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越错愕地望着老钟,问道:“你这么多年,一直在南都吗?”
“除了刚开始出去了一年多,其他时间都在南都。”老钟的声音变得很低沉
“那这么多年,你就一直没遇到过你家里人?你家里人也都不知道你就在南都?他们没有找过你吗?”林越提出了一连串的问题
老钟叹了口气;“遇到过几次,我都远远避开了,只有几次我实在躲不过去就低了头,混过去了,至于他们找没找过我,我不知道。”
林越突然冷笑了一声:“你知道吗,你就是个混蛋。”
老钟愣了,不明白他是什么意思。
林越接着说:“你是不是认为你家人根本没去找你,而且就算见到了也认不出你这个要饭的?你是不是觉得自己躲着他们就是对他们好?你是不是觉得自己不回家就不用面对那些尴尬,那些无奈?你根本就是个懦夫。十年了,你自己心里很清楚,这么久了,再深的仇恨也淡了,你不是为他们好,你根本就是不敢面对,你不怕他们骂你,指责你,你反而怕他们原谅你,因为那样会伤害你脆弱的自尊心!”
“不,不是这样的。”老钟腾地从地上爬了起来,愤怒地捏着拳头瞪着林越。
林越依旧冷笑:“我说的不对吗?那你生什么气?你在怕什么?你都这么大年纪了,还能活几年,你有没有想过,你家里有多担心你吗?你是玩音乐的啊,你是艺术家啊,都这步田地了你还骄傲地自称是歌手。你是有多怕别人同情你啊,我的大歌手?”
老钟气得脸涨的通红,浑身发抖,好一会儿,还是颓然地坐到了地上,低下头一声不吭。
林越却还是没有放过他:“也许你觉得自己很倒霉,有那么辉煌的过去,却沦落到现在这步田地,你的歌,很专业,看得出,这么多年你一直还保养着嗓子,你是不甘心吧。可是你想想你现在多大了,五十多?六十?你的人生还有几个十年可供你挥霍,你还有手,可以靠它们吃饭,你还有脚,可以靠它们走回家。”
老钟深深地看了林越一眼:“为什么和我这个废人说那么多话?”
林越翻了个白眼:“我乐意。”
老钟站了起来拿起他身后的烂箱子,翻了翻,翻出一个破铁盒,掏出一小叠破破烂烂的纸币,犹豫了一下,又拿出一件不知从哪儿弄来的破大衣,然后向旁边一个黑人乞丐走了过去。
离得比较远,林越不知道他们在说什么,老钟和那个黑人好像起了些争执,黑人不断地摇头,后来好像生气了还推了老钟一下,看得林越一阵担心,生怕他们打起来。
还好最后两人像是达成了一致,老钟用那叠纸币和破大衣换来了一个小音箱,还有个话筒。
老钟冲着林越笑笑:“这是租的。”
然后他也不理会林越,自顾自地出了地下通道。
林越下意识地跟着他,隐隐猜到了他想干什么。
老钟拿着音箱来到大街上,不出所料地开始唱歌乞讨。
不得不说他的确是有一手的,再加上大过年的,人们心情愉悦,也就大方起来,不一会,他就有了不少的收入。
又过了一会,在众人诧异的目光下,老钟收摊了。
静静呆在一旁的林越问他:“生意很好啊,怎么不唱了?”
老钟淡淡地回答:“钱够了。”
然后老钟带着林越去了附近的一家商场,买了一些吃的,玩具,林越想抢着付账,被老钟拦住了:“我有个孙女,这是我这个当爷爷的买给她的。”
听了这话,林越也就没再坚持。
老钟和林越打了个车,来到了一个小区的门口。
这个小区一看就年代久远了,还是上个世纪九十年代的建筑风格,就连小区的大门,也充满了锈迹。
老钟仿佛是演练了无数遍一样,轻车熟路地走到了一间房子面前,到了门前却顿了下来,犹豫了一阵,才开始敲门。
林越没有跟上前,只是远远地看着。
门开了,出来了一个白人老妇。她上下打量了老钟一下,然后泪花就涌出了眼眶。
“哦,上帝啊。哦,上帝啊。”老妇反复的说着这一句
林越松了一口气,其实他心里未尝不担心老钟的家人认不出他来,毕竟那么多年了,而且老钟还是一副乞丐的打扮。
还好最后的结局是这样的,林越没有再看下去,静静地离开了。
经过老钟这件事一搅合,林越原本因为将要离开《整蛊之王》节目组,而显得有些躁动的心平静了下来。
他心里的一些疑问,有了答案。
这世界上的很多事情,根本就没有对错。老钟有错吗?他对不起家人,却对得起他的梦想,这么多年,甚至他都沦为乞丐了,都从未想到过靠唱歌为生,这是他仅剩的骄傲。
他为他的梦想付出了青春,付出了情感,付出了尊严,可是最后还是亲情压倒了一切,那么多年不肯为五斗米折腰的他,最后却毫不犹豫地去唱歌乞讨,因为