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点播能过百万?这个玩笑开的也太大了吧?
在大唐娱乐圈的精英分子们眼中,网络这一块儿就是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可惜。
从实际收益来看,投入到网络这一块基本是赔钱赚吆喝,赚名气赚眼球的话效果倒是不错,但是也只是雷声大雨点小罢了。
比如你做个电视剧的宣传,到各大论坛,网站花钱做推广,看似有几百几千万人在关注,可还是形成不了收益啊。看热闹的人多,但大多是看了就忘。
网络上的新鲜事儿太多,每天都有无数的新话题冒出来,要让网民们记住一件事儿超过三天都难。
而一个长期火热的话题,不是光靠人为因素就能制造出来的,还需要运气。
所以网络推广在大唐热了一阵子就没了声息,现在媒体们做网络推广大多是应个景儿,充充门面,说起来咱也是有高科技推广的,糊弄糊弄不懂行的人罢了。
至于网络播映这一块倒是有直接的收益,可一部电视剧几十集,加起来就几万甚至只有几千的点播,也就是明星们的一顿饭钱,你让片商们情何以堪。
所以以往各大视频网站要引进某一部电视剧,几乎可以说是求爷爷告奶奶的态度。
片商们倒不是在乎能挣多少钱,关键是丢不起那个人,人家一问起来,哎,那谁谁谁,你那部电视剧听说在网上好几千人收看了啊?这话能让人臊死。
像林越这样一次投入两部大热作品,而且还是主动送上门的,绝对是大唐独一份的,这也就难怪苹果网把他当爷爷一样供着了,林越的条件他们能答应的都答应了。
像入股这种事情对哪一家公司而言都是大忌,苹果网方面却还是答应了林越,网络播映分成更是从未有过先例,他们也答应了。
如今他们的付出得到了回报,要说点播过百万,其实也挣不了多少钱,可点播收入也不是视频网站的主要收入啊。
大唐的网络商业开发很初级,视频网站的收入一点也不多样化,或者干脆可以说真正挣钱的就一样,广告费。点播百万意味着巨大的人气,人气就是钱!
媒体们也知道这一点,虽然实际算起来,点播百万平均到《整蛊之王》每一期节目也就几万的点播,但是无论在哪个领域,新纪录的诞生总是能激荡人心的,尤其这次还是直接跨过了十万的门槛跳到了百万的级别,显得格外地让人激动。
而且这也才一个月罢了,神通广大的媒体们也都知道了《整蛊之王》将会出现网络版,以后会长期在网上播映的消息。那么这个最终的数字会是多少?一千万吗?
有这样的成绩不是因为林越多厉害,关键是综艺节目的确是要比电视剧更适合网络播映,而《整蛊之王》之前,有几部综艺节目在网上播映了呢?零!
综艺节目在电视台都不受重视,领导们哪里会花那心思放到网上去丢人。
苹果网紧急派出谈判队伍找到了林越,要求重新签分成协议,这不是要降低标准,而是要提高标准!
苹果网方面想要把未来广告费的一部分也分给林越!
这不是因为苹果网的高层们疯了,而是他们感到了威胁。
他们已经得到了消息,其他几个视频网站,包括一些有视频业务的大型综合网站已经找上林越了,苹果网和林越买到的只是《西游归来》第一季以及《整蛊之王》原有节目的网络播映权。
林越完全有权利将《西游归来》下一季以及《整蛊之王》新节目的网络播映权高价卖给其他网站,现在这两个作品的表现这么好,后续能挣钱几乎是一定的,人家林越凭什么不把它们卖个高价呢?
让苹果网的谈判人员惊讶的是,林越竟然拒绝了广告费收入的分成!
林越的要求是,原本的分成协议不变,但他要继续入股苹果网,以分期付款的模式购入苹果网百分之十的股份!
苹果网方面迟疑了,对于一个网站而言,百分之十的股份已经不少了,一个网站的运营往往要进行数轮的融资,保留在管理层手上的股份甚至可能不过半,百分之十是个很大的数字了,而且还要分期付款,做网站的永远都缺钱,分期付款这种方式很难让他们接受。
可最终他们还是答应了,没办法,形势比人强,你不答应,人家林越换一家网站就是了,总有愿意答应的。
做网站的就是对赌式发展,最重要的是有人气,有亮点,这样才能不断融资,能把林越拴在网站发展的大船上,等于是有了人气的保障,光是《西游归来》和《整蛊之王》就够抢眼的了,更何况林越还这么年轻,谁敢说他就做不出更好的作品出来。
林越也很满意,他还真就看上苹果网了,其他的小网站他看不上,大网站他买不起,而且大网站背后的利益关系太复杂,林越又不能时时参与网站的运营,很可能一不小心就让人坑了。
他现在摊子铺得太大,处处要用钱,不得已才选择了分期付款的方式,还好他的公司时时都有进账,不怕资金链断掉。
说起来《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