱地等待着课间休息。下课铃声让我一直突突直跳的心狂跳起来,似要冲出胸膛,坐在她后面的我远远看到庄云云离开座位,走出了教室。抓住机会,乘人不注意,我全身颤抖着迅速把笔记本放进了她的抽屉。
我好像刚刚打完一场小战役,全身已经酸软。坐回自己的座位,我狂奔的心慢慢平静下来,好像是“百米赛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