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了江浩浩的话林越很是感动,他和齐潇潇显然是事先商量好了的,知道林越这个倔脾气肯定要按原本的分配方案来分钱,于是想到了这个“曲线救国”的方案。
想了想,林越答应了两人的要求。
他明白自己的两位好友是不想占自己的便宜,如果再争下去也没有个结果,成立新公司后林越本来就想给江浩浩和齐潇潇一部分股份,但是公司的控制权肯定要掌握在他手上的。
这无关友谊,林越对于这家新公司是报着很高的期望的。
作为公司的掌舵人,他必须牢牢把握住公司的控制权,拿出百分之二十的股份给好友,不影响大局。
而且林越很自信,将来这百分之二十的股份将是一笔巨大的财富,远远超过今天要分给两位好友的那部分收益。
敲定了股份分配,下一步就是确定公司的组建了,之前林越考虑了很久,还是觉得目前来讲,收购一家经营不善的影视传媒公司要比新开一家要合适的多。
这两者各有利弊,收购一家公司,显然原公司的账务和员工也是要接收的,处理的不好会很麻烦。
但是新开一家公司费时太久,光是办手续就得费很大的劲儿,而且收购一家成熟的影视公司,也能接收其人脉和资源,能够在最快时间内营业,别忘了,《西游归来》后续还有很多的利益等着林越去接收呢,他哪有那个时间去新建一家公司。
之前林越就让江浩浩帮他留心一下有什么合适的公司,江浩浩家里本来就是开影视传媒公司的,对这方面了解的很。
林越要求的是资历久,员工经验丰富,但是经营状况不善的公司。公司的资历久代表着各种渠道都有,不一定要多丰富,只需要能接上头。
员工经验丰富就能快速展开工作,在娱乐圈这个地方,可不是有才华就能出头的,一次失败的投资就可能毁掉一家小公司,在娱乐业高度发达的大唐,这样的事儿再正常不过了。
无数人怀揣着梦想一头扎进娱乐圈,而能混出头的毕竟是少数,大多数还是在底层厮混。
林越不需要多高端的人才去给他开疆拓土,此时的他只需要一个过得去的执行能力比较强的团队,去帮他接收利益就行。
至于如何去建立一个精英团队,林越另有想法,暂时还不急。
江浩浩给林越列举了几家符合条件的公司,一一介绍了一番,林越听得很认真,不时地拿笔记录一些细节。
林越当然不会这么草率地做决定,还得具体去接触一下才行。
齐潇潇安静地在一旁看着江浩浩和林越忙活,直到他俩忙完了,才突然开口:“你说,我就签咱公司怎么样?我和长安国际的合同还有几个月就到期了,他们要和我续约,我没答应。”
林越愣了一下,他的计划中可没有这一项。
以目前齐潇潇的身价,新公司那点钱,还真的签不起她,而且签齐潇潇可不是签她一个人的问题,她的背后可是有一整个团队在为她服务的,以她目前的团队阵容,组建一个专门为她服务的公司都是可以的。
林越的新公司就算再快也得大半年才能把架子立起来,而且资源和人脉都有限,怎么去帮齐潇潇巩固地位,扩大影响?如果说让齐潇潇的团队先单干也可以,但那还要签他这个公司干吗?人家齐潇潇自己干不就得了。
不论从哪个角度讲,签了林越的公司,齐潇潇都是吃亏的,林越自然不想占她这个便宜。
见林越犹豫半天,似乎要开口拒绝的样子,齐潇潇赶紧抢在他之前开口:“你们也知道,因为的事儿,我跟长安国际已经闹翻了,再待下去人家也只会把我当摇钱树,背后不知道要给我穿多少小鞋呢。这事儿可都是因为你,老林!你得给我负责!休想甩开我!”
林越苦笑:“齐姐姐,我这小庙哪能安得下你这尊大佛,你现在要是放出话去要找新公司,那估计全联邦的各大影视集团都得排着队来请你,再说,你自己组个公司不也一样嘛,以你现在的团队规模,再招点商业运作方面的人才,基本一家影视公司就齐了。咱说实在的,你还是自己弄个公司的好。”
齐潇潇杏目圆瞪:“组个公司我不得管理啊?那多费事儿。姓林的老娘给你脸了是吧,你以为我这是跟你商量啊!少废话,我马上让人准备合同,等过几个月我这边合同期一满,你那边公司起码也有个草台班子了吧,到时咱就签约,就这么定了!”
林越可怜兮兮地望着潇女王,好嘛,公司还没开张呢,先多了个太上皇。
玩笑归玩笑,林越还是认真地跟齐潇潇说道:“那这样好吧,你先挂在我公司名下,我们先签自由合同,你的团队先自己操作,等我这边有点样子了再改签,你的团队成员也得吃饭,你自己任性别拿他们开玩笑。”
所谓自由合同其实相当于齐潇潇雇佣了林越的公司,名义上是公司的旗下艺人,实际上没有隶属关系,齐潇潇就是花点钱,然后林越的公司分享自己的资源给齐潇潇的团队。
毕竟林越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